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明派立派先師駱一鳴,是一個鄉紳從育嬰堂抱回來的養子,出生雖說不上大富大貴,可老兩口也算愛若珍寶,五歲便開蒙,送入學堂裡念書,入學以後,這駱一鳴不僅過目成誦,且君子六藝上,都頗有天賦,将來若是登科入仕,也是遲早的事。
偏偏這孩子主意大,聽聞明鏡道人招收關門弟子,說什麼也要去試一試,照他的話說,男兒在世,既要修心,也要修身,若想齊家治國平天下,沒有一身武藝在手,何談安邦定國。
這駱一鳴天生的武學奇才,總算是沒有埋沒,在明鏡道人兩年的悉心教導下,駱一鳴的劍術突飛猛進,甚至坐而悟道,獨創朝晖劍法,皇長子蕭行雖與他師出同門,可在武學上的造詣也不能與他比肩。
也正因駱一鳴在武學上的絕佳天賦,他出師之後,選擇了一條與年幼時長輩們設想中截然不同的道路,朝堂人事紛繁,要想在武學上取得更高的成就,隻有遠遁于江湖之中。
他的選擇,有幾分是出于對武學的癡狂,又有幾分是出于明鏡道人的教導,世人自然不得而知,隻是若他入仕,以他的才情,自然又是皇太子蕭行麾下一員大将,來日或許封侯拜相,前途不可限量。
可那又如何呢?以他與蕭行的情誼,無論入不入仕,等待他的都隻有一個結果,那就是随着蕭行的叛國,成為骧國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人之一。
正午的日頭透過樹葉間的縫隙,灑在林昭昭與程峰師徒二人的臉上,程峰躺在竹椅上,閉上了雙眼:“或許吧,當年的南骧國力漸衰,越來越多的流民加入到各大門派之中,北戎在一旁虎視眈眈,如果朝廷能打破對江湖的成見,與各大門派聯合,共同抵禦外敵,骧國或許還有一戰之力,可惜無論是蕭行,還是咱們祖師爺,大概都讓明鏡道人失望了。”
林昭昭從旁邊的瓜架上摘下一片葉子,蓋在自己的眼睛上:“你說要去青羊谷,咱們什麼時候動身?”
“急什麼。”山裡的溫度低,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正好,程峰也生出了幾分倦意,說話的聲音也低了下去。
“不是你說,這朝晖劍是祖師爺用的劍,若是丢了,你沒臉面去見各位前輩的嘛。”
程峰已在睡夢迷朦之間:“山高高不過太陽,劍再重要,也沒有人重要,我進京逮你這個小兔崽子,來回大半個月的功夫,不讓我好好歇幾日,我這老胳膊老腿的怎麼受得了,你要睡便睡,不睡便去山上拾柴,别在這裡擾人清夢。”
林昭昭還要開口,隻聽隐隐有鼾聲傳來,她小聲嘟囔了幾句,扔下蓋在臉上的破葉子,起身背上拾柴的背簍,就往山裡走去。
“丁二七,你看那邊那片黃色的,我管它們叫馬蹄蘭,除了我們五荒山,我在别處都沒見過。”
“這棵樹,結的果子不是桃也不是李,我也不知該叫什麼,味道也不甜,我小時候無聊,就拿它過個嘴瘾,吃的時候也不知道到底有毒沒毒,越吃心裡越忐忑,吃完一顆後怕,吓得哇哇大哭,好在它倒沒毒。”
自林昭昭八歲起,拾柴的活就是她包辦,這座山不大,可有趣的東西都藏在林子裡,她小時候也沒什麼朋友,這麼一路走,一路看,山裡的花草樹木,乃至各種生靈,都能讓她琢磨出些趣味來。
而這次進山,又與往日不同,她第一次帶人走進這片林子,獻寶似的把自己曾經的一切擺給他看。
“丁二七,我帶你去個好地方。”
林昭昭手持鐮刀在前面開路,走過了幾個草窩子,來到林子深處,一棵一人合抱大小的樹倒在林間,丁二七也不知道,這棵已經開始腐朽的木頭,有什麼可看的。
隻見林昭昭伸手向木頭的縫隙裡一摘,一顆褐色傘蓋的菌子捏在她的手裡:“你瞧這是什麼,這是我前些年在山裡拾柴的時候發現的,隻要下了幾場大雨過後,這地方就會冒出這些菌子,你别瞧它灰溜溜的不起眼,煲湯炒菜都是一絕,要不是我師父不讓我對那幾隻老母雞下手,這菌子雞湯,啧啧啧。”
林昭昭低頭摘菌子,蹭了一手的泥,瞧見她珍而重之地将菌子放進随身的布袋裡,所謂靈動天然,大概就是形容這樣的場景。
丁二七站在一旁,看着林昭昭一棵棵地采菌,她小心地保護着菌子的根部,大概是隻有這樣,這些菌子才會源源不斷地生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