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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人體販賣猖獗,某些殡儀館甚至會将客戶的屍體,轉手賣給某些特殊癖好的收藏家。
當時白教堂案公布的嫌疑人中有位宮廷醫師,因為醫生的身份,他遭到了懷疑,人們認為他是“傑克”,殺人目的是為了解剖屍體,練習醫術。
但在幾起案件發生時,醫師都有不在場證明,他被洗脫了嫌疑。
朋友是研究所的搬運工,主要是搬運屍體。關于屍源,大多是無人認領的屍體,或者社會捐贈,用以研究。
所以,我認為,隻是為了心髒,沒必要铤而走險。河裡的冤魂實在太多了。
除非,是活着的心髒。
但這有什麼用?我想不通,隻能暫且記下。
如果不是心髒的某些用途,那麼,會是為了掩飾什麼嗎?
我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心中有了猜測。
這六起案件,真的都是一人所為嗎?
或者說,到底是誰,想要讓衆人都相信,這都是傑克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