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再年長幾歲,以十二三歲之齡入宮倒也不失為良策,可以提前在宮裡做些規劃。但是她現在宮外的事都還沒忙完,連個自己的班底都沒,手頭還沒錢,這麼進去了那才是兩眼一抹黑。
還好因為年紀太小被拒絕了,吳悅暗自慶幸。
在隔壁沒人坐的包間玩了一會兒,吳父就和曹叔聯袂而出。令人詫異的是,她爹面上并沒有沮喪之色,曹叔見到她更是笑意吟吟,顯然二人已達成新的共識。
危機意識如芒刺在背,吳悅深知必須加快籌謀她要做的事情了。在宗法森嚴的古代社會,女性婚姻完全由父母包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是不可違背的倫理準則。拒絕嫁人的女性往往面臨家族壓迫、社會排斥,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在公認的開明的唐代,《唐律疏議》就明确規定“諸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辄悔者,杖六十”,悔婚即違法。她雖年僅五歲,然而宋代女子十三四歲就開始議親者比比皆是,及笄前定親已成慣例。她的婚姻不是屬于自己的,隻會是一場交易,若想在這場交易中争取話語權,唯有以實實在在的利益為籌碼。
吳悅乖巧地攥着吳父的衣袖,跟小雞仔一樣與那曹叔拜别,父女三人這才回到家中。
而家中前廳,一個身着青布襦裙的婦人和一個與青棗年齡相當的女童正陪着劉耘娘和吳王氏說話。兩人一看到吳父回來了,慌忙起身行大禮。
吳軍端坐在正堂主位,坦然受了她們的跪拜,才擡手示意她們就坐,随即便将安排事宜簡明扼要地告知。
婦人本姓楊,她的父親也是個大酒樓的庖廚,雖早逝卻也教了女兒一些家常廚藝。平日街坊要是有什麼紅白喜事,也會喊她去廚房幫忙,據說手藝不錯。
"我家食店專營新奇菜式,所用豬脂、豚肉與鮮乳都是尋常易得之物。" 吳父侃侃而談,"不比樊樓那些水陸珍馐,需千裡販運,難以購買。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後廚更需要可靠的人,外頭牙行雇的人,難保不生異心。"
因此,即日起,她們母女需要每日來吳家後廚學藝,将來她們也要守着食店的竈頭,不能讓外人竊取到了秘方。
楊氏帶着自己的女兒伏地叩謝。
她丈夫死在戰場上,雖然獲得了撫恤,但是家中沒有男子支撐,襁褓中的小女兒尚且需照看,必須要有個勞動力專門看着。還總是有一些地痞流氓上門勒索,可憐那點撫恤銀早被搶掠一空。日子苦的,每天睡前楊氏都心想着不如睡死過去,一死了之,但是天一亮又得掙紮着去漿洗縫補,總不能眼睜睜看着婆婆和兩個孩子餓死。還好大女兒大丫雖然才9歲,卻很懂事,每日跟着其他大點的男娃一起去城外拾取柴火賣錢,偶爾還能在城門前撿到柴車散落的枝桠彌補家用。
但是如果有了這一份穩定營生,她們就不用再也不用擔心淩冽的冬季,不至于被凍斃屋中。
望着楊氏母女踉跄離去的背影,吳悅也看得心中一緊。粗布衣衫空蕩蕩地挂在這母女倆嶙峋的骨架上,兩人的胳膊都細若枯枝。那小女孩也形如雛燕,個頭和五歲的她同高,腰間緊纏數匝的布繩竟快與脖頸同寬,磨穿後跟的草鞋勉強用茅草綁着,每一步都似要跌倒。
她眼眶微酸,暗自打定主意,決定還是多展露一些才能出來。她需要更多銀錢,能夠培養出一套自己的班子,因此食店從籌備時就需要制度化管理,避免一些可以規避的坑,這樣才更有利于生成可以一直下金蛋的老母雞。
再過幾天就到她六歲生辰了,曹魏有曹沖五齡稱象,唐時有區寄十一歲手刃強寇,她自然也不甘人後。
她略作思忖,便向仍坐在廳中的吳父和劉耘娘說道:
“可讓大丫學煉豬油,讓她娘楊氏專攻紅燒肉制作,再請人來家裡傳授酸奶做法。這三人專門在咱家後廚制作核心食材,做好後送往食店。其餘人可安排到店裡工作,有專人負責烤火燒,有人侍奉堂食,再設一名廚子按客人需求調制不同口味的肉夾馍,另派一人拼配各式酸奶。此外,還需雇采購人員,專門負責原料采買。” 她侃侃而談。
“通過分工,每個環節隻接觸部分流程,從而降低秘方洩露風險。比如,采購人員隻負責買原料,不知具體配方;制作人員在家處理煉制豬油、腌制五花肉等關鍵步驟,卻不了解最終調味;店内人員負責最後調味,卻不清楚原料的具體制作過程。如此可避免單個人掌握全部秘方,不過仍需用契約約束。”
後世的預制菜其實就是這個邏輯,吳悅心道。客人點菜後隻需要加熱預制品。店裡的廚師隻需要簡單佐味和提供一些涼菜和主食。
“這樣的分工也可以提升效率,訓練熟練工以節省時間,因為每個環節的人都隻專注于自己的任務。楊氏可以批量炒制紅燒肉,大丫可以專注熬制豬油。而駐店的人員則可以快速響應食客需求。負責采購的人通曉市價,尋找不缺斤少兩,且足夠新鮮的肉鋪蔬果。”
“我們還可以通過這樣的分工來實現清晰的賬目管理,通過分開記錄各部分的支出和收入,更清晰地了解成本和利潤。例如将采購的開支單獨記錄,制作的開支比如木材燃料和原料損耗單獨記錄。店鋪的日常運營開支,就是員工工資和每日營業額,以及損耗也單獨記錄。這樣“三賬分立”,就可以更精确地計算各部分成本。這樣,當我們發現豬肉采購價過高,就可更換一個肉鋪去買,發現器物耗損也可以及時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