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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開始吞雲吐霧起來。
人在壓力極大的時候,會本能地尋求向外的渠道,像充滿氣體的皮球。
朋友是不抽煙的,認為這是小孩子才會喜歡的貨色。他喜歡抽大煙。
我踩滅了煙頭,“你知道Jack the ripper嗎?”
“當然,腹部撕裂者。”朋友挑眉,嘲笑道,“英格蘭場的牧羊犬,忙來忙去都沒抓到兇手,真是笑死人了。”
說着,他像是想起了什麼,“噢,我知道了。你是想說最近報道的什麼奇迹生還者,傑克二代吧,還說鷹國的犯人逃到了米國。”
“真搞不懂他們是怎麼把這些聯系起來的,明明作案手法都不一樣。”
是的,ripper,腹部撕裂者。沒有開膛。
在公認的“開膛手傑克”犯下的五起案件中,幾乎沒有開膛,而是割喉破肚。也并非所有受害者都被取走器官。
除了最後一名受害者。
最後一名……我隐約抓到了什麼。
我搖了搖有些沉重的腦袋,如果忽略報社的噱頭,把這當做是一起新的連環殺人案,而不是模仿犯罪。
心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