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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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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們娘兒倆都命苦。她爸就這樣,想不到到了她這裡,也碰上這麼一個……”這是李蕙娜的母親李芳華的原話。

會上讨論案情筆錄時,負責此案的幾人無不唏噓。

夏正:“我們将雙方父母安排開,他們沒有見到面。目前來看,雙方的口供基本吻合,應該屬實。”

許知硯:“劉宗強父母還是很激動,他們每隔幾個小時就打一次電話過來,追問怎麼處置李蕙娜。他們住的酒店也很近,就是新開的那家洲際。”

“洲際?那裡可不便宜啊,一晚上要一千多塊吧?”

“害,别看他們穿得樸素,人家家裡不差錢,不是有個當大伯的警察嗎?說是在職期間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

“可他大伯不是退休好幾年了嗎?”

“退休了也有關系啊。”

聽到這裡,戚沨問:“棗成縣那邊,劉宗強的大伯職務貪污、病例造假,這幾件事都反應了嗎?”

夏正回道:“都提了,那邊的所長挺重視的。他們從年初開始就一直在抓紀律,已經過去的也要追溯。劉宗強大伯算是撞到槍口上了。聽說去所裡反應情況的人還不少。”

“好,再說回這個案子。誰先說?”

戚沨目光掃了一圈,許知硯左右看了看,率先開口:“劉宗強和李蕙娜是小學和初中同學,就是所謂的‘青梅竹馬’。李蕙娜的父親一直家暴她和母親李芳華。劉宗強喜歡李蕙娜,十來歲就充當保護者,多次‘英雄救美’。這部分我們跟李蕙娜求證過,這是她的筆錄……”

筆錄送到戚沨手裡,戚沨垂眼掃過,剛好見到這樣一句:“我那時候以後自己遇到了好人,人生自此有出路了。”

“那時候隻要我爸發難,我媽就叫我躲出去。她說她被打習慣了,不怕。但我還小,還在發育,可不能打殘了,以後不好找婆家。可除了劉家,我沒地方可去……”

這段回憶,李芳華、劉宗強父母和李蕙娜叙述的角度截然不同。

劉母說的是,每次李蕙娜過來,他們一家都對她噓寒問暖,弄一大桌子菜,心疼她,怕她餓着。

李芳華說,李蕙娜非常孝順,每次從劉家回來,兜裡都會揣個饅頭,饅頭裡夾着肉。因李父不僅家暴李芳華,還不許李芳華吃飯。

而李蕙娜說的則是:“住在劉家的時候,我會和劉宗強一起上學,同學看見了就笑話我們。如果說的難聽,劉宗強就會站出來保護我。他說以後要娶我,會一直對我好,誰欺負我,他就不放過誰。”

劉宗強的大伯就是在這個時期立了功,升了職,不再是“苦哈哈”的基層民警。

手裡有了權,登門的人就多了,平日不來往的十裡八鄉的親戚也都來認門,贊美聲和禮物鋪天蓋地湧來,紅鈔票變着方地送。

“劉宗強的大伯也不是多大官兒啊,怎麼這麼多人巴結?”

“越是那種芝麻綠豆的官兒,收油水的機會越多。因為老百姓夠得着,辦的事都不大,他能插得上手,風險也小。”

但幫的次數多了,膽子就大了,小事變成大事,手也伸得長了,自己辦不了的就找能辦的人辦,于是有了互相勾結、利益互通。

有那麼幾年,劉宗強大伯還真到了“手眼通天”的地步,在當地老百姓眼裡就是“土地公”一樣的存在,逢年過節拜一拜,保一方水土平安興旺。

也就是那個時候,李蕙娜家裡的“麻煩”解決掉了。

起因是李父終于逮住經常不在家的李蕙娜,抄起棍子将她的腿打骨折。

李蕙娜一瘸一拐地跑出門,直奔劉家,半道上就遇到劉宗強大伯。

後面的事可想而知,李父不隻被刑事拘留,劉宗強大伯還找出各種由頭,給李父身上挂了幾件。

李父稀裡糊塗被判了七年,聽說直到改造出來都沒明白為什麼坐牢。

李蕙娜家裡的問題根除了,和劉宗強的關系突飛猛進。

李蕙娜說:“我學習好,老師說我能考上春城的大學。我知道學習可以改變命運,我也想上大學,但是……”

但是劉宗強不想讓李蕙娜上大學。

他想盡早結婚,還承諾李蕙娜,他會出來工作,努力掙錢。

可李蕙娜覺得結婚和上學并不沖突。

沒想到就在高考之前,李蕙娜懷孕了。

劉家一家都來做李蕙娜工作,叫她安心養身體,先放下考試,等生了孩子來年還可以複讀。

李芳華也沒了主意。

李蕙娜當時還沒有成年,心智不成熟,便信了長輩們的說辭。畢竟劉宗強父母總是對她噓寒問暖,她一直都記着那份恩。

沒想到錯過了高考,肚子裡的孩子也沒保住。

李蕙娜一時喪失了學習鬥志,就想到先到春城打工掙錢。等掙夠錢再考學。

劉宗強不放心李蕙娜一人,于是先一步北上找關系,經人介紹找到了李勝權開的夜總會。

劉宗強從小就機靈,長大了逐漸油滑,在大伯身上也學會不少“官方做派”,在夜總會那種地方非常吃得開,便一邊當保镖一邊盤算着其他灰色收入。

說到這裡,有人問:“聽這個意思,劉宗強那時候很愛李蕙娜,也很保護她,為什麼還讓李蕙娜去夜總會當服務生?”

“因為自卑。”沉默好一會兒的戚沨說道,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這種案件讨論會,戚沨很少發表意見,總是聽完所有人的意見再布置任務,讓人摸不清她的思路和想法,有一種她始終冷靜客觀,冷眼旁觀的感覺。

許知硯第一個接話:“劉宗強怕李蕙娜真考上大學?”

夏正看向許知硯,發現這幾天許知硯的話變多了,去了一趟驗屍房,好像和戚沨的關系也近了。

戚沨說:“不說夫妻,就說朋友好了。兩人在一個起點上,生活工作都差不多,如果不發生意外,這兩人的友誼會很長久。但是……”

許知硯再次接話:“但是如果其中一個抓住機會,一步登天,另一個心裡就要不平衡了。李蕙娜和劉宗強就像是天鵝和癞蛤蟆,劉宗強爛泥扶不上牆,怕李蕙娜真的飛上天。劉宗強有點大男子主義,‘英雄救美’的劇本演了無數次,連他自己都當真了,可他骨子裡很自卑,接受不了李蕙娜把他甩在後面,索性拉李蕙娜下水。”

李蕙娜的筆錄上寫着:“我當服務生的時候,劉宗強會幫我篩選客人,不正經的就不讓我露面。那個地方雖然是聲色場所,三教九流都有,但也會有一些客人穿着光鮮,一聽說話就是有文化的,特别是金融圈。每次他們帶‘公主’出外場,回到家裡劉宗強都會念叨,不要看穿得人五人六,骨子裡同樣是禽獸——他這話是說給我聽的。”

“我記得很清楚,我有一次提到想複讀,那天晚上劉宗強就叫我去了五号包廂。他說人手實在不夠,還說五号包廂的老闆出手很大方,上次給了四位數小費。我聽了心動,就去了。到了那裡,劉宗強沒有像之前那樣幫我圓場、擋酒,還在那群男人哄笑的時候對我說,‘王老闆都這樣說了,你就别端着了,這酒你必須喝’。”

“那杯是混酒,酒力再好也撐不過三杯。我隻喝了一杯就斷片了。再醒來已經是第二天中午。劉宗強趁我睡着跟我發生關系,中午買了一碗甜湯給我。他邊喂我喝湯邊說,王老闆昨晚撒了很多錢,其中有五千是給我的。王老闆還定了兩個月的長包房,以後會經常來,叫我抓住這次機會,先把複讀的事放一放。書什麼時候都可以念,日子還長,但是賺錢的機會過了就是過了。”

“就那兩個月,我的酒量上去了,能獨立應付王老闆那種人,還能接幾句葷段子。有天晚上,劉宗強一邊做一邊說,像是我們這種人就該這麼活着,不要總想不切實際的事兒。等這兩年賺夠錢就結婚,把身體養好生個孩子,我就不用工作了。他能掙錢,能保護我,就像以前一樣。”

筆錄聊到這裡,組裡讨論起來。

戚沨一邊聽着組員讨論,一邊翻看物證記錄,其中一條是一本十年前的修訂版《刑法》。痕檢在内頁發現幹涸的精|液,不過時間應該已經過去很久了。

戚沨擡了下眼,将話題打斷:“物證23,有什麼看法?”

許知硯翻開物證目錄,說:“會不會是劉宗強想打擊李蕙娜的學習積極性,所以才……”

許知硯說到一半就說不下去了,連她都覺得牽強。

戚沨又看向欲言又止的夏正。

夏正也不知道是不好意思還是尴尬,聲音并不高:“劉宗強有那麼多黃色雜志,不至于會對這本《刑法》生出想法。我想可能和裡面的内容有關,劉宗強有示威的意思。”

就在夏正說話的時候,許知硯快步離開,不一會兒又跑回來,手裡多了一本老版《刑法》。她對着物證清單上的描述翻開沾有生物樣本那頁,随即放在戚沨手邊。

戚沨掃了一眼,手指在書頁上敲了一下:“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

夏正:“李蕙娜多次強調劉宗強對她實施強|奸。準确地說是婚内強|奸。”

另一組員補充:“他們結婚之前,劉宗強在李蕙娜醉酒之後和她發生關系,這也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

“李蕙娜明知道劉宗強是什麼人,為什麼還要跟他結婚?強|奸罪司法機關一直都比較重視,可婚内強|奸定罪的比例就……”

雖然兩者都是以“強|奸罪”為判定标準,但是多了“婚内”二字,在許多人眼裡性質就變了。

“就因為夫妻關系不對等,很多妻子在婚姻裡都得不到尊重。丈夫覺得我都跟你領證了,你還不讓我碰,那結婚幹嘛啊?難道妻子不是人嗎,不願意的時候不能說不嗎,怎麼結了婚連身體的所屬權都失去了,這跟奴隸有什麼區别?”許知硯的聲音高了幾分。

除了一直看着物證清單的戚沨,其餘人齊刷刷看過去。

一陣沉默後,戚沨開口:“女性意識覺醒,女性要求男女平等,這是社會進步的大方向,但也會遇到阻礙。第一個就是溝通障礙,女性主張了,但很多男性聽不懂。因為這和從小受到的教育,從社會中享受到的便利,還有三觀都不一樣。女性讀書了,想得就多了,不好控制了。”

“有溝通障礙,那是因為這些人理解有問題,文化素質低,人品低劣,就像劉宗強。”許知硯說。

戚沨依然很平靜,話鋒一轉:“下次提審李蕙娜,問一下物證23。我懷疑在案發之前,李蕙娜就研究過‘婚内強|奸’的構成要件,考慮過怎麼提供證據,但是被劉宗強發現了。于是為了彰顯一直以來的家庭地位,劉宗強就采取這種極端行為,讓她明白就算是法律也拿他沒辦法。”

禽獸、人渣。

這些詞形容劉宗強再适合不過。

然而劉宗強已死,死因可疑,李蕙娜主動自首,公安機關必須立案偵查。

所有人都希望看到這樣一個“完美”的情況:死者是罪有應得,嫌疑人是正當防衛、無罪釋放。

或者是:死者非常無辜,嫌疑人十惡不赦而且狡猾多端,公安機關全力搜證,嫌疑人死不認罪,但還是被判死刑。

可現實總是存在種種“誤差”“誤會”,它不盡如人意,總是和人們希望看到的東西相悖。

可即便是這樣,劉宗強的死因依然要搞清楚,而且這将直接關系到李蕙娜的判刑力度。

“好,繼續。”戚沨掃了一圈,說,“李蕙娜的傷情鑒定怎麼看?”

“根據驗傷報告,李蕙娜曾有過三次骨折,一次是十幾歲,另外兩次都是結婚後,是劉宗強實施家暴的過程中造成的。但這兩次都沒有上醫院。劉宗強有一個哥們兒是開藥店的,劉宗強就從他這裡拿藥。就李蕙娜遭受家暴這部分,事實清楚,沒有争議。如果劉宗強沒有死,李蕙娜将劉宗強告上法庭,虐待罪是跑不掉的。”

“都把人打骨折了,還不讓上醫院。結果自愈恢複不好,導緻關節變形,按理說應該夠得上傷殘評級了吧?就說上一次肋骨骨折,如果稍有偏差,骨折部位傷到髒器,那就不隻是傷殘了。”

諷刺的是,以往的家暴案,為了證明受害者身上的傷都是來自嫌疑人,需要經過一系列的舉證、質證,并不是所有都能得到法律認可。能将傷痕留到最後的都是鐵證,可這種傷害通常不會是“輕傷”。

而這一次,他們身為案件偵查人員,同樣做着收集證據的工作,要将這些證據一一排布連接,形成完整清晰的證據鍊,為的卻不隻是證明李蕙娜多年多次遭受家暴,還包括間接證明李蕙娜有足夠的動機對劉宗強“見死不救”。

夏正說:“我們找過拿藥給劉宗強的證人,也問過李蕙娜提到的兩位醫生。在骨折以前,李蕙娜曾有過兩次上醫院的機會。這兩位醫生都說李蕙娜的确向他們求助過,他們也出手了,但效果微乎其微。第一次李蕙娜剛求助,對方就接到急診要先離開,回來以後李蕙娜已經被劉宗強帶走。那醫生不放心,就讓社工去打聽,找到李蕙娜的住所,卻聽居委會和劉宗強說李蕙娜有精神病,經常幻想遭到迫害,她身上的傷是自己造成的。劉宗強還拿出病例和精神病患者低保證明,那醫生也不好再說什麼。第二次的情況也差不多,但那醫生親眼看到劉宗強給了李蕙娜一巴掌,劉宗強還笑着說,女人不打不老實,還叫醫生不要多管閑事,否則就舉報他對精神病患者性騷擾。後來回到家裡,劉宗強就對李蕙娜進行毆打辱罵,問她是不是在檢查的時候勾引對方。李蕙娜的骨折就是這次造成的。”

組裡每一個人的語氣都很沉重嚴肅,陳述時盡量不帶有個人情緒。但即便是這樣,也難掩大家在人性上的傾向——李蕙娜很值得同情。

“還有一點我要補充。”直到其他人都發完言,許知硯說,“劉宗強找人拿的不隻是跌打損傷的藥,還有一些用來治療輕微器官衰竭的藥物。藥店老闆也承認了,是劉宗強親口說的,是給李蕙娜吃的。那時候李蕙娜經常不舒服,有時候呼吸不暢,劉宗強卻拒絕帶她去醫院。李蕙娜真是命大,能堅持到現在。”

說到這裡,許知硯長籲一口氣,又道:“不好意思,我有點激動。因為看到林秀案的判決……現在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李蕙娜身上,她很可能會因為劉宗強的死而坐牢,我實在氣不過。”

“小許你不要這麼想,林秀的案子還可以上訴。”組裡一位老刑警勸道,“我們最忌諱的就是,讓一個案子影響你在另一個案子裡判斷。這完全是兩碼事,你還是要客觀一點。”

“我知道,我明白。可林秀的丈夫居然隻判六年。而李蕙娜一直都是受害者,還有自首情節,可她将來也要面臨同樣的宣判。我隻要一想到咱們在這個案子裡收集這麼多證據,都是為了證明李蕙娜的主觀故意,就覺得自己像是幫兇,是對像劉宗強這種家暴者的縱容。”

許知硯一口氣發洩到這裡,期間順了口氣,在所有人都以為她已經說完的時候,又說了這樣一番話:“如果不是當警察,我會覺得這種不公平的審判,是對我們将近七億女性的羞辱!我明知道法言法語上怎麼解釋,但我就是說不出口。為什麼不是罪有應得、惡有惡報,為什麼挨打的人要坐牢?為什麼這麼簡單的是非道理,到了法律層面就讓人理解不了了?”

是啊,劉宗強的猝死起因是他自己導緻的。不僅生活習慣差,還培養出酗酒縱欲這些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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