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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搭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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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身為最新一代麗龍主的少年,已經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代了,就連将有關阿圖盧的一切都教給他的大巫阿祖也講不出一個确切的數字。

不過,麗龍主知道,這些像是童話一樣的傳說都是假的。

面龐瑩潤的少年靜靜盯着壁龛上神采飛揚的阿圖盧,他自出生便信仰的這些東西,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杜撰的。

神是不存在。

而這所謂的神,就像是天羅地網,将他扣在了這綠林深處。

撥開擋路的棕榈葉,林雙循着吉木介紹麗龍族的話,問:“所以,這個部落最高級别的族長就是那個繼承制的神女?”

“當然不是。”吉木擒着不知道從哪撿來的木棍,一路扒開草叢前進,“是阿祖,部落裡最有權威的大阿姆,麗龍主也都是在阿祖的教導下長大的。至于麗龍主,好像也不是靠血緣繼承的,是他們自己挑選的,有一套标準在。”

像是看出林雙的問題,吉木先發制人,“标準隻有他們的麗龍主和阿祖知道。”

“不過另一個塔木族的族長是世代繼承的,老族長死後會把位置傳給最小的兒子。”

塔木族是男丁當家,比起夫妻關系不算穩定,女人和男人都可以做多選的決定,風流徹底的麗龍族,塔木族的家庭關系結構更傾向于現代人能夠理解的模式。

但在三十年前,也還有些沒被淘汰的陋習,比如部落中身強體壯、勤勞能幹的男人可以娶幾房位置平等的妻子,隻要他有能力為妻子提供好的生活,叫她們在族中衣食無憂,擡得起頭,那便可以。

包括娶男人,就用拳頭說話,誰揍過誰,誰便是家中的妻,日後可以享清福,不用幹活。

不過現在這些事情肯定是不成,如今這兩個部落的人要結婚,無論從前什麼習俗,都要下山領結婚證,一夫一妻才行。

吉木口中的部落習俗簡直就像是說故事似的,林雙和趙徐之聽的一個比一個入迷,手上的相機都不舉着了,顯然把正事忘到了腦後。

走在他們最前面的路峥對這些事情興趣缺缺,舉着鐵鍬收集樣地土壤标本,準備帶回實驗室。

在撥開表層茂盛的雜草和髒污的土壤時,路峥看到了某種動物腳印烙在濕潤泥土上,圓弧狀的蹄釘形狀,溝壑很深,是馬。

“這裡還有人騎馬?”路峥一路上都保持着一個沒意思的老學究的沉默,無趣至極,這下他一說話,剩下三個人自發圍了過來。

吉木瞧了瞧,點頭答:“是馬蹄印呢,塔木族有騎馬打獵的習慣,隻是他們的馬一般都養在斯托湖的河谷附近,很珍惜,所以除了旱季幹燥的時候,極少騎進樹林來。”

氣候濕熱的林子,并不适合馬生活。

普爾薩清晨騎着他的小馬大搖大擺地闖進了麗龍族的地盤,輕車熟路往木屋群的深處驅馬而行,速度很快,這匹矮馬極擅長在路況并不平整的村子和草地裡穿梭。

在自家院子裡做活兒的阿姆們隻要瞅見那飄逸地揚上天的馬尾巴,聽到那哒哒的馬蹄聲,就知道這又是塔木族族長家那不着調的二兒子來了。

抵達麗龍主的木樓,普爾薩屈指抵在下唇,呼哨聲響徹雲霄,胯.下的馬兒随他的動作揚了揚蹄子,似乎很不滿這一路上踩過的濕漉漉的泥水。

它還是喜歡在綿軟的草地上行走。

普爾薩翻身下馬,拍着馬頭安撫:“好馬好馬,乖一些,回去給你喂胡蘿蔔。”

站在大日頭下面,汗水從他飽滿的額上冒出,亮晶晶的,給那麥色的皮膚鍍上一層潤亮,後腦綁緊的巴掌大小揪揪中垂落兩股長長的辮子,佩戴五色繩和各色寶石落在胸前,珠光寶氣,充斥民族風情的衣袍色彩濃烈,像是相思鳥的羽毛。

望着毫無動靜的木樓窗子,那意氣飛揚的眉眼皺了皺,普爾薩取出腰間用木頭削制的彈弓,瞄準檐下的鈴铛,發射——

被吵鬧到不耐煩的頓沙總算推門出來,皺眉探身往下望,“你怎麼又來了?”

“我來見你們的麗龍主,”普爾薩笑出一口白牙,翻身下馬,利索地爬上木樓,“再過幾天就該他出這閣樓了,可有中意的人選?”

“你當麗龍主的出閣是什麼,什麼叫中意的人選?這種事提前選豈不是弄虛作假了?”頓沙對這不懂他們部落内涵的外人大為光火。

“好吧,你們不弄虛作假。”普爾薩從腰間抽出一個漂亮的蝴蝶結發飾,塑料的,上面還粘着毛團,一看就是從城鎮上買回來的,“喏,我那弟弟要我帶給你妹妹的。”

頓沙看着那漂亮的發夾,他不想要,畢竟這禮物的主人是塔木族的,但又知道這一定是頓娜喜歡樣子,而他現在也沒辦法去到城鎮給妹妹買回來。

“我弟弟說,這是感謝頓娜上學期給他輔導數學題的謝禮,下學期還要拜托她。亞玎太笨了,頓娜真的很聰明。”

頓沙聞言揚起下巴,劈手奪過,“那當然。”

普爾薩順利繞過他,進了背陽又有望天樹遮陰,因而總有些暗沉沉的木屋,收起不着調的樣子,向正中央的斑斓神像鞠躬行了個半禮。

這是陰面神像,畫上的阿圖盧更具風韻而不是神武高大,所以對他來說,不需要行大禮。

直起腰扭頭一瞧,比那畫多了幾分風姿的神還漂亮的麗龍主正站在門邊,靜靜看他。

麗龍主一身绛紫色的袍子,腰間用黑色的流蘇做系帶,除此之外身上素的再沒任何裝點。

他眼神幾分無奈:“普爾薩,你來的好早。”

塔木族有名的閑人普爾薩揚起笑臉,嘚瑟的活像一隻紅嘴相思鳥,他勾勾自己小辮的發梢,金石碰撞,“怎麼,我還來不得?”

普爾薩擠進麗龍主的小房間,屋内靠牆塞地滿當當,高高摞的書本和小桌上豎着長長天線接收信号播放某地晨間新聞的收音機,角落一台電視機正在落灰,有小半個月沒打開了,“還沒人來給你修電視?”

“還沒。”麗龍主坐回床榻邊,從小桌上拎起壺,給普爾薩倒了杯香氣撲鼻的茶。

“那就叫頓沙打電話去催。”

“他們說這個款式接收信号的儀器已經太老了,沒有修的必要,如果我要換新的,還可以來一來——”麗龍主沒說後面的話,但普爾薩卻懂他說不出口的窘迫。

太久沒離開過綠林的麗龍主不知道一台電視機的信号接收器要多少錢,但這是他為數不多的電器,應當不便宜,所以他不好意思向阿祖開口。

“我看書、聽收音機,也是一樣打發時間。”麗龍主輕快道:“而且,再過幾天我也就可以出門去了。”

“想白天出門可沒那麼容易的,你要找到一個能接納你的搭襟才成。”

搭襟,是麗龍族俗語中的親密關系,成為搭襟就是成為能夠觸碰彼此衣領,解開衣襟上第一粒紐扣的存在。

“你想好了嗎?找個姑娘?我想你們麗龍的姑娘各個彪悍能幹,興許是看不上你這樣的豆芽菜,但貴在嘗試。”

“我知道你臉皮薄,怕被人拒絕那就選我,我肯定不會拒絕你,誰叫我們是好兄弟呢。”

普爾薩彎起眼,一副‘實在沒辦法,我就幫幫你吧’的樣子,向他眼前的漂亮人兒伸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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