“什麼?”
"小米還這麼小,不能沒有爹媽。官府遲早會查過來,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我們直接上山。從此隐姓埋名,自給自足。"
張有喜喃喃道:“什麼,什麼意思?我們上山做什麼呢?”
張嫂子抖着聲音,開口道:“不管做什麼,哪怕是從此落草為寇!隻要能保住性命,我們一家人在一起,比什麼都重要!”
張嫂子說話的時候,膚白如雪,眼黑如墨,好像有把火燒在她的心裡。
一場大火燒了這個整齊用心的小院。
自此之後,世間再無陳逢水,隻剩下山中兇狠漸漸出名的狼王。
那一年,是他上山的第十年。
那天,正是陽光發白的天氣。他在密林之中逡巡,突然聽到一聲粗嗓:“我乃狼王手底下的人!”
喲?誰在喊他?
陳逢水眯着眼睛,懶散地往出聲的地方走去。
春風寨中的人應當不會走那麼遠......說實話,自從他在這一片有點惡名之後,路過的螞蟻都恨不得在頭上編一個“狼王的螞蟻”。無他,相對于遵紀守法的平民,還是他這樣違法亂紀目中無人睚眦必報的山大王比較能吓唬人。
反正陳逢水是不着急。
等陳逢水晃晃悠悠到了山頂,底下的人已經快進到過路英雄拔刀相助的情節。
而那個聲稱是“狼王手底下的人”,居然是兩個攔路打劫的小蟊賊?
陳逢水不無失望地歎口氣。
下面的“過路英雄”一身合身的袍子,一張格外俊俏的臉,一把軟劍使得還算有幾分功力。可惜基礎不牢,不然按照他的天賦應當更有建樹才是。
陳逢水居高臨下,聽着下面那個年輕人侃侃而談,幾句話把那兩個小蟊賊吓的不戰而退。陳逢水聽着聽着,面色卻微微有些異樣。
那個年輕人的口音,竟然有些熟悉……原來是燕城人。
小時候陳逢水還和父母去過燕城買東西。實話講,燕城是一個富裕些的逢水鎮,逢水鎮是個窮些的燕城。逢水鎮的人富了就搬到燕城去,燕城的人每逢清明也很多人回逢水鎮祭祖。
離家十多年,在他刻意的隐姓埋名和改換口音之下,他知道自己再也不會回逢水鎮。
然而在這裡碰到燕城人,他還是忍不住有一點——意外之喜。那點小小的驚喜在微風吹拂之下劃過他的面頰,讓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地笑了起來。
“把那兩個冒名頂替的小蟊賊解決了。”陳逢水一點那兩個已經打退堂鼓的小賊,回頭吩咐左邊的小弟。
随即,陳逢水低頭看着那幾個已經松口氣的小人,一笑,踩上面前的石頭,俯身喊:“幾位方才是提到了‘狼王’嗎?正是在下。叫我有事?”
陳逢水一向是藏拙的。但是他今天居然突然起了玩心,傳音入密分外穩健,果然看到底下那個燕城小子一臉驚奇。
嗨,小子,你還有的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