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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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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珑雖在金陵長大,但七歲就去了京城,直到三年前她的死鬼夫君成了真死鬼,才又回到金陵。

算起來,她在京城生活的時間,也不過隻有十三年。

但這十三年發生了太多事,先是母親去世,又是父兄險些戰死沙場,後面跟着聖上賜婚——

多像說書人嘴裡天定良緣的故事?她和梁椟的婚姻,居然是皇帝聽說他倆是青梅竹馬後,一拍腦門兒定下的。

且不論賜婚壓根沒有拒絕的餘地,更邪門兒的是,梁椟分明還算是陶珑她爹的半個徒弟,如今這門婚事細算起來,居然還是陶家高攀。

梁椟的父親是錦衣衛,母親是京城六品官的女兒,在京城這地界說不上顯貴,但看在錦衣衛的面上,也無人敢招惹。

兩人能相識,還是因為梁椟父親因公殉職,生前将自己的妻兒托付給了年輕時的好兄弟,也就是陶珑她爹,陶泱。

那之後,陶泱将梁椟母子二人安頓在陶家附近,并且收梁椟做了徒弟,跟着自己在陶家習武。

誰能想到,梁椟之後雖然走上了父親的老路,卻一路竄天猴似的升遷,不僅很快就升至千戶,還被皇帝看重,進入北鎮撫司,成了天子近臣。

而陶泱,因為頭腦簡單且一心效國,雖然這麼多年官職沒升過,卻很受皇帝青眼。

賜婚的原因大概也在于此——

兩個孤臣結合,皇帝放心。而且将陶家女兒嫁給梁椟這個寵臣,也算是變相告訴所有人,他同樣看重陶家。

這麼一通操作下來,除了兩個當事人,好像兩家人包括皇帝都很滿意。

陶珑也并非不滿意。隻是對于自己的婚姻被當作籌碼這件事,稍微感到了一絲荒誕。

她清楚,這已經是自己的擇婚對象裡最好的一個。她不可能不成婚;成婚對象裡,不是找個門當戶對的,就隻能低嫁。

不過,當時其實也有個家世顯赫的對象蠢蠢欲動,還好沒能來得及,不然别說陶珑,隻怕她爹也要被怄得幾天吃不下飯。

眼下,皇帝直接拍闆此事,盡管提了提陶家的地位,但陶珑本人卻在這裡面消失了。

沒人問過她是怎麼想的。

陶珑以為自己早就想通了,她的婚姻勢必隻能成為利益交換的一環,但真到了這個時候,她還是不免難過。

不過她很快就哄好了自己。

至少對象不是什麼歪瓜裂棗,而是一個樣貌和才華樣樣都出挑的很拿得出手的男人。

雖然吧,除了光屁股,梁椟什麼樣子陶珑都見過,熟悉得和左右手似的。一般來說,這種情況,要産生什麼男女間的情愫,多少有點難為人。

但陶珑偏偏還就有那麼點喜歡梁椟。盡管隻有一點。

沒辦法,親哥太粗魯,哪怕長相繼承了父母的優點,她也欣賞不了一點;她爹手下的其他“徒弟”,不是年紀太大就是相貌乏善可陳。

在陶珑沉悶的少女時光裡,梁椟太亮眼了,讓她很難因為“熟悉”這個無關緊要的原因就忽視他。

隻是梁椟大概對她沒什麼感情,每每見了陶珑,臉上即便原本挂了笑也會立刻收斂,借着“男女授受不親”的由頭,恨不得拉開二裡地的距離,說話都要隔着半丈遠才敢開口。

天知道梁椟被賜婚那刻是什麼心情。不爽?難受?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

畢竟,婚姻中最難克服的就是兩個家庭的矛盾,但他們兩家壓根沒有矛盾,陶泱很喜歡自己的女婿,梁椟他娘朱清研也很喜歡自己的兒媳婦——雙方親人都這麼滿意,他們還有什麼可抱怨的?

兩眼一閉,日子不就這麼過呗。

成婚前兩年,他們也确實算是琴瑟和鳴。

有着過去近十年相處時光的鋪墊,兩人很清楚對方的追求和志向,也很了解對方的為人,所以十分放心地放彼此大膽去搞自己的事業。

事業,對梁椟來說,是錦衣衛的差使,對陶珑來說,是經商。

大齊的民風比之前朝已算開放,對女子在外讨生活一事并未設限,隻是舊時的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人依然覺得,女人還是安分些,在家相夫教子就好。

很不巧,朱清研就是這樣的人。

回到京城不過一年,陶珑的母親就因病過世。八歲的孩子才從書上讀到過“子欲養而親不待”,就再也看不見自己的母親。

這個時候,是朱清研接納了她。

和生母如出一轍的溫柔,連将她擁進懷裡時輕拍後背的小動作都那麼相似,可以說,朱清研就是陶珑的另一個母親。

所以她怎麼舍得讓自己的母親為難?哪怕她很清楚,朱清研即便知道自己出去“抛頭露面”也隻會嗔怪兩句,但陶珑實在不願做任何讓她難過的事。

最後,陶珑隻得将自己的滿腔“抱負”全都施展在了嫁妝裡的幾家鋪子上。

回想起來,那幾年簡直就像夢一樣,全都籠罩在一層朦朦胧胧的光暈裡,分不清哪些是真,哪些是經過回憶美化的杜撰,叫陶珑如今隻能隔着一道鴻溝與之對望,邁不過去半步。

夢碎于朱清研離世。

邁入婚姻的第三個年頭,陶珑遲遲沒有身孕,她看得出母親有些焦慮,但與梁椟實在聚少離多,即便有心,條件也不允許,她隻能裝聾作啞,也常常在外奔波,以避免與母親獨處時提起此事。

冬日,一個晴朗的午後,陶珑出門去鋪子查賬,回家時隻見自家宅院火光一片,官府的人正在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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