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會在這裡?”趙煜驚訝地問。
絮兒走上前來,納個萬福,“回禀趙大人,韓宅被官府查抄處置後,韓夫人決定遣散府上的所有丫鬟小厮,家是本地的就地遣回,惟外地人氏自賣牙婆另尋雇主。”絮兒小心翼翼地看向趙煜,“如此···奴婢才有幸被老夫人帶回府中。”
趙煜盯着絮兒的頭頂,心底不由地升起一種異樣的感覺,片刻,他點點頭,爾後又喚來青娘,安排絮兒與她同住在一起。
········
青娘在前面引路,回頭問道:“絮兒今年多大了?”
“過了臘月就滿十八了。”
青娘口氣柔和,“真巧,你與我同齡,不過我還要比你大上半歲,以後我們可以姐妹相稱.....”
絮兒點了點頭,“妹妹初來府上,日後全憑姐姐陪伴扶持了!”
青娘停住,轉身親昵地拉過絮兒的手,“妹妹這是說的哪裡話,趙大人平日穩重,與他人也不苟言笑,但其實為人謙和體恤下人,而老夫人一向心善對我們很是寬宥,所以啊,你在府中不必那麼拘束····”
絮兒點頭微笑,爾後二人并排行走,穿過花園進入到下人住的地方。
經過偏房時,絮兒注意到偏院的門緊緊關閉着,疑惑道:“那裡是什麼地方?”
青娘聽罷,心中微微一頓,随後笑道:“那偏院一直空着,後來就成堆放雜物的倉庫。”
絮兒收回餘光,跟随青娘進了偏房。青娘倒了水遞給她,接着急忙收拾房間,将南炕的一側讓出來,“絮兒你就住這頭,待會兒我去給你拿一床厚棉被····”
青娘一面熱絡地讓絮兒在房中休息,一面說道:“你先歇息,待會兒午膳的時候我在叫你···”
說罷,青娘便笑着出了門,在青娘走後,絮兒回頭又看了一眼。
······
馬龍日夜兼程到了水雲縣。
翌日一早,馬龍早早到了水雲縣縣衙,他從懷中取出信箋遞給門房,待信箋傳上去後,須臾,一個中年男人從裡面出來,而急忙引着馬龍進了衙門。
信件是劉琛親筆,上面蓋有劉琛私印的印章批簽,馮主簿不敢怠慢,在歇息片刻後,馮主簿便帶着馬龍去查閱署衙卷冊。
馬龍查閱到七年前水雲縣三起孩童走失案,但可惜隻有寥寥幾張筆錄,因缺乏線索,前任知縣一直未偵破案件直至現在成了無頭懸案。
馬龍隻能繼續查閱有關于沈旭清的線索。忽然,馬龍偶然翻閱到十年前朋來客棧失火案,報案人正是鴻祥戲班!
衙冊後面注明了死者死亡名單及死亡年月,馬龍看到了沈旭清的名字。
“馮主簿對十年前朋來客棧失火案是否還留有印象?”馬龍問道。
馮主簿先是搖頭爾後又點頭,“歲月久遠,我委實記不清案件偵破的細節····不過,我依稀還記得當年在案發現場收殓的屍體并非是三具····而是兩具!”
馬龍十分驚訝,并不明白他的意思,“此話怎講?!”
“根據朋來客棧登記簿,當日有二十個人留宿客棧。入夜失火,但幸好無風,就應及時,可惜也有人員傷亡。客棧打活幫工的夫妻及鴻祥戲班的沈旭清罹難火場····”
“屍體已經被燒成焦糊狀,甚至碳化,根本沒辦法辨認死者身份!官府在現場的一處角落發現部分殘缺不全的屍體,而在屍體的旁邊找到一枚戒指,經過鴻祥戲班班主确認戒指的主人正是沈旭清!”
馬龍越聽越離奇,越聽越覺得荒唐,“不能單憑一枚戒指就證明死者是沈旭清吧?!其他死者的身份又是如何證明的?!人命關天的案子,上任知縣豈敢如此草率,最後竟以意外失火定案呢?!”
馮主簿無奈的搖搖頭,“本案的全數記錄都在這裡了...”
馬龍嘁道:“這案卷語焉不詳,本末叙述不細,又如何翻案?”馬龍不禁感到頭痛,思忖過後,決定還是給趙煜書信一封,将現在如情況相告。
這日一早,縣衙内。
忽然衙差送來一封書信,寫信人正是馬龍,趙煜拆了一看,知道了沈旭清可能尚在人世!
趙煜踱了幾步,于是叫來劉琛,立即跟随自己去見沈風。
········
沈風師兄弟四人安排在一處避人耳目的住宅内。
屋内。
趙煜端起茶盅,淺嘗一口,開口問道:“沈旭清是你的師兄,你應該還記得他吧?”
沈風道:“大師兄為人溫和友善又比小人年長七八歲,所以,平日裡對我們師兄弟照顧有加····”沈風歎道:“可憐師兄福薄,若是他現在還活着,已經二十有五了····沈風歎道:“歲月愈久,小人愈想象不出師兄應該變成什麼樣了····”
“那你還記得當年的朋來客棧失火案嗎?”
沈風答言:“小人當年不過七八歲,依稀記得那日入夜突然走水,小人被一群人救出···事後才知道師兄并沒有從火場中逃出來····如今又過了這麼久,小人也記不得其中細節了···”
說罷,屋内安靜好一陣後,趙煜開口道:“沈旭清的身上有什麼特征沒有?”
沈風皺着眉,沉默一陣,突然說道:“對,他的右小臂上有一顆鮮紅的紅痣,小人印象很深刻!”
趙煜聽後點點頭,接着與劉琛離開了。
二人出來後,轉上去通往縣衙的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