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
喬夢璐不可思議地望着他,随即莞爾:“我以為你隻有忘記女生才會這麼快,沒想到忘記好兄弟也那麼快。看來隻有柏沉是正宮了。”
“好兄弟?”金惑冷笑了聲,漫不經心地轉了下桌子上的打火機,“你封的?少給我拉些亂七八糟的情分。閉嘴吃東西吧。”
喬夢璐吐了吐舌頭。
我回到後廚,在洗臉池旁摸了一把臉上的水。
當年高中時是我要離開他,我對他說了狠心的話,如今這個局面我也能理解。
“今天這麼忙,你還消極怠工啊?”
另一個王姓同事從衛生間出來,揿掉了煙頭。
“今天可是我最後一天在這兒幹了。”
他像是喝了點酒,兩頰有微微的皴紅,目光疲倦。
他的長相委實不太好看,人很瘦,個子不高,将将一米七,年齡約莫四十來歲,實際看起來要更大一些,眼窩和眼紋都很明顯。
他有明顯的愛男傾向,經常很赤裸裸地盯着那些長得好看的客人看,連我這種眼拙的人都能看出來。
有時候,他甚至會上手,刻意制造接觸機會,時常與客人有點小摩擦。
有一次,我在門口被一個西裝革履的男客人堵住,被對方索要聯系方式的時候,這位同事一直冷眼旁觀。
過後,他忽然主動找我說話。
“剛剛那個客人是我的菜诶,但我撩了他半天,他壓根不理我。你其實也是我們這個圈裡的吧?”
我裝作沒聽懂,沒回答。
别人不愛理他,他卻一直主動理我,或者說,一直針對我。
除了時不時陰陽怪氣幾句,經常口無遮攔地朝我說些過火的話,像是故意擡杠,倒叫我有些郁悶。
他問我愛吃什麼,倘若我說喜歡蘋果,他定然要說“天啊,現在居然還有人愛吃蘋果,蘋果是世上最難吃的食物了。”
問我喜歡做什麼,我說看書,他又要說“難怪你是個書呆子,我看你就是看書看多了,眼裡才有一種清澈的愚蠢”。
“我要是有你這姿色,我天天都去站街,對着路過的小帥哥放電,使命勾引他們,讓他們花錢,又能賺錢還能嫖年輕□□,一舉兩得!”
“你做點其他的不好嗎?為什麼要當服務生?又沒幾個錢,果然是太年輕了,不知道青春多珍貴,早點靠臉找個有錢的老男人傍傍得了……”
“唉,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又一事無成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同性戀最好的結局就是自動鑽進棺材裡,别給社會添麻煩。因為,我們可是社會的痔瘡诶,除了一身亂七八糟的病外,什麼都沒有。”
“誰看見你都躲着走,好像你身上有蛆。大部分人都跑去跟女人結婚了,婚後出來亂搞,對外名頭還是老實人 、好丈夫。可憐的被蒙蔽一生的女人……”
每次跟他聊天,都以我受不了他的絮絮叨叨借故離開而結局。
不過,今天既然是他在這裡的最後一天,那我忍耐着便是。
“剛你那個包廂,那個最帥的看起來好有錢,開的是蘭博基尼吧?他看起來頂多二十歲。”
“長得又高,身材又那麼好,還有錢,穿衣服的品味也好。這種人肯定不缺女人。也不知道誰有福氣天天享用他鑽石一樣的大寶貝,媽的,想想我都嫉妒死了。”
“大寶貝?”
我沒反應過來。
“下面的那根咯。”
“……”
“待會兒送他們那桌。你跟我換一下,讓我送。”
我正求之不得,但還是問他:“為什麼?”
“想勾搭有錢人帥哥,想吸他的大寶貝,想他能對着我甩臉子,踩我,罵我,用皮帶抽我,不,用大寶貝抽我。”
這人大喇喇說。
“…………”
我被噎到了,轉身就走。
後面我和小王換了包廂,我再沒去金惑那邊,心情稍微平和了下,方才狂亂的心跳也趨于平穩。
這就是所謂的時過境遷吧。
但不到半小時,他們那邊的包廂便出現了騷動。
有人一臉厭煩地找到領班:“你們這邊的服務生手腳能幹淨點嗎?動不動碰我們,一個回合能碰個七八次,是帕金森沒治好,還是癫痫犯了?故意的吧?”
一問才知道,方才那位同事,先是頻繁問客人有什麼需要,将他們問得不勝其煩,而後又故意用手肘等部位碰他們。
最開始,客人也以為是他不小心,次數多了又煩了,認定他是故意的。
尤其,他還膽大包天地蹭了一把金惑大腿,被他當場捉住手腕。
“你變态嗎?煩不煩,就這麼缺男人嗎?”
金惑當着所有人的面,絲毫不給他臉色。
我從過道走的時候,那同事剛好被金惑從裡頭轟出來。
喬夢璐一看見我,便對金惑說:“換葉樞念吧?他做事挺麻利的,你還記得嗎?高中時候他在你家當過保姆,幫你收拾屋子。”
“啊?當保姆?”那個雙馬尾辮女孩顯得特别驚訝,“是住家保姆嗎?他那時候應該很小吧,未成年也可以應聘保姆嗎?”
“不記得,早忘了,别說了。”
金惑似乎對任何人提到我都覺得煩,根本懶得解釋。
我去收拾他們那桌的殘局。
餘光裡,雙馬尾辮女孩一直在看我,還用手機偷拍我。在我去到她那邊時,她偷偷拉了下我的袖子:“小哥哥,你現在還當保姆嗎?你要多少工資?”
他們這桌上菜和挪東西都需要經過金惑的位置。
我一靠近他就莫名心慌。
明明少年時我時常坐在他腿上,被他抱着,攬着他的脖子,偶爾還會對他撒嬌,那時候也隻是臉紅心跳卻不會緊張。
可現在不一樣,現在的他莫名有一股壓迫力和距離感。
那種因為身體越發成熟而帶來的荷爾蒙感也更強烈。倘若靠得太近,呼吸大概也會情不自禁地紊亂。
但時過境遷,他從頭到尾都沒看我,态度都很漠然,我很快便意識到我現在在他那裡已經不受歡迎的事實。
慶功宴上來的都是一群體育生和他們帶來的玩伴。
一群血氣方剛的男大學生喝酒喝得臉紅脖子粗,開始大聲說些酒局上的玩笑,鬧騰得跟開party差不多,吐沫滿桌飛。
金惑一如既往,簡直是個交際帝王,他從以前便是如此,似乎跟誰都能搭腔,能随機應變地處理一些在我看來很棘手的社交問題。
那樣雲淡風輕的松弛感,總是令我很羨慕。
我去挪桌上的酒瓶,手剛伸過去,他的右膝忽然往旁一打,我為了與他不産生肢體碰撞,連忙往旁一挪。
顧着腿卻沒顧及手,一不下心,轉盤上一瓶香槟直接倒下來。
“嘩啦——”半瓶香槟盡數潑在了金惑腿上。
“實在對不起!”
我連忙蹲下來,抓起紙巾就往他腿上擦,心裡懊惱我何時手腳這麼不麻利了。
但我手剛碰上去,他便像有忌諱似的,膝蓋迅速往左一移,避開了我。
我有些愕然,手僵着,其實褲子濕成那樣,用紙巾根本毫無用處。但我就是下意識那麼做了。
金惑蹙眉看着被我弄濕的褲子。
剛好在裆下的位置,很容易引人誤會,我愈發不安,又說了句“對不起”。
金惑拎住褲子被打濕的部位,既沒說“沒關系”,也沒發脾氣,就隻是很冷淡地看着,根本不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