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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chapter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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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駭人聽聞的是,報告上寫,有些屍塊經高溫變質,聯系到高壓鍋上的血迹,他們懷疑這案子裡還存在食屍的情節。

“……你吃掉了?”

問話的警員沒意識到自己聲音都有點抖。

女人掀開眼皮來看他,面露遺憾:“本來想留給孩子補營養的,可惜他不領情。”

“喏,倒掉了。”

她對此毫不在意。

坐在她面前的警員脊背一涼:……這個人是天生的惡魔。

後面的流程走得順利,根據供認,警方在垃圾堆裡又發現了幾袋屍塊,不過沒能拼成完整的一具。

剩下的也許已經被消化,也許是被送進垃圾處理廠,和别的東西一起凝成黑色油脂,找不回來了。

……

關于這案件,不止在小縣城裡,在網絡上也早已傳瘋。

最開始的版本是大義滅親,說這家的兒子和母親一向關系不好,彼此之間甚至可以說是視對方為世仇。

所以當發覺母親的罪行時,做兒子的就給果斷揭發了。

于是人們唏噓,說這兒子是倒黴,攤上這麼個瘋癫的娘,過去十幾年是怎麼過的。

這樣傳了幾天,更多的細節也慢慢流出來。

後來有一種說法,是大衆喜聞樂見的反轉,熱度被擡到另外一個層次:那孩子報警時是不到十六周歲,但也已經懂得很多東西,興許是母親替他擋了牢獄之災呢?

什麼親子關系不和諧都是幌子,血濃于水,當娘的永遠還是放不下孩子,那些冷漠不過是為掩人耳目裝出來的表象。

——原來古時有母替子頂罪,現在也是這樣嗎?

那時更詳細些的犯罪細節已經被披露,人們為手段之兇殘而震驚,見到嫌疑人的照片卻不免要懷疑,是否有哪裡出了差錯。

一個生得柔弱貌美的女人,真的有力氣犯下這種罪行麼?

自然而然,後一種猜測占了上風。

留言樓一層一層刷着,謾罵随處可見:

[真可怕。這樣年少的惡魔,怎麼就不能去死呢?]

[社會不能容許有這種人存在!]

[天生的壞種!]

周邊群衆的态度也是如此,但其中有些秦知白比門口糧油鋪的大爺還要晚得知。

漫長的等待時間過去,母親認罪,他終于被允許離開。

巷子裡明顯比往日冷清許多。秦知白心知這是因為膈應,有條件的人全部另找了住的地方。

筒子樓裡半數以上是出租屋,房東隻能自認倒黴,得虧四樓這間陰氣最重的屋子的房主是兇手本人,冤魂索命也不會索到他們身上來。

他的母親——不,秦知白現在不願意這麼叫了,女人的存款不少,這兩天裡律師也和他溝通過,找不到受害者家屬,理賠的金額少掉許多,這間房屋應該能被保留。

他上了樓。屋裡本來也沒什麼擺設,被搜查過一遍也看不出太大的差别,隻是主卧房門關着,廚房門也被拉上,貼着封條。

……案件已經告破,封條自然也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不過是沒人想起來該拆走。

至于他房間裡那片可疑的肉眼幾乎看不出來的血迹,時間跨度拉得太長,警方并沒有查出什麼。

秦知白想起回來時路過的報紙攤。

架子是斜的,各家報紙就在上面夾着,一份首頁标題印了最大的紅色字号: “駭人聽聞!男子約嫖慘遭碎屍!”

換一份,也是同樣吸引人眼球的标題:“高壓鍋煮屍,小縣城驚現食屍女魔!”

紙媒如此,更不用提網絡上是怎樣的狀況。

又是碎屍又是煮屍,兇手還是做不正當生意的小姐,哪一處都是爆點。媒體們狗鼻子最靈,先嗅見了流量的味道。

相關報道鋪天蓋地地傳,每天都有記者守在警局門口問案情進展,秦知白是知道的。

他就在裡間坐着,聽外面的警員給出永遠一緻的回應:“案件相關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有新進展我們也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各界公布……”

手機沒被收走,各種難聽的言論他看了很多,并且對其中的大多數無感。

真正讓秦知白惡心的,是一條視頻采訪。

貼合輿論風向,有家媒體去采訪了某位著名犯罪心理學家,江城大學的教授。

記者提問方向很明确:“依您的經驗來看,這個案子裡的少年,有沒有可能受到母親的影響,在不幹預的情況下走上邪路呢?”

“——或者其實他自己在這案子裡就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授打着官腔:“我們覺得,其實也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一切還是以警方通告為準,我們畢竟不好說。”

不好說什麼?

能拓展的方向可太多了。

他個人的主觀意見是:“在這樣的家庭條件下成長,對人的影響是很大的。又是在青春期,也許隻是一時沖動……做出這種事也是很有可能的。”

看哪,專家也這麼說。

十個人裡六個先入為主,剩下四個将信将疑,而人言可畏,最後多半也是要倒向人多的那一方的。

秦知白關掉屏幕。他咬着牙想:這個世界,所有人都把他當嫌疑人看。

沒有人值得他在意,他也不會再允許任何人将自己看透。

人的嘴是堵不住的。女人的事迹已經傳遍整個縣城。所幸遠一點的巷裡的人多隻是聽說了這事,并不識得他的臉。

他在樓上渾渾噩噩待了一天,不知什麼時候回了神才覺出饑餓。

屋裡沒有吃的,秦知白也不想再踏進那廚房一步,幹脆出去随便找點吃的。

雜貨鋪是不能去了,他現在是人人喊打的瘋狗。但他運氣不錯,在數條巷外尋到一個賣仙豆糕的小攤,老闆是外地人,做流動攤販的,還不清楚最近發生了什麼。

秦知白要了一份,在河邊石階上找了地方坐下,随意咬了幾口。

表皮沒有嚼勁,寡淡無味,内裡是粉末狀的苦,不過還能接受。

他一連吃下四個,站起來準備回去時卻忽然想不起自己為何會出現在石階處。

……巷口阿婆用那種比平日還要憎恨他的眼神看他又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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