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篇章主要是想體現盧法斯和布萊姆的一體兩面性。既然都有雙胞胎這個設定了,我覺得不提這個就太浪費了(笑)
比起原作一方單純地執着、依賴于另一方,我認為更合理的一種attachment其實是雙方互為對方的影子、缺憾,如此在叙事結構上,這種對稱性和雙胞胎的概念也更一緻。
在這裡,殘忍和勇敢是一體兩面的,盧法斯和布萊姆各占一半,他們殘忍和勇敢的特質都源于denial of death(拒絕死亡/拒斥死亡)和自我中心。
我的塑造主要是以Ernest Becker的《拒斥死亡》這本書以及其他學者的理論為中心的。Becker認為一切人類活動都是源于對死亡的拒絕與超越死亡的渴望。人類創造文明、宗教、政體、撰寫各種主張、争吵不休、努力為自己一生創造“意義”,都是為了掩飾我們面對“死亡”這一絕對結局時的脆弱與無助。
本質上來說那些努力都是自我安慰的幻覺。但人們必須牢牢抓住自己為自己創造的幻覺不放,把它當做一個普世真理,才能令自己相信這是一個超越了死亡的事物(比如說是不是很多宗教都強調一個全知全能的存在、無法泯滅的絕對的善/goodness?)。
而當他人的“絕對真理”膽敢與自己的“絕對真理”産生矛盾,那麼不僅僅是理念的不和,更是對自己“超越死亡”這一可能性的巨大沖擊與幻滅——畢竟隻能有一個真理。這就是為什麼人類經常能為了意識形态争個你死我活的。
盧法斯對死亡的恐懼、自我中心,導緻了他在第一次見證親人的死亡時,産生了對“死”這一概念的強烈排斥與拒絕。他想拒絕一個所有生命既定的命運,因為“死”這一毀滅性力量的狀态能夠否定生前一切塑造的意義。人面對死亡是完全沒有絲毫控制與能動性的。可是一切沒有死亡的生命也是不完整的。人是因為生命的渺小與有限,才會創造偉大的事物來對抗死亡、消解死亡的絕對性。而生命如果得到無限的延長、也就是失去了死亡這一概念,那麼去創造超越自己生命的意義就消失了。這也就導緻了盧法斯身上原本就有的“殘忍”被無限放大。
對于布萊姆來說,他恐懼的也是死亡,但是是社會身份的死亡。作為兄弟當中更勇敢、有責任心的那個,生活在一個戰亂的年代,□□的死亡是他早就做好心理準備的。但是他接受□□死亡的前提是,他為自己塑造了一個“意義”的幻覺。就像一切恢弘澎湃的叙事一樣,“為了更偉大的事業犧牲”、“為了更多人的生命”、“為了正義”、“為了維護宗教正統性”、“為了尊嚴”……也就是說,布萊姆是一個典型的因為denial of death而去追随一堆普世崇高觀念的人。如果沒有成為血族,他會以一個普世意義上的“好人”、“善人”,敵對勢力眼裡的“敵人”、“惡人”死掉。
但是布萊姆對抗死亡的“人生意義”畢竟是脆弱的幻覺,立馬就會因為成為血族而全面崩潰、幻滅。後來他試圖通過和盧法斯、夏洛特等人推翻德古拉暴政、重新建立帝孚日秩序這一系列zz活動來再次構建自己的意義、真理,但是已經無論如何都不能自我說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