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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為了洩憤,模仿犯罪,那麼取走心髒,是為了什麼?
一時間,我有了諸多猜測。
在白教堂案裡,“兇手”曾寄給報社三封信,第三封信被認為是真兇寄來的,裡面附有人類的半顆腎髒。死者被取走了腎髒。至于另外一半,兇手自述吃掉了。
因此,有人認為,兇手有異食癖,并患有精神疾病。
這讓我想起了血腥瑪麗的傳說,關于伯爵夫人為永葆青春,殺害女傭,獲得鮮血的故事。
這或許跟中世紀的放血療法有關。人們相信,人會生病,是因為身體“體.液”過多。
若是碰到缺少的情況,得到外界補充,是否就能保持活力?這是很簡單的推論,但并沒有相關的說法流傳。除了血腥瑪麗。
那麼,作為血液之源的心髒,是否也因此遭到了觊觎?成為了“補品”?
我思考了片刻,在這艱難的時期,因經濟壓力死亡的人有太多,如果有人高價收購心髒,我想很多活不下去的人,會願意看在錢的份上,铤而走險。
這是傑克犯罪的原因嗎?如果是,他或許隻是其中一環,而這背後必定有一條完整的生意鍊。
最後一個受害者,富人區的富商,或許就是其中之一。
他們因為分配不均争吵,傑克失手殺死了對方。
這樣看來,這個解釋或許最為合理。但我還是覺得有些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