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他們還是他的粉絲啊,但不管如何誇獎時先生,他依然隻以客氣的态度應對。
司小姐看到時先生雙手交叉在身前,瞬間明白他顯然不太喜歡這種局面。
正當她觀察得入神時,他的眼神忽然掃過來,發現了躲在角落裡看戲的她。
時先生沒有多說,轉身走到她身邊,直接将她帶走。
回家的路上,司小姐一邊打趣一邊笑:“哎呀,時先生,女孩男孩都喜歡你啊,他們還邀請你去喝咖啡呢。”
時先生嘴角的笑意一直未散,但就是不說話,司小姐頓時察覺到空氣中彌漫的危險氣息。
果然,回到家後,在書房裡,司小姐被罰抄一百遍“我愛你,時淵洺”。
太太太羞恥了!
寫到第十遍時,女孩終于忍不住将筆摔到桌面:“你的名字太難寫了!”
在女孩寫字的時候,他始終沒有移開眼神,靜靜地看着她,就為了将她的每一絲不耐煩捧在手心裡。
溫和的語氣再次傳來:“我陪你。”
“怎麼陪?”
時先生依舊注視着她,一遍又一遍地溫柔地念着“我愛你”。
司小姐瞬間明白,她寫一遍,他念一遍,他要用這種方式陪她。而這種陪伴,令她窒息。
更加羞恥了啦!
她的臉頰火燒般滾燙,可奇怪的是,竟也有一絲莫名的快感。
可能因為被監督吧,于是司小姐興高采烈地繼續寫下去。
可惜耐性終究有限,寫到隻剩下最後五遍時,女孩開始撒嬌不想再寫。
時先生沒有逼迫她,而是體貼入微地說道:“我幫你寫完。”
她愣了一下,還以為他心軟,可她很快意識到,自己是想多了。
因為幫她寫完的條件是——她必須換上那件新買的瑤華色旗袍,而他,則用可洗的簽字筆,将最後五遍“我愛你”寫在她旗袍開叉的肌膚上~
後來,某人再也不敢将那件旗袍穿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