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本鐘的鐘聲」
李聽墨的初戀是在高中。
丹麥對高中生戀愛的限制沒有國内嚴格,隻要别太過分,不耽誤學業的情況下,老師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他記得是那個叫妮可的華裔女孩先追求的他,十七歲本就是荷爾蒙蠢蠢欲動的年紀,他沒道理拒絕一個漂亮陽光的女孩的追求。
他們像所有高中情侶一樣,騎着單車一起上下學,穿着深色校服躺在校園的草坪上曬太陽,書本擋住臉,又被妮可拿開,嬉笑着親吻、打鬧。
課餘時間,他跟好朋友們組隊打籃球比賽,脫掉上衣丢進妮可的懷裡,常年堅持運動的少年軀體健壯有力,腹肌八塊,露出的内褲邊緣是CK的logo,陽光下的汗珠閃閃發光,引來路人注目。
場上唯一一位身材能跟他媲美的是,是對面的得分後衛,一個總是面無表情的丹麥男孩,李聽墨不記得他叫什麼,隻記得那場球賽下來,他被對面的分數壓得死死的。
球賽過去不到一個星期,妮可跟他提出分手,轉頭就跟那位得分後衛在一起了。
少年人灑脫,沒什麼好糾纏的,分就分了,大不了找個空場子一個人孤獨投籃兩小時,大不了騎車竄到好友Jakob家門口,把人叫出來淋雨喝酒。
初戀的開始和結束都很痛快。
經驗豐富的Jakob長他不過兩歲,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搭住他的肩膀,勸他沒什麼過不去的,愛情和女人也沒那麼重要,重要的是“enjoy your life”。
後來,這句話就成了李聽墨的人生信條。
戀愛對他來說向來是好聚好散,合适就在一起,他會盡最大努力對女孩好,記住她們的生日、喜好、脾性,該送的禮物一個都不會少,情緒價值給滿,做衆人眼中的百分百好男友,不合适就立刻分手,删除聯系方式,絕不拖泥帶水,也不會吃回頭草。
前前後後交往了五任女友,除了妮可外,幾乎每一任都不能和他痛快分開,卑微地死纏爛打是常态。
于是Jakob又勸他,别對女人那麼好,否則難以脫身。
“那不行。”李聽墨晃了晃手指,“戀愛高手不可以讓女人傷心。”
“得了吧。”Jakob乜他一眼,“你傷的心還不夠多嗎?上次是luna,這次是nana,下次又是什麼na?”
“下次是mina。”
Mina是Jakob的女友,Jakob踹了李聽墨一腳,“滾,你遲早遭報應。”
然後他遇到了新搬來的鄰居蕾娜。
繼妮可後,李聽墨交的女友都沒有她的影子,大多數都是既活潑又乖巧的。但蕾娜和妮可很像,她們骨子裡都有種隐隐約約的叛逆勁。
這種叛逆勁讓李聽墨不安,所以在和蕾娜試着接觸一段時間後,他拒絕了她的示愛。
那天晚上的蕾娜穿着性感的黑色吊帶裙,包裹出前凸後翹的傲人曲線,高跟鞋、大紅唇,披散的長卷發,黑鴉片甜膩的香,沒有哪個男人受得住這樣的誘惑。
生理反應在試圖吞噬李聽墨僅存的理智,但在蕾娜的胸脯貼上來時,他猛地後撤一步。
“抱歉蕾娜,我想,我們不合适。”
逃亡似的離開充滿蕾娜氣息的屋子,李聽墨靠在牆上喘息了許久,他幾乎是驚恐地開始思考剛才面對蕾娜時晃神的那瞬間。
眼前是雪白的呼之欲出的肉/體,莫名其妙闖進他腦海的是那個讓他讨厭的女人,沈奕岚。
是的,他一開始的确讨厭沈奕岚。
一個高高在上的,嘴上不饒人的,沒有絲毫女性柔軟氣質的女人。
印象的好轉是在得知她幫助了小笛後,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李聽墨怎麼也拉不下臉來示弱,不知道為什麼,他最不想讓沈奕岚這樣的人看輕。
默恩白崖,聽見沈奕岚對小笛的循循善誘,李聽墨不得不承認,沈奕岚的确有着不同尋常的個人魅力。
沈奕岚年長他七歲,和溫讓差不多年紀。
溫讓對他而言一直是大哥哥一樣的角色,所以李聽墨理所當然地,把沈奕岚貼上了“大姐姐”的标簽。
他應該尊重她。
可是第二天的“睡錯床”烏龍事件又把他和沈奕岚的關系推向了危險邊緣。
誠然,這件事是他的錯,他願意認,但沈奕岚過激的反應讓他覺得,自己是個髒東西,她不想跟他沾邊。
再後來,他聽說了沈奕岚的遭遇。
一個裝模作樣的人渣前夫,一場精心算計的糟糕婚姻,一個不把女兒當回事的冷漠母親。
李聽墨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悲劇,更無法想象,悲劇發生在了沈奕岚身上。
或許是她蓬勃到快溢出來的生命力讓李聽墨忽視了一件事,有些人的生命力來自被保護得太好,從小到大沒受過像樣的打擊,比如他自己,而有些人的生命力是在摧毀中誕生的,因為死過無數次,所以才能真正地活着,比如沈奕岚。
狂風暴雨都熄不滅的燭火,光芒自然永恒。
李聽墨有過很多心動的瞬間,比如妮可在陽光下自在的笑,比如Luna收到禮物時甜絲絲的笑。
但讓他覺得荒唐的是,這次的心動,居然是因為遙遙看見的,沈奕岚的那一滴淚。
留在默恩島的這幾天,他非常真誠地向沈奕岚道了歉,跟在她身後“當牛做馬”,沈奕岚說東他絕不往西,順便向阿爾裡克學了不少攝影知識。
沈奕岚不是不講道理的人,她也知道李聽墨隻是還不夠成熟,做事說話都太莽撞。
好好相處下來,李聽墨發現跟着沈奕岚還挺舒服的,隻要不觸碰她的雷區,她就很好說話,而且見多識廣,知識面豐富,什麼話題都能聊上幾句。
李聽墨偶爾開個玩笑,她也能接住他的梗。
得知沈奕岚喜歡過溫讓,李聽墨并不驚訝,溫讓那樣一個對誰都彬彬有禮,斯文沉靜的人,不喜歡他才不正常吧。
可他也意識到,自己和溫讓的差距有多懸殊。他清楚意識到,現在的自己還不足以讓沈奕岚心動。
Jakob發現自己的好哥們兒變了,雖然他們還是保持着喝酒打籃球聊心事的兄弟情誼,但李聽墨變得愛學習了。
他在家裡辦party,李聽墨居然抱了幾本專業書在學習,他像看神經病一樣盯着李聽墨,半個小時過去,李聽墨的目光依然專注在書本上,絲毫沒有要跟他們喝酒玩樂的意思。
身邊的朋友問Jakob,李聽墨出什麼問題了?
Jakob聳聳肩,“誰知道,可能現在走好學生路線了。”
李聽墨本科念的經濟學,不出意外,将來也是跟他父母一樣,從事外貿之類的國際商務工作。
他的成績從小到大都是中上,差不到哪兒去,高中快畢業的時候努了把勁申上了哥大,他的人生就是這樣,隻要稍微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成績是這樣,戀愛也是這樣。
所以他理所當然地以為,隻要努力了,就能得到沈奕岚的歡心。
後來家裡出事,回了趟國,等到糾紛解決,他發消息給沈奕岚,發現對方的手機号已經更換了,他找到沈奕岚所在的學校,工作人員告訴他,沈奕岚已經離職,據說之前有個男人跑到她學校來鬧,還鬧到警察局去了。
李聽墨通過沈奕岚的ins賬号,找到了阿爾裡克,跟他私聊後,得知沈奕岚現在在英國朋友家裡,為了躲她的前夫雷永安,她換了手機号。
在李聽墨的再三懇求下,阿爾裡克聯系了沈奕岚。
沈奕岚沒有讓李聽墨接電話,隻讓阿爾裡克帶給他一句話,羽翼還未豐滿,不要總想着兒女情長。
“那什麼時候才能想?”李聽墨反問。
阿爾裡克挂掉電話,轉述道:“等你足夠強大。”
從此以後,李聽墨徹底變了樣,很少出現在學校的人現在天天泡圖書館,熬了許多個大夜補回落下的功課,拒絕了所有無意義的派對和旅行,也拒絕了女孩們的邀約和求愛。
他不再苦心積慮穿搭,簡單的T恤長褲鴨舌帽,雙肩包裡裝着沉甸甸的電腦和書本,耳機裡放着的是英語經濟新聞。
他要拿到全A,他要成為專業前三,他要漂漂亮亮地結束自己的學生生涯,迎來嶄新的21歲,重新出現在沈奕岚面前的時候,他希望自己是優秀的。
起初,Jakob隻當他是當運動潮男當累了,想要換種nerdy風格,漸漸地他發現李聽墨不是鬧着玩兒,他是認真的。
“我有了喜歡的人,她很優秀,我需要快點成長。”李聽墨是這樣給Jakob解釋的。
“女孩?還是女人?”
“女人。”
“兄弟,那你的麻煩大了。”
“不是你說的嗎?”李聽墨笑笑,“我遲早遭報應。”
沈奕岚就是他的報應。
七月末,李聽墨過完了生日,第二天就飛往倫敦。
西歐二十度左右的天氣很舒服,降落在希思羅機場是傍晚,晚霞鋪滿天際,又被機場的窗格切割成條狀,每一格都是不同的色彩,和李聽墨的心情一樣斑斓。
這幾個月一有時間,他就去找阿爾裡克,阿爾裡克受不了他這黏人又好學的勁兒,給他免費當了幾個月的攝影老師。
一開始想取得阿爾裡克的信任,的确另有目的,但後來,跟着阿爾裡克跑了幾座城市拍日出和星空,他們在大自然中慢慢相處,也慢慢混成了志趣相投的好朋友。
阿爾裡克看到了他的變化,在征求沈奕岚同意後,給了李聽墨一個地址。
乘地鐵到Vauxhall區,這邊彙集了不少名校,來來往往的都是學生居多,李聽墨一身簡單的打扮,混迹在其中,也和大學生相差無二。
阿爾裡克發給他的地址停在泰晤士1号公寓,沒有詳細的樓層房号。
他站在這頂級公寓門口等了許久,直到天幕落了黑,也沒看到想見的人,他轉過身,朝泰晤士河岸走去。
“李聽墨,你去哪兒?”
時隔數月沒有聽到的聲音重新回到耳畔。
他猛地回過頭,女人穿着舒适的吊帶長褲人字拖,牽了一條巧克力色的拉布拉多,長發剪到了齊肩的長度,染成了橘子色,很像今天晚霞的顔色。
“沈奕岚?”
女人抱起胳膊,朝他笑,“怎麼?認不出來了?看書把你那一雙火眼金睛給看近視了?”
“這麼毒的嘴,除了你還能是誰。”明明來之前還在心裡警告自己,不可以再像之前那樣嘴犟,但一見到沈奕岚,他就控制不住。
“酒店訂哪兒了?”
“沒訂,住你家。”
“滾吧你。”
沈奕岚對他還是這麼不客氣,就連拉布拉多都沖着他吼叫了幾聲,“看到沒,我兒子不歡迎你。”
“沒事,等我當了他爸爸就好了。”
“……你真賤。”
“還行吧,比起之前,我已經收斂很多了。”
沈奕岚當然不會帶他回公寓,見他隻背了個雙肩包,問道:“包重嗎?”
“不重。”
“那幫我遛遛狗。”說完,沈奕岚就把繩子交給他。
李聽墨乖乖接過,見女人轉身就走,忙問道:“那你呢?”
“上去拿件外套。”
李聽墨單手從書包裡扯出一件襯衫,“不用了,我帶着的,你穿我的吧。”
沈奕岚見他一臉誠懇,倒也沒再拒絕,随手套上寬大的襯衫,攏了攏,“太大了。”
“行了,将就穿吧。”
被沈奕岚瞪了一眼,李聽墨立馬閉了嘴。
兩人沿着日落後的泰晤士河岸慢悠悠地逛着,默契讓他們不需要刻意找話題,随意聊聊彼此的近況就足以對付這漫長的夜。
後來,小狗累了,人也累了,經過一家露天酒吧,爵士樂隊正在駐唱,他們在吧台點完單,在外面找了處沒那麼喧鬧的座位坐下來。
隔壁是一對貼在一起坐着的白人男女,看不出來是情侶或是别的關系。
但可以肯定的是,像李聽墨和沈奕岚這樣既暧昧又疏離的關系,不是在dating,就是準備dating。
泰晤士的遊船經過,李聽墨嗅到了晚風吹到他面前的,屬于沈奕岚的芬芳。
“阿爾裡克說,你在這邊申請了二碩,是和攝影相關的,是嗎?”
“對。”沈奕岚看向那艘遊船,“你也知道,我這人安定不下來,換個地方也能過得很好。”
“那很巧了,我和你一樣。”
“是嗎?你現在畢業了,有什麼打算?”
“先去我爸媽的公司做一段時間,積累經驗後,再自己出來單幹。”
“什麼時候入職?”
“九月。”
“你的意思是,你要在這邊呆到九月?”
“對。”
沈奕岚無語地笑了,“這位剛畢業的大學生弟弟,姐姐可沒時間陪你慢慢玩兒。”
“沒關系,你做你的事,我不需要你陪我。”
“哦?”
李聽墨仰頭飲了口酒,冰涼酒液下肚,頭腦開始昏聩,他傾身過去,緊緊注視着沈奕岚那雙沒有情緒的眼睛,“你隻需要,等我把你追到手。”
“我很好奇,你喜歡我什麼?”
“不知道。”
“不知道還追什麼?”
“我做事隻憑心意。”
“李聽墨,我倆一點兒都不适合,你想清楚。”
“沒什麼适不适合,隻有用不用心。”
“行,随便你。”
于是接下來的兩個月時間,沈奕岚頭一次感受到屬于二十出頭年輕男子身上那股不服輸的勁。
李聽墨不怕被拒絕,不怕被冷落,憑着一腔年少輕狂的悸動,奮不顧身地呈上自己熱忱的心意。
他知道沈奕岚在顧及什麼,也知道創傷留給她無窮盡的不安全感,他能做的就是無論沈奕岚說什麼做什麼,他尊重,但絕不放棄。
約她去electric cinema看電影,被沈奕岚以外出拍寫真作業為由拒絕了,于是她剛走出校園,就迎上一張爽朗朝氣的笑臉。
“我來給沈小姐拎包。”
約她去海德公園曬太陽,沈奕岚恰逢生理期。
李聽墨問遍了周圍的人,才從一個中國人開的醫館裡買到紅糖姜茶,他順理成章進入了沈奕岚的公寓,提前精進過的廚藝總算有了用武之地,他照顧了沈奕岚三天,也是她最浮腫、最難熬的三天。
他又約她去逛街頭的vintage店鋪,沈奕岚的導師臨時讓她去一個藝術家的攝影展幫忙,在她忙得不可開交,差點被重重的展架砸着的時候,一個人護住了她的後背。
她把李聽墨罵了一通,帶他去醫院做檢查。
李聽墨笑呵呵地聽着,也不反駁,“我們這算是在醫院約會了嗎?”
“閉嘴。”
“好。”
荒蕪太久的花園其實一直在下雨,是陽光硬要擠進來,于是雜草也鮮活,枯樹也發芽,殘花也等來了綻放的機會。
後來,他們真的去了electric cinema看電影,躺在海德公園的大草坪上野餐,倫敦街頭的vintage店鋪也被他們逛了個遍,買了一堆古着物件。
從倫敦眼走到威斯敏斯特,大本鐘的鐘聲厚重而渺遠。
他們伴着鐘聲,接了第一個吻。
先是一觸即分,接着唇舌糾纏,分離着牽起一根細細的銀絲。
“親了我,是不是得對我負責了?”李聽墨在她耳邊低低地笑。
“我是不婚主義。”沈奕岚說。
“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