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峥一向願意做個鈍感的人,但蘇和小貓爪子般輕柔的指尖觸碰他的一瞬間,手背上那一小塊接壤的地方感官似乎被放大了數千倍,另一個人的皮膚肌理、溫度異常鮮明。
這小神子身上每一處都極端的白,手也是,又白又涼,像玉雕。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裡,太陽毒辣至極。
常在這地方經營生活的人,多是小麥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經常耕種做活的,渾身都已經是陽光淬煉的古銅色。
總之,不會像是蘇和一般,白的好似許久沒見過太陽,溫室裡生長的白色洋桔梗不過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覺得兇險的野外雨林,與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稱。
遲遲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緊張的麗龍主動作更得寸進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過路峥的手背,靈巧的指尖,去探那沖鋒衣幹燥面料的袖口。
再繼續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膚了。
察覺這些暗戳戳小動作,路教授借着整理醫藥箱的動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說的地方。”那甚至說是路峥的目标樣地。
無論蘇和是有意無意,路峥仍記得自己的身份隻是在“裝樣子”,他不該也不能跟一個住在雨林裡、對一個部落有特殊意義的人,有太多的牽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髒的心思,去揣測一個看起來沒有什麼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們就一起去吧?”麗龍主收回手,并不惱路峥行動上的退縮,外地人總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風的,”路峥收好醫藥箱,站在離蘇和不遠不近的地方,“過程可能有些無聊。”
尤其對在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來說。
“無聊?”麗龍主覺得路峥太小瞧他了,這世上最無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樓裡有聊,更何況,“和你在一起,我不覺得無聊,我喜歡這樣,哪怕你隻是坐在這裡,任我瞧。”
隻和路峥面對面坐着,一句話不講,麗龍主都有一堆新鮮事可做。
他第一次見到路峥身上衣服那種質地的面料、縫合的針腳,也是第一次見到路峥這樣高大威武好像吃了登雲木同款肥料的男人,更是第一次和自己短暫共度人生的頭号搭襟共處一室。
他發現路峥的眼睛很深邃,有像外國人一般的眼窩,睫毛很長,鼻梁也高,鼻骨的輪廓極其好看,讓人想上手摸摸,昨夜沒摸到,是麗龍主吃虧了。
麗龍主有太多有意思的新發現想細細觀察,有太多一個人做不成得兩人來做的事情想嘗試,他才不無聊。
這個搭襟,似乎的确有那麼一點點逆轉了他枯燥又寂寞的生活。
“任你瞧?”這話說的毫不含蓄且大膽,路峥有種不知如何回答的茫然,僵着臉,“我有什麼好看的?”
“你當然好看。”麗龍主站起來,想跳下矮榻又發現自己的鞋子還遠遠的在供桌旁擺着,隻好站在榻上拘謹地晃了晃,誠懇道:“我打心眼裡覺得你英俊,比我們這裡有名的舞王還帥氣。”
路教授倒是不為自己的皮相而沾沾自喜,這麼多年都是這張臉,早已經習慣了。
且大約因為他金光閃閃的人生裡,卓群的相貌已經是最不值一提的優點。
外貌優勢的放大化,反而會虛掩他其餘的長處。
所以他不喜歡因為長相接近他的人,無論是在家被母親推上一個個上流圈層的社交宴席,還是在學校面對開授專業課莫名其妙多出來那将近一百個聞風而來蹭課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