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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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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芳:“不敢,您是主子,哪能什麼事兒都告訴我啊。”

這是真的很生氣了。

擺擺手,示意護衛長宋方有話等會兒再說,陶珑拉着雯芳的衣擺,小心翼翼将人往前廳裡拽,“你聽我狡辯,這事兒的确事出有因……真不是故意瞞着你。”

雯芳惡狠狠瞪她一眼,淚水卻已經啪嗒啪嗒往下掉,“非要把我吓死才痛快是不是?”

陶珑又是内疚又是心疼,連忙把人攬進懷裡,一口一個“祖宗”的哄着,還不忘拿手帕給她擦眼淚,“實在是因為這個機會可遇不可求,為了萬無一失,我又怕你知道這些瞎操心,所以才沒告訴你……”

這話肯定是胡扯的成分多一點,主要還是因為雯芳實心眼,藏不住事。

但要在這個時候說出真相,無異于火上澆油。眼下,最緊要的還是先把人哄好。

雯芳像隻小狗,趴在陶珑懷裡哼哼唧唧幾聲,也算是消了氣,腫着一雙眼放狠話,“下次不許這樣了,聽到沒?再這樣,我就——”

陶珑指天發誓,“你就讓我做小狗。”

雯芳一張小臉再也繃不住,“噗嗤”笑出來,說話時還帶着濃濃的鼻音,“這可是你說的。”

“那是自然,我哪有說話不算話的時候?”

把人按在椅子上坐下,陶珑又忙前跑後地親自給人端茶倒水,如此一番下來,看雯芳徹底不生氣了,她才出去招呼宋方進來。

宋方是三年前陶珑來金陵時,陶瑛專門為她挑選的人才。

他是京城人士,和雯芳年紀相當,剛過弱冠之年。也不知是吃什麼長大的,宋方長得人高馬大,活像一頭熊,卻偏偏生了張娃娃臉,叫人一打眼,隻以為他是個格外茁壯的十六七的少年。

宋家人知道這孩子體格好,大約是塊習武的料,盡管家裡不富裕,卻還是送他去武館學拳腳,指望着他有朝一日能找個镖局或是大戶人家落腳,做護镖或是護院都行,至少能吃飽穿暖,錢也管夠。

可惜,宋方心懷大志,背着家裡人偷摸去參軍了。

彼時,邊境與北夷仍時有戰事摩擦,他自然而然地被派往玉門,并在那裡第一次見了陶泱與陶瑛。

因練習時格外努力,身手又着實不錯,宋方很快入了陶瑛的眼,被他提拔成護衛。

宋方的理想是能夠為國效力,總覺得既已從軍,那上場親自斬殺幾個來犯的敵軍才算不枉此生。他想的十分波瀾壯闊,但現實終是沒能滿足他這點心願。

戰場是上了,但還沒來得及動手,就先因為保護陶瑛而受了傷。深可見骨的刀傷,位置在右腰,即便日後養好了傷,也無法做出大動作,遑論上戰場殺敵。

宋方因此消沉了許久。

最後,陶瑛做主送他回京城,叫他先去五大營當差,日後若有轉機,再回玉門也未嘗不可。

話是這麼說,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宋方這一去,怕是再也不會回來了。

按理說,五大營對他這樣的人是個相當不錯的好去處,因為常有京城裡的纨绔子弟前來鍍金,所以事少錢多,紀律松散,位置還在京郊,隔三岔五就能回家探望父母。

但宋方是什麼人?出身不佳,人又耿直,在五大營就是土狗入了富貴窩,不說諸事不順,也算是待得渾身刺撓,哪哪都不得勁。

好歹熬到了陶瑛回京城,宋方毫不猶豫地上門拜訪,請求他能将自己調離五大營,哪怕回玉門做個夥夫也好。

陶瑛一時語塞。憑宋方的天賦,不可能真叫他去做夥夫,但幹别的,就他這性子,絕對要憑上半條命上戰場。

他拿不定主意,隻好先讓人回家,說自己再考慮考慮。

最後給他解圍的是宋家父母。

宋方頭上還有個大哥,但身體一直不好,年初還沒能成婚就去世了,宋家就隻剩下這麼個獨苗苗。知道兒子還想去邊關送命,二老說什麼也不許他再去冒險,就差拿性命要挾了。

事已至此,宋方也隻能妥協。可五大營他是真的待不下去,又恰逢陶珑準備去金陵,陶瑛一拍腦門兒,幹脆叫他去做妹妹的護衛。幾乎沒有危險不說,錢更是管夠,這絕對能讓宋家二老放心。

就此,宋方跟着陶珑一起去了金陵。隻是因着舊傷,回京城時陶珑沒帶上他,隻讓人守家。

有了從軍的經曆,宋方辦事可謂是膽大心細,陶珑對他十分放心。

“放火的是金陵本地的混混。”

他在陶珑的示意下坐到了雯芳對面,開始彙報自己的所見所得。

“那人嗜賭,常混迹于地下錢莊,白日裡愛喝酒鬧事,算他們家那一片有名的刺兒頭。”

陶珑坐在主位上,翹起二郎腿,問:“沒看到他和其他人接觸?”

“目前還沒有。”宋方道,“但是叫小五去盯着了,有消息立刻回複。”

小五也是陶珑雇傭的護衛之一。

雯芳看看他,又看看陶珑,忍不住問:“所以,您是怎麼知道他們要放火的?”

這倆人謎語般的對話,她倒是聽懂了。

雯芳畢竟也算是和宮裡人打過交道,那些人花花腸子多得九曲十八彎,肯定不會直接髒自己的手辦事,估計是找了個和自己關系不甚密切小太監去買通這個人縱火。

但雯芳怎麼也想不明白,林員的計劃是怎麼叫陶珑提前知道的?

陶珑神秘莫測地笑笑,“你以為金公公真是什麼和藹可親的好人?他的手可長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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