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懋卿道,“再撥三萬兵馬糧草前去支援,潆泓,子栩,你們領兵前去。”
“唯唯。”
她繼續道:“簡昭承襲太傅爵位,按公卿俸祿。公孫一特賜伯爵之權及俸祿。鄒琞,特賜少保,拜冬官府司。蘇媪封為少師,特許入宮中學堂授學。秦逸擢少傅,拜地官府司。小司馬潆泓,賜定國将軍之稱。築師裴秀、張榕,善工巧,擢小司空。”
“宮伯衛風、楊之煥,擢軍司馬,為信陽宮、東宮統領。秦稚幽持籌握算、萬無一失,特擢為天官冢宰,掌管王家财務及宮内事務。行商賈丹,救人于危難,不吝珍寶,特賜國商。”
“今日種種,緣起于秋官府司壟斷專權,必先革之。”文懋卿道,“秋官府司分為二部,禦理司和禦刑司,禦理司由趙芥子主理掌判,賜官司判;禦刑司由虞弼掌刑罰,賜官廷尉;禦察司繼續讓王笙禦丞掌管,直接聽命于天子與太女。”
衆臣嘩然,文懋卿又道:“既然要收回齊王封地,那麼齊國也要改改名字。”
“是否要春官府司蔔名?”公孫一出列問道。
文懋卿思索片刻,搖搖頭:“就把齊國改為齊城,讓天下以齊為誡,明白造反乃滅國亡族之罪。”
“齊城無諸侯之能,還需上元派人多加管理。先前白山城、治曲城治理已小有成效,不如齊城也按照這兩地政策管理。”文懋卿道,“你今日便快馬送出文書。”
“唯唯。”張慶成行禮,又被文懋卿叫住:“不僅如此,我還有一些政令補充,三城并行。條例略多,你且拿執筆寫下來。”
元忠立即取了紙筆給張慶成送去,文懋卿一邊念,張慶成一邊寫:
一曰地,丈量齊城封地,皆收歸天子;齊民通過官府登記戶口,按聚集編輯在冊成為戶籍,在籍從農者均可領耕地;
二曰農,從農者按土地種類種植作物,墾荒、耕織、護林有功者可免除勞役,豐年糧賤可以均價鬻朝廷,荒年糧貴可以均價購于朝廷;
三曰稅,從農者按産出優劣向上元納稅,不向官員、諸侯納稅;戶中有一人修水利,可減免農稅一成;
四曰工,冬官府司擢人興修水利等工事或軍需器物,平民、流民可應召為傭不為役,按工事器物成果領取工錢賞銀;
五曰兵,按戶籍服兵役,接受軍事訓練流民平民亦可自願參軍,有一人參軍,可減免勞役十年;不合格者退為民籍,每小隊擢一隊長,每駐軍衆隊長擢一将,可破格授予官職,享朝廷俸祿;自願養戰馬者,可按戰馬品級給予補貼;
六曰士,華朝各地有才者皆可應召參選,由上元選出齊城治理官員;地方設學堂,男女至垂髫皆可入學,學成入仕者全族免一年賦稅,其師按官職亦受封賞;
七曰法,齊城法律法規與上元同,兼實施地方新法,有沖突者以上元法為準,包庇者與施暴者同罪;
八曰俗,保留齊城原有風俗,學習上元舊有風俗,男女成家不可與長親同居共室……
一時間,朝堂諸侯震動,既駭于齊城改制,又忙于家族分封行賞,再無心力谏言賞賜是否僭越。
“拟下文書時,慶成還奇怪,殿下怎會給世家諸侯遠超于地位的封賞,現在看來,殿下早有打算。”張慶成道,“罰的是實權,獎的是虛物,看似是諸侯王赢了,久之則局弱。”
公孫一歎道:“殿下果真深謀遠慮,讓各世家僭越之賞吸引上元視線,以減輕齊城改制之阻礙。”
“可這條路,還遠着呐。”張慶成歎一口氣,與公孫一雙雙站在上元宮内城牆之上,遠遠眺望着南方,太陽将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蘇大司徒旭于《元穆·太女記》中記載了這一年的故事:
元穆十七年十月廿一,開國天子文夔長女文氏懋卿授太女,太女監國;
十八年二月,齊王軟禁天子、扶植王子孜夫、以太女為傀把控朝綱,史稱信陽宮之變;
二月廿六,太女巧計脫殼南下,聯合燕王反擊叛賊;
五月淮水之戰以少勝多,巧計救主将;
九月滅齊;
十月,太女師圍剿齊軍,宮門戮孜夫,南誅齊叛賊、外賊哈裡塞,齊國改制齊城,收歸上元,諸侯世家賞罰逾矩,震撼朝野,史稱“文太女變法”,又稱“元穆變法”。
而日後文氏沅芷——華朝第一位女史官在《文懋卿本紀》中贊太女為“千古第一人”,有“百年治國之能、千年聖人之德”,亦為創造其後盛世不可或缺之人;稱此變法為“臧嘉變法”,是動亂之引,亦是盛世開啟之序幕。
而這其間種種,是非黑白、功過曲直,不過是一句“知我罪我,其惟春秋”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