蕊娘收了手,輕笑着看着張小鯉,伸手點了點她的眉心:“笨。助你活命,怎麼會是得罪莫大人?是賣他一個人情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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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宮早就說過了,隻要你娶本宮,一切就都萬事大吉了。”
端王府上,莫天覺一臉頭疼地看着面前這穿着白色貂絨長袍,倚在小塌上的昭華公主,她顯也是才來不久,臉被外頭的風雪凍得微紅,手也沒從暖袖裡抽出來。
來找端王,居然碰上這麼個……活祖宗。
莫天覺拱了拱手:“下官自知沒有此等福氣。”
“你不喜歡本宮,本宮也不喜歡你。”昭華公主跟沒聽到他說話一樣,自顧自地說,“這不是再好不過嗎?成婚之後,我們一切如常,就跟不曾成婚一樣。何況,父皇親口允諾,做我的驸馬,不必擔憂被削權,相反,我手中那些武功高強的女蝶衛,還可以成為你的兵馬。本宮的芳菲閣,日進鬥金,你也可分一杯羹。”
這些話,莫天覺耳朵都聽得起繭子了,他還是拱手:“下官曾娶妻,乃是鳏夫,如何配得上您這等金枝玉葉。”
昭華公主噗嗤一笑,喝了口旁邊的熱茶:“沒洞房便死了,也算娶?再說了,你現在拒絕有什麼用?等你守孝期一過,父皇必然下旨賜婚,反正到時候我可不拒婚。”
莫天覺實在不想同她聊這些,此時外面響起不緊不慢的腳步聲,莫天覺如蒙大赦,轉頭,果是端王推門而入。
端王名為翟耀甯,但為人同“甯”這個字是沾不上半點邊,他雖是皇上親弟弟,但比皇上小了足足八歲,今年也不過剛三十二,性格又過分開朗,故而與這些人相處,更像同輩人。
因着年紀小,且與皇上是一母同胞,二十年前聖上與康王的奪位大戲,與當時不過十二歲的他幾乎毫無關系。
噢,要說完全沒有,也不算,那時他還是選擇了站在聖上這邊,不過才十二歲的他帶着一批對先帝忠心耿耿的侍衛和大臣打開了城東門,讓聖上毫發無損地潛入了長安,重擊廢帝康王。
聖上記挂這份情誼,也向來縱容這個小弟,知他生性懶散,是個樂得輕松的閑散風流王爺,所以從不短他任何吃穿用度,也不逼他處理太過麻煩的政務。
端王自己性子爽朗逗趣,算是為數不多能令昭華公主聽話的人。
翟耀甯愛那些風月之物,尤喜字畫,他自己唯一的長處,便也是那一手好字,作得好畫,其中以臨摹美人之手為一絕——沒錯,這位端王,畫不來松柏梅菊、江山萬裡,隻會畫手。
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手,有男有女,隻要是他覺得好看的,便會捧起來細細查看,然後畫下來,裱起來。
說實在話,這行為多少有些猥瑣,他最初與莫天覺成為好友,也是因為莫天覺有一雙頗為好看有力的手,莫天覺那時不過十五六歲,驟然被名聲極差,聽說百無禁忌、十分輕佻的端王捧着手好一通撫摸揉捏,還以為他有什麼異樣心思,恨不得跳湖自盡。
端王倒也實在沒什麼歪心思,據他自己說,這不過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那年瓊林宴,所有人都被端王摸了個遍。此事後來被皇上曉得,約莫兩年前,皇上大怒,将他那些畫燒了十之七八,端王由此極其萎靡不振,之前還天天去風月場所閑逛收集“素材”,後來便也不去了,樂趣也變成了收集普通字畫,偶爾去賭場擲骰子。
哦,還有陪昭華胡鬧。
總而言之,是個大閑人,除非皇上偶爾強逼他去輔助太子或二皇子做些政務——畢竟他是長輩,年紀稍長,而前些年,太子與二皇子年紀都偏小。
“雅正,聽聞你近日重責在身,全京矚目——”端王不緊不慢地說,聲音帶着調侃,“——怎麼跑我這兒來了?我這兒可是長安城難得的清淨之所,你别把那些破事兒帶進來。”
他喜歡好看的手,自己的手也非常好看,那白皙的手此時把玩着一個鼻煙壺,倒也不抽,就是在手裡把玩。端王雖是個閑人,倒也不沉溺酒色,故而氣色并不差,他至今也沒有娶妻,生得面潤如玉,眉目俊朗,看起來也就二十五六。
聽說,當初端王隐瞞身份去揚州玩耍,還惹得好幾個名妓要自己贖身同他私奔呢。
莫天覺拱了拱手:“端王殿下。微臣來此隻為一事,絕非有意叨擾。”
“哎,你這人最是無聊。”端王擺擺手,在昭華旁邊坐下,指了指昭華,“我剛才分明是說反話,如今京城的亂子還不都由她那破驸馬而起,她就在我府上,我還怕你什麼?”
昭華嗤了一聲,說:“若當初莫大人願意娶本宮,便也不會有這麼多事了。”
她素來沒大沒小,雖喜歡端王這個皇叔,但語氣也從來不客氣,顯然并不将他當做皇叔,更多地是當做兄長。
端王說:“那可不一定,還好他沒答應,楊彥死了也就死了,要是雅正死了,我可真要傷心欲絕。”
雅正是莫天覺的字,是他父親所取,意圖可謂直白,希望他風雅端正。
昭華不屑地說:“楊彥誰都敢殺,可莫大人是父皇至交獨子,又是驚鵲門少卿,誰敢動他?”
端王搖了搖手指:“那可未必。”
莫天覺耐心地聽他倆你來我往半天,實在忍不住,道:“微臣有一事,想單獨問端王殿下。”
端王尚來不及開口,昭華手裡的茶杯就擲了過來,但她留了兩分力,沒丢到莫天覺身上,隻滾在莫天覺腳下,浸濕了那猩紅色的氍毹。
“你這話什麼意思,嫌本宮礙事?”昭華冷冷道,“父皇聊如何出兵,如何對付朝中大官,都不曾避着本宮——你們能聊什麼,還想趕本宮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