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明月吓了一跳,趕緊去把他扶起來,這一扶才發現他瘦骨嶙峋,渾身遍布紅腫的傷痕,右腿大腿内側用髒布條緊緊綁住,血水從裡面滲出來。
程明月看布條上全是泥和血,趕緊把布條解開,裡面是一道已經化膿的傷口,似乎是什麼猛獸的抓痕,深可見骨。
皮肉翻開裸露着腐肉,鮮血與膿水混合在一起,與破布粘在一起,散發着惡臭。
牙婆看了都吓一跳,她拍了拍胸口,朝程明月擡了擡下巴跟同行說:“還好讓這丫頭搶走了,不然就砸我手裡了。這老漢忒不地道,這樣的貨色都賣。”
一旁有仿佛是同村逃亡的災民對男人的公爹指指點點:“喪良心啊,路上回回遇上官府放糧,你家都是靠你女婿頂着鞭子去跟女人們擠,才能搶到。搶到糧之後他自己舍不得吃,全給你們吃。連他腿上的傷也是為了護你們,才被野狼咬傷。到了把人家賣了,也不怕頭上生瘡,遭報應。”
災民們圍了上來,指着他家小姑身上的包袱,小聲議論說他們明明還有吃的,卻要賣人。
老漢滿是污垢的臉上難堪的神色愈發明顯,他磕磕絆絆地辯道:“我…… 我這也是實在沒辦法啊,難道要讓一大家子都餓死嗎?”話語中帶着些許心虛。
說完他便慌裡慌張地拉起小女兒,唯恐程明月反悔後找他算賬,急忙提起那袋豆子,在衆人鄙夷的目光與指指點點中,埋着頭不顧一切地擠出人群,頭也不回地倉皇而逃。
衙役領了郎中來,郎中檢查了下他的傷後,又給他把了把脈,掐人中把他掐醒了。
葉雲峥悠悠地轉醒過來,目光一片迷茫,許久之後才緩緩聚焦。
他迷茫的看着上方程明月緊張關切的臉,過了一會兒才想起自己已經被賣了,他猛然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再是自由之身,而眼前的這個女人已然是他未來的主人。
他的喉嚨中發出了一聲悲怆的吼叫,那吼聲仿佛是從他靈魂深處掙紮而出。他的身體實在太過虛弱無力,盡管他使出了渾身的力氣去嘶吼,可在旁人聽來,那也僅僅隻是一聲微弱的呻吟罷了。
郎中轉頭對程明月說:“他是長期氣血不足導緻體虛才會昏過去。腿上傷口倒是其次,你若付四文錢,我今日就先給他簡單處理一下,其實不處理也行,回去後你自己把他腐肉剪了,慢慢也就好了。不過這都是臨時方法,若是有條件得去醫館重新看下,别傷到筋。”
他就是個縣衙随便抽派過來協助的小郎中,技藝不精,看不了重傷。
程明月摸出四個銅闆遞給郎中,郎中從随身的醫箱裡拿出一把小刀,先将男人腿上的腐爛的肉割掉,又直接上手箍住傷口往外擠膿水。
男人一開始還咬牙拼命忍着,後來忍不住發出微弱的呼痛聲,在郎中擠完膿水後,又用小刀攪弄傷口深處爛肉時,發出凄厲的顫音。
程明月不忍再看,轉過頭掩飾似的翻看着賣身契,知道男人叫做“葉雲峥”。
峥,峥嵘,指高峻的山峰,也指不平凡的人。
胡二娘在一旁說這個字和身後這個低眉順眼的男人實在不匹配,問她是否要給他換個名字。
鄉裡農家的,叫個土起點的名字接地氣。
程明月卻覺得葉雲峥這名字沒有什麼不妥,正合了鐵骨铮铮之意。
郎中處理完傷口,撒上藥粉,管程明月要了手巾給葉雲峥包上,對程明月說:“回去之後結疤之前不要碰水。”又強調一遍:“我這就是臨時處理下,要是不好記得再找個醫館看看。”
程明月将他扶起來,對他說:“我們現在先回家。自我介紹一下,我姓程,我家隻我一個人,你可以叫我程娘子。你叫葉雲峥是吧,以後我就叫你阿峥了。”
葉雲峥唯唯諾諾的喊了一聲:“是,程娘子。”
程明月看他很艱難才能跟上她們,對胡二娘說:“你帶着夫郎先回去吧,我跟着阿峥慢慢走。今天多謝了。”
胡二娘跟她告了别,回頭看程明月正耐心的陪着那個男人走路,心裡覺得好笑。
還說不是買侍郎,最後不還是挑了個長得好看會識字的,瞧瞧這體貼勁,等上了手不知道得多疼惜呢。
不過也能理解,程明月年紀也到了,她又不願意娶夫郎,情潮上來的時候可不好忍,是得有個男人在一旁伺候着。
就目前來說,胡二娘還真冤枉了程明月。
程明月之所以願意選阿峥,一個是當時她确實起了恻隐之心。
另一個是葉雲峥各方面都符合她的要求。
鳏夫,還識字。
現在想想,程明月覺得自己确實需要一個會識字的下屬,将來她的種地事業一定會發展壯大的,現在她身邊的人都相當于創業公司骨幹,選個識字的可以培養成賬房,管事一類的。
骨幹要從創業階段培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