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為良心作祟,我最終還是沒能做到讓公司免于賠償,但它要賠的金額也比理論上少了許多,尚在委托人的接受範圍内,大家都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了。——除了死者家屬以外。
那兩位老人家也許會上訴,也許不會,但我可以肯定,他們幾乎不可能得到比現在更好的結果。
藤池女士說我辦得還不錯。她難得誇我,但我現在已經無法為這難得的褒獎而感到喜悅了。
我确實通過了實習,成為了正式工,然後呢?
工資條上的數字在此時變得刺目,我知道我的良心不過如此而已,它的價格就是這麼點,甚至不夠那個賠償數目的零頭。
這個職業比我一開始想得更難做。如此得來的勝利難以令人感到喜悅,但有時候,一些從開始就注定要失敗的案件也會帶給我同樣的痛苦。
轉正後的某天,藤池女士又發給了我一個脈絡非常清晰的案子。
案情總的來說是這樣的,當事人東谷小姐之前因為一些原因跟丈夫八山先生離婚了,當時,為了盡快脫身并拿到女兒的撫養權,他們進行了協議離婚,男方除了要按時給孩子的撫養費以外什麼都不用給她,東谷小姐接受了這個條件,他們就這樣離了婚。
這對夫妻在未離婚時曾一起創業,有一家公司,東谷小姐曾在公司裡擔任财務。
在他們離婚後沒多久,這家公司因為經營不善破産倒閉了,經營者八山先生不知所蹤,留下了八百萬的債務,債權人起訴了東谷小姐,要求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
雖然“離婚時沒拿走一分錢,離婚後卻被要求償還夫妻共同債務”這件事聽起來十分離譜,但是很難評,這種案子我一看完資料就知道是必輸的。
因為法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裡就有一條是“非舉債方以實際行為默認債務(如定期還款、資金
轉入其賬戶且未提出異議)。”
而東谷小姐這邊的情況很不妙,因為這筆錢是她還跟前夫在一起時借的。
它主要被用于公司運營,公司盈利所得也是他們這個家庭的主要收入。
也就是說,雖然簽字的是丈夫,但她對這筆錢是知情的,并且公司草創時期還沒有對公賬戶,這筆錢有一部分曾轉入過她的賬戶,然後以她的賬戶還過一部分。
如此一來,這筆債務現在就完全符合法律中對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定義了。并且東谷小姐曾經是音大畢業生,在離婚後經人介紹去了某個音樂教室擔任教師,目前收入尚可,具有一定的償還能力,也就是說,這筆錢法院是一定會判她還的。
“這種必敗的案子不就隻是在訛委托人的律師費嗎?”
“是又怎麼樣呢?不是我們接也會有其他事務所接的,難道你要勸她老老實實接受這個結果嗎?連反抗都不反抗一下就接受前夫莫名其妙甩來的坑?怎麼可能。既然如此,這筆錢還不如讓我們賺算了。”
“……”
“行了,去做事吧。幹得賣力點,哪怕是演的也行,這樣即使敗訴了委托人也不容易怪到你頭上。”
我确實沒想過做律師也需要演技,并且還是用在這種地方。
我這輩子隻演過一次戲,并且當時演得還是個趾高氣揚的角色,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演這種……這種東西。
我演不出裝模作樣的“盡力做事”,那就隻好真的盡力做事了,一種絕望的努力。
為了這個案子,我奔波了很長時間,但在開庭之後,我們還是毫不意外的敗訴了。
長久以來的努力唯一能帶來的成果是當事人的諒解,她并不責怪我,看樣子好像也不打算繼續上訴了,似乎接受了這一結果。我感到了深深的無力。
後來我還去東谷小姐上班的音樂教室探望過她。我到的時候她有點事,暫時離開了教室,東谷小姐的女兒正拿着把小号坐在電視機前。
電視上放着今年黑池舞蹈節的比賽現場,偶爾會有幾個鏡頭給到負責現場配樂的樂隊,每到這時,那孩子的眼睛都會變得閃亮許多。
“你是吹小号的啊。”
“嗯,因為是主角。”
“确實,那你以後是想加入這個樂隊嗎?”
“不是這個樂隊也可以,總之我要厲害到可以在這個比賽上演出!”
“很有志向嘛,姐姐以前也是吹小号的哦。”
“真的?”
“真的。”
“太好了,那姐姐給我吹一段吧?媽媽是吹單簧管的,小号吹得一點也不好。”
“啊……?”
我很想朝她露出個尴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回絕掉這個請求,但在這個時候,我突然聽到從電視上傳來了一段很熟悉的旋律。
“The boy……”
現在已經進行到拉丁舞比賽的恰恰組了,鏡頭掃到了舞池,我才發現香織也在這些人裡。
往事湧上心頭,我突然意識到,恐怕今天就是她實現夢想并告别舞蹈的時候。
“好吧,那這支小号借我用一下哦?”
“嗯!”
我接過小東谷遞來的小号,擦拭了一下吹嘴,而後直起身子,站在電視機前,跟着電視機裡樂隊的節奏吹起了《The boy》。
由于太久沒練習,我的技術已經退步了。過去的肌肉記憶依然殘留在我的嘴唇上,使我還能夠吹響它,但效果已經大不如前,我連想跟上樂隊的節奏都有點勉強。
小東谷的表情從一開始的期待逐漸變成了平淡,然後在我因為出錯而停止演奏,将小号放下來時徹底變成了抿着嘴唇。
“出錯了。”
“……”
我突然感到寒冷。
曾經能夠像精密儀器一樣運轉起來的演奏已經不再,在時間的力量下,即使是通過千錘百煉得到的技藝也會背叛你。我已經無法再讓小号活過來了,它現在在我的手上就像一具屍體。
東谷小姐回來了,我将小号還給她,在問候了幾句近況之後離開了那裡。
大概,我的确是選錯了。其實我根本就不适合幹這行,我既無法抛棄良心,又談不上有什麼演技可言,繼續幹下去也隻是害人害己。
提交辭呈的那天晚上天氣十分晴朗,我坐在河邊把從便利店裡買來的酒全喝了,感覺吹在臉上的夜間冷風十分迷人。
“真無聊啊。”
我迄今為止的人生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從高中開始,我就一直在為不值得的事物付出、奔波,然後努力到最後一無所有,那我曾經做過的那些事到底算什麼?
就為了這種東西,我放棄了玫瑰色的青春,放棄了自己當時有的大部分東西。可是事實證明,他們并不值得我這樣做。
我不該來這裡的。我當年就應該選一所離家近的高中,然後在高中時期跟朋友去唱卡拉OK、玩跳舞機、拍大頭貼。跟一個看得順眼的帥哥交往,然後跟戀人一起在林蔭道上散步、穿着浴衣去參加煙火大會、去看想看的歌劇場次、宵禁晚歸的時候拉着他的手在大街上逃跑。
沒有朋友、沒有戀人、親人也不在身邊,我怎麼會過上這樣的人生?
如果能擁有這些美麗回憶的話,我的生活一定會比現在幸福得多,而不是隻能站在這裡抱怨人生的無聊。
我做了這麼多事,可是到頭來什麼都沒得到,這難道是符合情理的嗎?
凝視着滾滾向前的河道,我不可避免的産生了淡淡的死意。
事到如今,再說這些也已經于事無補。如果人生可以重來的話,我渴望度過充實有趣的一生。
對,比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