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秀才精力不濟,往往隻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課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課,另外半天也不會閑着,而是拼命地練習寫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動彈。
往往練習得手腕腫脹,吃飯的手都在抖。
常嬸子心疼兒子,總想讓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應,可是該下的功夫,卻一點都不見少。
想要得到什麼,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癡心妄想。
常睢腦袋聰明,又肯下苦功夫練習,沒用太長時間,他的字便越來越有模有樣。
面對常睢的聰穎,相和頌也喜歡多多教導他,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業收上來,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驚。
常睢的字迹雖然依舊稚嫩,但絕對已經脫離歪瓜裂棗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階段。
可是他才開始學習多少天?
七天?還不到七天吧。
想當初,常興和常班凱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強寫工整。
相和頌默默看向常睢,這到底是天賦,還是……
他注意到常睢寫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書研墨。
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頌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對于練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會有任何明顯的外傷,但是在被人輕輕捏住手腕時,常睢皺起來的臉蛋卻騙不了相和頌。
相和頌确定了,“你為什麼如此刻苦?學習并非一日之功,傷了手腕才是得不償失。”
常睢長長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隻是想快點學會寫字。”
“為什麼?”
在相和頌連番的追問下,八歲的孩子不會搪塞,這才把自己的打算說了出來,“我聽說,如果買不了書,可以抄書。”
相和頌微怔,不由自主想起常睢入學那天,常父略帶讨好詢問的問題。
常睢還差了一本書。
相和頌的心軟了下來,常睢定是想父母為銀錢勞累,才如此用功學習寫字,好趕在常父湊夠錢抄下一本書,為家中剩下這筆銀錢。
他在用自己稚嫩的小肩膀,為父親分擔一點重擔。
似乎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他撲閃着清澈的眼睛,白嫩的臉龐微微漲紅。
相和頌第一次記住常睢是在采蘑菇的山腳下,當時他對常睢的感想是和村裡其他人那樣,崇拜小五的小孩,但後來常睢在采蘑菇結束後,單獨給宋小五半框蘑菇,引得他也白得了許多蘑菇。
他覺得不對勁,于是向其他孩子打聽事情的原委,知道了小孩送蘑菇都是因常睢而起。
不管常睢是不是故意的,能夠一針見血的看出敵人在意的事情,常睢很聰明。
而現在,除了聰明之外,他感受到這個孩子發自内心的善良。
不止是善良,他能體貼父母,又堅持努力的寫了那麼多天,并且卓有成效。
相和頌不知怎麼誇他好了。
他望向常睢,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想要幫助他的想法,不禁放柔了聲音,“我知道你的想法,不過别擔心,這個事情就交給我吧。”
常睢又黑又亮的眼睛透出明顯的疑惑。
相和頌沒有多說什麼,而是在當天夜裡,點燈執筆,在燭光的掩映下,抄完了整本的《百家姓》。
将近兩千個字,即便對相和頌來說,也着實費了一番功夫。
其實分兩天抄,對他來說更遊刃有餘,但他擔心常睢又逼自己練字,便費了一個多時辰,認真地抄了下來。
第二天,相和頌把裝訂好的書本交給了常睢。
常睢愣愣地看着眼前的書,已經習得幾個字的他認出了書籍的名稱,但他仍舊仔細看了又看,仿佛驚喜得回不過神來。
“頌哥哥,這是給我的嗎?”
已經從頌哥變成頌哥哥了,小孩子黏黏糊糊語調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他的依賴與喜愛,當然,比他改變的稱呼的,更加明顯的是他仿佛被晨光點亮的漂亮臉龐,而點亮他神采的,不是太陽,而是被他注視的相和頌。
相和頌喜歡這種純質的喜愛,“是的,以後不要這樣拼命練習了,學習要循序漸進。”
似乎在他小小的世界,幫助了他的自己已經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常睢極為信服的連連點頭。
“我聽頌哥哥的話。”好似他說太陽是方的,這小家夥也會一邊疑惑,一邊信服的地點頭肯定。
相和頌又忍不住微笑,這也太乖了。
于是,在面對常睢想和他坐在一起的請求時,不太喜歡和人過度接觸的相和頌隻是微微猶豫了一下,便同意了常睢的要求。
正如小孩子的偏心無法掩飾,小孩子的喜歡也無法掩飾。
不忍辜負這份喜歡,他隻能稍稍退讓。
常睢和相和頌坐在共同的桌案上,垂眸看着眼前簇新的書本,緩緩撫了撫封頁。
書本的問題解決了,相和頌的好感也更上一層樓。
而這才是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