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然提供的線索讓案子有了新的突破口,會後紀然被周國平和郭淮留下,其他人則各自去忙了。
郭淮率先問道:“小顧,我聽說你發燒後忘了不少事兒,是真的?”
他雖然是這麼問的,但他心裡卻覺得,不可能,一定是何軍那小子聽岔了,小顧明明連那天晚上的細節都記得清清楚楚,怎麼可能就燒糊塗了呢?
然而紀然卻點了點頭,“是真的,不過也不是什麼都忘了,醫生讓廖勇多給我講一講,也許就想起來了,郭哥,你不用擔心,我現在也沒覺得有什麼影響。”
郭淮連連點頭,“那就好,你覺得沒影響就好,如果覺得哪裡不舒服了,可一定要說,千萬不能......”
紀然打斷了郭淮的絮叨,“行行行,郭哥,我之前已經被廖勇絮叨怕了,我知道了,不舒服我一定說的,好吧,你就放心吧!”
“你......你這小丫頭......”郭淮被噎得沒了話,看向周國平。
周國平本來正看熱鬧呢,被郭淮一個眼神示意,便不得不開口道:“小顧啊,你别理老郭,他這個人就愛絮叨,咱們自己的身體自己還能沒數嘛,不過話又回來,你真的養好了?我本意可是想讓你休一段時間假再歸隊的。”
“嗯,養好了,周隊,我現在就能歸隊。”
周國平點頭,欣慰道:“果然是年輕人啊,身體恢複得快,又有幹勁兒,這一次,你救了老郭,也救了被害人,是大功一件了,我其實現在就可以給你請功的,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跟我們一起先把案子給破了,抓到這個畜生,然後我們再一起跟上面請功,有沒有信心?”
“有”
紀然回答得沒有絲毫猶豫,功不功什麼的,她不在乎,她隻想盡快抓到兇手。
......
周國平和郭淮也去忙了,紀然今天不出外勤,她要留在辦公室将整個案件的始末都梳理一遍。
8·23案正是雨夜連環殺人案的第一起,而那時,她,也就是劇中的人物顧然,還未正式加入濱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顧然是今年夏天,7月中旬才從濱城市警察學院畢業的,參加了一段時間的警前培訓,正式入職刑偵支隊的時間是9月1号。
因此8·23案顧然并不是親曆者。
之後顧然親曆了9·10案,那是時隔18天後,兇手再次作案。
如今,她本人親曆的10·15案卻是時隔了35天。
從兇手的冷靜期上看,時間幾乎翻了一倍,并沒有什麼規律。
紀然看了8·23案和9·10案之前的案卷分析,裡面并沒有将雨夜列為兇手行兇的必要條件。
因為不同于其他在雨夜作案的連環殺手,他們往往是看見下雨後,入夜便會潛出來作案,他們在路上随機尋找目标,可能是一類外表相似的群體,比如豐滿的女性或瘦弱的男性等,其殺人手法,或割喉,或勒頸,往往追求的是一擊緻命的快感。
而本案中的連環殺手,他都是先尋找好目标,并且會将目标擄走,進行侵犯。
然後他還會踩點一個隐蔽的作案地點,将被害人捆綁好帶過去,進行模式化的作案過程。
根據前兩起案件進行分析,似乎是前期工作做完,他便會行兇,至于選擇雨夜,肯定是因為雨夜能掩蓋很多痕迹,再者,夏末秋初雨水較多,趕上了,不選白不選嘛!
可誰成想,兇手在第三次作案時竟會在萬事俱備後,為了等一場雨,而将作案的時間硬生生推遲了近半個月。
由于今年的秋天雨水驟減,進入10月以來,竟然隻有15日晚上才下了一場大雨。
而10·15案的被害人王绮羅,經推測,卻是在9月30日下班後的某個時間被兇手擄走的。
當時的報案人是王绮羅的同事劉娟,她說王绮羅在9月30日下班後便回了老家,國慶節放兩天假,按理說10月2日晚上王绮羅不回來,10月3日早上她也該回來了吧,然而直到中午都不見王绮羅的身影,劉娟這才報了案。
警方馬上聯系了王绮羅老家的派出所,從而聯系上了王绮羅的家屬,得知,王绮羅國慶節并沒有回過家,因此推測,王绮羅是在9月30日下班後的某個時間失蹤的。
結合8·23案和9·10案,再算算時間,不難判斷王绮羅很可能就是下一個被害人。
不好的消息遲遲沒有傳來,大家便隻會當王绮羅還活着,她隻是失蹤了。
調查王绮羅失蹤案的過程一直持續到了10月15日夜。
然而對于兇手而言,從9月30日到10月15日,他竟然将王绮羅囚禁了半個月之久,隻為了等一場大雨。
如今結合三起案件,雨夜已然被列為兇手行兇必要條件。
紀然甚至覺得,雨夜對于兇手而言,或許跟切腹一樣,也是一種變态的儀式感。
兇手很可能有某種心理創傷,正是發生在雨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