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的屬性讓她放慢了腳步,扭頭一看,好家夥,一群人圍毆一個,打得正激烈。
她悄悄有餘光偷瞄戰況,帶頭的是她的老熟人了——高勳,馬蘭蘭的寶貝男友,也是這一帶有名的混混頭子。
挨打的那個她不認識,穿着跟她一樣的校服,應該也是十四中的。他很高,站在一群人中間,頗有點鶴立雞群的感覺,雖然在挨打,他臉上卻透着一股子傲氣和不屑。
還挺拽,林明溪想。
感受到這邊有人看他,男生的目光飄了過來,林明溪躲閃不及,當下與他四目相對。
林明溪心裡莫名慌了一下,果斷轉過頭,繼續往前走,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她告訴自己。
耳邊又傳來拳頭錘肉的聲音,然後是挨打後隐忍的悶哼聲。
林明溪眼前不由浮現出那個男生的樣子。
他皮膚好白,在太陽的照耀下,透明似的,他的額角被打破了,蜿蜒的紅色血痕像一條小蛇往下爬,黑色的頭發、白皙的膚色、豔麗的鮮血,交織出極緻的美感,林明溪再回過神來,已經站在高勳身後了。
“勳哥,”林明溪笑眯眯地呼喊正在忘情揍人的高勳。
高勳回過頭,看到是她,很不耐煩,“幹嘛?有事?”
他拽着背心擦了一把汗,從煙盒中叼出一支煙,旁邊小弟立刻識趣地給他點上,高勳長得很有特色,眼睛不大、單眼皮,身材魁梧,很有韓國歐巴的感覺。他經常領着一幫人在學校附近轉悠,耀武揚威,威風凜凜,一些女孩就這樣被他征服,夢想着成為大哥的女人。
馬蘭蘭就在這些女孩之列。
她愛高勳簡直愛得瘋魔,認為他是世界上最帥、最有本事的男人。為了配合高勳“勳哥”的稱号,她命令小團體統一叫她“蘭姐”,就為了跟高勳組成情侶名。
可惜,高勳卻對馬蘭蘭不來電,馬蘭蘭主動出擊,又是送禮物,又是給他的小弟們買煙買酒,每見高勳一次,就熱烈地表白一次,終于,高勳被她打動,跟她确定了情侶關系。
自從成為高勳的女朋友,馬蘭蘭恨不能在高勳身上按個挂鈎,把自己二十四小時都挂上,生怕别人把她的寶貝男友搶走了。
林明溪對高勳說:“勳哥,蘭姐正在家裡等你去接她呢,你怎麼還沒出發?一會兒她等急了,該不高興了。”
林明溪撒了個謊,其實也不算撒謊,隻是把看到的事實适當進行了一些藝術加工。
“艹,把這茬忘了。”高勳把煙蒂扔在地上,馬蘭蘭雖然對他百依百順,耍起小脾氣來也挺煩人的。
“行了,今天就算了,姓程的,”高勳抓住程至簡的衣領,“老子今天先不跟一般見識,以後你要是再招惹韓書蘊,信不信我弄死你?”
程至簡個子高,高勳得仰頭看他,外圈的林明溪能清楚看到他的表情。
隻見他微低着頭,斜睨着高勳,帶血的嘴角勾出一抹挑釁的笑,“說實話,我還真不信。”
林明溪無語,這人不但拽,還裝。
她閉着眼睛又聽到幾聲拳頭錘肉的聲音,高勳才帶着小弟們浩浩蕩蕩離開。
巷子裡就剩下林明溪和程至簡,林明溪平時最煩逞能的人,想起他剛才那不自量力的樣兒,心裡反感,轉身就走。
程至簡撿起書包跟了上去,對她拱拱手,“多謝女俠救命之恩。”
林明溪沒見過他這種挨了打還嬉皮笑臉的人,“你武俠小說看多了吧?”
“女俠慧眼,你這麼知道我這一個暑假都在看武俠小說,‘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我都看遍了。”程至簡兀自說個不停。
林明溪瞥了他一眼,腦袋上流着血還這麼能說,早知道就不該出手多管閑事,“你這麼愛看武俠,難道不知道識時務者為俊傑的道理?你不是武俠小說的主角,主角掉下懸崖不會死還能學到絕世武功,你被一群人圍毆不求饒隻會死得很慘,打不過别人的時候,别裝,服個軟,低個頭,不丢人。”
程至簡放緩腳步,饒有興味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她跟他以前見過的那些女孩都不一樣。
“女俠,你也是十四中的,你哪個班的?”
林明溪不耐煩,“我哪個班跟你什麼關系?還有,别叫我女俠。”
程至簡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好的,女俠。”
林明溪白他一樣,加快步伐跑着離開。
程至簡看着她的背影和一走一跳的馬尾,嘴角不覺揚起一絲笑意。
耳邊終于清靜下來,林明溪松了一口氣,氣還沒喘勻,冷不丁身後響來一聲巨響,“敢問女俠尊姓大名。”
林明溪後悔極了,發誓以後再不多管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