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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反科舉舞弊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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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這邊有下官,請大人放心。”他語氣透露出如蒙大赦般劫後餘生的灑脫。

我微笑道:“望大人自重。”轉身就向另一處走去,但在右轉拐角處停了下來,将身形微微隐藏,觀察二人接下來的動作。

我走後,他先是向我這邊,發現沒人後,又轉身看向其他地方,确定都沒人後,他立即快步走到那考生面前,直接伸手重重敲在考生頭上,彎腰看向考生試卷,嘴裡還念念有詞。

這官已經具備詭異的狂妄,他的官途要到頭了。

我轉念一想又覺得奇怪,不怕旁的考生揭發嗎。念頭剛剛閃過,下一秒就看到那官走向旁邊兩位考生,嘴裡依舊念叨。

“呵。”我輕微嗤笑,原來如此,一下抓到三個。

我将三人的樣貌和考位記下後,低聲喊了一句:“柳尚書。”

考生迅速低頭,凝思答題。

那官好似驚弓之鳥,迅速後退,保持原來巡考時的樣子,不時還搖搖頭,皺皺眉,一副愁極了的樣子,然後“不經意”擡頭,裝作剛看到我的樣子,接着看向我身後,掃了一圈驚訝道:“怎的大人已經巡完了?”

我朝他微微點頭:“勞吳大人挂心,柳尚書有請。”并側身讓他先走。

他有些吃驚,擡腳就走。我揮手讓侍衛将這三個考生押走後也跟了上去。

柳尚書遠遠就向我投來視線,整個人極為嚴肅。我心裡頓覺大事不妙,看來事情更為嚴重。他越走越近,我也仔細看了看在他身旁的那位同考,他面如死灰。

我心裡“哦”了一聲,這是吳大人的同僚。

我側身看向那官,聲音上揚:“這是吳大人的好友,為何臉色如此之差。二位大人今日皆身體不适?”

那官不回話也聽不進任何話,渾身心思都放在他同僚身上,直愣愣站着并死死盯去。兩人視線交彙,那官的臉色逐漸變差。

我幾乎要以為他已經活着死了。

我和柳尚書對視一眼,柳尚書開口道:“兩位大人果真志同道合,實為道義之交。”

話落,我看到兩人身體皆輕微顫抖,渾身散發着寒意,頭垂得極低,俱是不回答。

這一場考試共有八人作弊,數目實在過于讓人心驚。柳尚書讓侍衛将這些人全部押至牢内關押。等這次會試結束後,一起交由陛下定奪。

那兩官站在一起,感覺失去了靈魂,像是幹柴。

柳尚書命人也将這兩官一同收押大牢。直到這時,兩人神色才有所松動,擡頭看向我,眼裡溢出滿滿的仇恨。

與我何幹?

看着侍衛将這兩官拉走,路過我身邊時,我開口道:“二位大人缟纻之交的情意實在難能可貴,不知能否榮辱與共、風雨同舟。”兩人迅速回頭,我站在原地朝他們抿唇一笑。

與柳尚書交流得知,他也注意到一名同考的異常,仔細觀察後,發現有位考生竟是替考。正好他想将我叫來,我卻是先他一步到達正堂。

原以為在第一日考試嚴查舞弊後,在後兩日考試中此情形會消失,沒想到又抓到兩人。以上所有人皆關押牢内,聽候發落。

考完的第二日和第三日讀卷。

我按照商讨好的流程讓人将考生的姓名、籍貫、家世等重要信息用空白紙彌封後,加蓋騎縫章。此所謂“糊名”。

為防止考生在試卷上留下記号,或是閱卷官認出熟悉考生的筆迹而出現舞弊行為,由專門的謄錄人員将彌封後的試卷如實地重抄一遍。此所謂“易書”。

一般擔任謄錄工作的人員都為臨時抽調,其次,謄錄手不得攜帶墨筆入場。謄錄試卷時,統一使用朱砂紅筆,所用的紙張數、墨水顔色均要一緻。

考生原始試卷是用黑墨書寫,稱為“墨卷”;而謄錄後的卷子,是用紅筆寫就,故稱為“朱卷”。

謄寫校對完畢後,還要進行“對讀”,即将真卷與謄錄卷送交對讀官核對,核對無誤後,由對讀官在試卷上蓋章。為保證對讀質量,對讀官一般都抽調成績較好的生員來擔任。

完成以上步驟後才到閱卷。首先試卷先分送給各閱卷人員進行評閱。試卷分送,需在主考與同考的監督下分配。

閱卷人員将初閱中意的卷子推薦給同考,此類試卷叫“薦卷”。同考若中意,便會在卷上批一個“取”字。批了“取”字的卷子會被送給主考,若主考也中意,則會在試卷上批一個“中”字。

每份朱卷上至少要有6個各環節負責人的簽印。但,就算這樣還是出了問題。

我看着送來的考卷,内容一般,答法粗略,竟也能經過層層審核送至此。

流程中還是有人作弊。

我将這份考卷拿給柳尚書,他面色一沉:“此等粗略之物實在不足以到達此處!”他扣下此人試卷,連同閱卷官、對讀官、彌封官和謄錄手等一同扣下。

我和他調閱同考未“取”的薦卷進行複核,檢查未考中的“落卷”,将更好的卷子批“中”。

所有人員皆在放榜後才能出考試院。

放榜當日,柳尚書告知各位考生:“此次會試采取‘糊名易書’制,即加封各位考生的個人信息,讓人重新謄抄,再進行閱卷,且允許落榜生查卷。若是有對中榜者産生疑慮者,也可到考試院進行申訴。時間為七日内。”

放榜後,我和柳尚書将此次考試情況上報。陛下要求立刻開堂審理。

我提出自己的觀點:“臣認為可等七日過後再進行審理。一來讓考生在此期間進行查卷,二來則是此次陛下制定的考試制度與以往截然不同,其中定有花了大量銀兩賄賂考官的考生。這些人未中,也許會到考試院要說法,倒時再一同審理。”

柳尚書也同意我的提議:“老臣認為趙侍郎所說極是。七日足以将其一網打盡,甚至能夠得知以往舞弊者信息。且牢内所關押之人,在這七日内定會因時日過長而擔驚受怕,興許會吐出些信息用以減輕處罰。”

果然,放榜當日就有考生到考試院要求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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