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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事不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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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留存氣息。

青草、甲蟲、苔藓、腐爛的野果、動物的糞便……它在無數氣息混合在一起的濃烈味道中尋找線索。

往哪個方向走了?

東邊?西邊?……還是北邊?

陣陣微風拂過鼻尖,它嗅到了空氣裡那一絲若有似無的氣味,它的眼睛裡亮起光芒,它認得這味道,屬于那卑劣、狡詐的人類。

找到了,就是這個方向。

豎起的耳朵動了動,身後傳來輕踩枯葉的腳步聲,一個身影穿過灌木叢來到它的身邊,“怎麼樣,狼先生?”

狼滿心不滿,不想多說什麼,連擡頭看一眼都懶得看,身子一蹿就往前撲了出去,也不管少女能不能跟得上。

狼跑得比人快,這是自然,它也想趁機甩開對方,但過不了一會兒,它就要慢下速度,繼續在地上嗅着味道,畢竟距離音樂家離開的時間已經過去一兩個小時了,空氣裡留下的味道非常微弱,它需要時不時調整前進的方向,趁着這個時間,完全足夠小蘭從後面趕上來。

“你就不能幫點忙嗎?”再一次被少女輕輕松松地追上,狼生氣道。

“嗯?”小蘭有些無辜,“可是我又沒有像狼先生你這麼優秀的嗅覺。”

盡管小蘭也想幫忙,但她既沒有見過音樂家,也沒有像野獸那般敏銳的感官,要靠她來尋找音樂家,和海底撈針無異。林中多落葉,枝葉又掩蓋了痕迹,偶爾有一兩個腳印能發現,極為幸運,但要這麼找,找到天黑都不見得能找到音樂家。

“隻能辛苦狼先生你啦。”小蘭說。

這句恭維話一點都沒有讓它感到高興,狼憤憤地想,雖然是它要去追擊音樂家,但跟在它後面的少女讓它現在感覺自己就像一條被馴化的狗,多麼聰明,多麼機靈,為主人效力,帶主人前往她要去的地方。

嘔,想吐!

如果反悔不去追音樂家,它自己心裡的坎又過不去。

好煩!

可惡的人類,要不幹脆找個機會偷襲,給她來一下子,就咬在她的小腿上,這樣她就追不上了,哼哼……正當狼的腦海中轉動着各種陰暗想法,忽然聽見走在它身邊的少女輕輕“咦”了一聲,“狼先生,你聽見了嗎,有求救聲?”

飄在空中、輕得像呓語一般的求救聲,狼聽見了。

“鼻子不行,耳朵挺好。”狼嘲她。

小蘭卻馬上往聲音傳來的方向加快了腳步。

“喂——”

它不想去,但仔細嗅了嗅,發現聲音傳來的方向,也是氣味傳來的方向。

黑着臉,狼跟了上去。

小跑了一段,聲音變得清晰,小蘭聽清那随風傳來的低而尖細的聲音是一道女聲,是受傷的女孩子嗎?想到這裡,小蘭低頭看向從後面跟上來的大灰狼,額角的神經莫名其妙地跳了一下,她發現這還真不一定。

“狼先生,這是不是你的同伴?”

“什麼?”狼的疑惑也就一瞬,緊接就反應過來道:“不是,沒聽過的聲音。”

“也可能是其他動物?”

狼看着少女,臉上忽然露出了不懷好意的笑容,“誰知道呢,森林裡人類才是少數。”

噢,那就是很有可能是野獸了。不斷有青黃交接的草葉掃過小蘭的褲腿,但她的速度卻始終沒有慢下來。

沒有從小蘭那裡得到想要的反應,狼有些失望,奔跑在側,懶洋洋地指出道:“說不定是個蠢貨,這樣叫喚,萬一引來的是自己的天敵怎麼辦?”

叢林法則嗎?站在狼的角度這樣想,再正确不過,但小蘭想到了另一個方面……狼和音樂家的故事,這究竟是不是一個童話故事,或許這個故事隻是沒有像《小紅帽和大灰狼》那樣廣為人知。

如果這依然是個童話故事,那麼按照傳統童話的慣例來說,求救的這位“女士”,“她”的受困,大概率也和音樂家有關系。

“喂,這,在這——”

小蘭和狼循着森林裡的小道來到了一片榛樹林,一隻狐狸四腳張開地被綁在兩棵挨得極近的榛樹上,蓬松的尾巴垂下來在空中不停搖晃。

“謝天謝地!”狐狸看了看小蘭,又看了看狼,對狼說:“狼兄弟,幫幫忙吧,快把我放下來。”

一般來說,狼和狐狸都是肉食動物,存在競争關系,但通常狼不吃狐狸,所以狐狸在高處見到路過的狼時,才會放心大聲呼救,隻是沒想到跟着狼一起過來的還有一位穿着獵人裝的人類少女,這少女雖然衣服穿着很唬人,但看着纖纖弱弱的,不足為懼。

前爪搭上兩棵榛樹其中一棵樹的樹幹,狼吸了吸鼻子,“音樂家的味道很濃。”

小蘭的想法從見到狐狸的那一瞬間就得到了驗證,綁着狐狸的繩索,除了人類誰還會使用這樣的工具。

“音樂家?”狐狸嚷道,“這麼說,你們也見過音樂家?”

在接下來的叙述中,小蘭和狼聽到了發生在狐狸身上大同小異的故事,被音樂家的音樂吸引,渴望學習音樂家的才藝,被音樂家哄騙着将四肢綁在了樹上,不能動彈,然後音樂家将狐狸扔下,自己走了。

“狼兄弟,讓我跟你一起去,我也要向音樂家複仇。”狐狸氣憤道。

“你怎麼看?”狼扭頭去問小蘭,臉上是毫不掩飾的譏嘲,“你們人類害怕一隻狐狸?”

這不可能,狐狸雖然是食肉動物,但襲擊的主要是老鼠、兔子等小動物,它們的體型和能力都不足以使人類感到害怕,反過來應該是它們害怕人類。

小蘭點頭承認,“現在,我也不知道音樂家是怎麼想的了。”

音樂家困住狼,她能理解,但音樂家困住狐狸,為什麼?不想讓狐狸跟着他,他直接開口讓狐狸走人不就好了嗎?又或者說,童話故事,不能用這種正常人的思維去解釋?

“我們還是先把這位狐狸小姐放下來吧。”小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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