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周旭第一次叫他的名字。
講真,前天晚上,方秉雪猶豫了下,要不要說自己的真名。
他執行任務的時候,一般都信口跑火車,随便給自己起個什麼名字,越普通越好,最好是能從腦皮層上自然地滑過,轉頭就忘。
包括最開始在周旭面前,方秉雪也是輕聲細語,一副沒什麼存在感的懵懂模樣,和他平日裡的形象完全不同。
但是這一切,都在他喝多了,拉着人家說你聞聞啊我可香了時,戛然而止。
更可怕的是,方秉雪不斷片。
當時,暴雨如注,屋裡是潔淨而廉價的香皂味兒,周旭的身體擋在門口,回頭問他的名字。
“叫……方秉雪。”
“嗯?”
他說:“秉持的秉,下雪的雪。”
周旭點頭:“挺好聽的。”
……不過,當時覺得好聽,不影響他這會連名帶姓地兇人家:“方秉雪你離我遠點,幹什麼呢!”
“都說了上廁所,”方秉雪臉上還帶着笑,“這裡你家開的,不讓用?”
這個笑有點壞,有點挑釁,下雨天冷,他穿着毛衣和卡其色長褲,可能怕被濺到泥水,褲腳往上卷了道邊,露出一點點腳踝,跟個來單位實習的應屆生似的。
不對。
周旭突然眼皮子一跳:“你怎麼在這?”
這可是派出所,外頭大雨瓢潑,這外地來的破小孩兒怎麼回事?
方秉雪随意道:“我來上班呢。”
話音落下,就聽見一聲明顯的嗤笑,周旭往旁邊退了好幾步,眯着眼看他。
公安局周旭不常去,但是河邊這派出所他熟,别說裡頭的警察都有誰了,院子裡的狸花和橘貓多久打一次架他都清楚。
方秉雪慢悠悠地收回目光。
人都有先入為主的毛病,當周旭笃定他剛才那句話是開玩笑,就不會再把他和警察相挂鈎——方秉雪現在還不想暴露身份,雖然有些對不住,但交淺言深,不是個好習慣。
他倆還沒熟到那地步。
周旭不打算繼續耗着,但他也沒地方去,調解室裡亂糟糟的一團,就趁着上廁所出來清淨,沒想到遇見個祖宗,給他煩的夠嗆。
“你去哪兒啊,不上廁所了嗎?”
“是不是要找地抽煙,能不能帶着我?”
“我不敢在這瞎跑,怕警察給我抓了……哥,旭哥,你别走啊!”
周旭揪着方秉雪的胳膊,給人拽到廁所外面了。
“砰!”
廁所門被砸得震天響。
“哎,”方秉雪搖頭,“破壞公共設施還得賠,使那麼大勁兒。”
片刻後,周旭黑着臉從廁所出來,洗完手,扭頭就走。
走了幾步,站住,轉身,伸手按在方秉雪的腦門上,往外推了推:“再跟就揍你。”
“你聽我說,”由于這個動作,方秉雪的臉被他的手擋住大半,微微上揚,就露出個小巧的下巴颏,“我最近在寫一篇新文報道,想采訪一下你……調解室那說跳河撈人什麼的,怎麼回事啊?”
周旭給手收回來了。
他就知道。
在周旭心目中,警察最煩,記者當仁不讓排第二,纏人,鬧騰,趕都趕不走,他之前有幾次被堵着要求采訪,說我們不拍照,就給事迹登報行嗎?
周旭說,不行。
年輕的記者被噎得夠嗆,反複說着榮譽和意義,口幹舌燥。
可對面的狗男人充耳不聞,态度嚣張,他似乎沒有過青春期,也沒為錢和生計發過愁,舉手投足一派粗野,哪怕穿着松垮的背心或者廉價西裝,也能感覺到這人一身硬骨頭的張狂。
這會面對方秉雪,說話依然不怎麼客氣:“你沒跳過河?沒新聞就寫自己的,行不?”
話音落下,方秉雪臉色就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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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三點,周旭回到調解室,一屁股坐在沙發上。
阿亮被他趕回去睡覺了,這裡又吵又嗆的,越待越沒意思。
尤其是現在,煙也抽完了。
周旭幹脆把外套脫了,往腦袋上一搭,躺下睡覺。
“這環境你睡得着嗎,”李文斌叫他,“老闫說不定就過來,再聊聊,調解完咱得救人啊!”
周旭的聲音悶在外套裡:“救什麼人,死人?”
幸好陳秀被扶出去休息了,否則聽見這話還得吵,李文斌走過來,在沙發旁邊蹲下,歎了口氣:“旭,咱冷靜一下,天氣預報說這場雨還有三天,那姓陳的老頭泡裡面,不是個事,影響不好。”
“更何況要是沖到下流,就更不好撈了,”李文斌繼續,“現在還來得及。”
沙發上的人沒動靜。
李文斌有風濕病,兩條胳膊架在膝蓋上蹲着,站起來的時候腿疼得厲害,可沒辦法,他還得扛着。蟄伏多年的犯罪嫌疑人陳建軍是抓獲了,而他的父親,那個天天拖着個蛇皮袋子,去垃圾桶裡撿瓶子的老頭,跳河了。
老頭跳河前去公安局拉橫幅,白底黑字,要喊冤。
事實清楚,犯罪證據确鑿,警方費盡唾沫地解釋半天,家屬的情緒依然沒有緩解,說要找領導。
找着領導後,就說要一命抵一命,讓他來換兒子的命。
做刑偵的,再怎麼荒唐的事都見過,隻能盡最大努力安撫,但對接的調解員還沒到呢,老頭真的跑去河邊,喝了半壺白酒,跳了河。
善後工作,在打撈屍體這一步,卡了殼。
周旭要錢,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