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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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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林博士,你要清楚,我是個商人…鄭代表原先就已經跟我提起過你,你應該知道我們為什麼不同意,沒有人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我們是商人,我們賣藥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給人治病。”,程榮生打斷了林笙的話,他接着說道,“你這種藥,需要很大的投資,且風險極大,投資于回報完全不成正比,我沒有理由支持你。”

林笙道:“程總,我認為創新藥…”

程榮生冷厲道:“行了!林博士,請走吧!”

林笙被下了逐客令,她被程榮生趕出來的時候,心中一時有無限的悲涼,在這一刻,她清晰的看到了一個恒古不變的事實——無論是鄭代表還是陳榮生這類人,他們都以自身的利益為先,利益至上才是他們的本性。

她絕對不能将希望寄托在這些人身上。

會場衛生間,林笙深深舒了一口,然而,她的心緒還未平複下來,就接到了唐昭着急忙慌打來的電話:“笙笙!你在哪?!你快回來,你家程心被綁走了!你快過來,會場都亂套了。”

“什麼!!!”林笙驚得手機都快掉下來了。

“真的!你快過來!會場不知道什麼原因,提前取消散場了。”

光天化日的,怎麼還有人綁人呢?!!!

林笙挂斷電話,她着急地朝着前會場跑去,她有些擔心程心,一般人莫名其妙被綁走尚且很危險,更何況程心還是個聾的,啞的,又不會聽話,又不會求饒,萬一還被人打傻了怎麼辦。

快要跑到後台時,找過來的唐昭終于看見了林笙,林笙此時也隔着擁擠的人群看到了掩在後台的幾個身着純黑保镖制服的人拖着程心,程心幾乎被捆成了五花大綁的粽子模樣,他眼眶猩紅的樣子,讓林笙想起了程心上次因為藥劑的原因,差點出事的樣子。

“住手!我讓你們住手!你們放開他!”林笙着急地喊道。

可惜晚宴剛提前散場不久,離開的人群擠滿了通道,她的聲音瞬間被淹沒在喧鬧中,林笙扒開人群,逆着人|流而上,等到她闖到後台時,程心早已被綁得不見蹤影。

留下的一隊安保人員堵住了她。

林笙紅了眼眶:“你們把程心帶哪去,你們知道不知道,你們這是綁架!這是綁架!你們犯了刑法!我已經報警了!快放人!”

“快放人啊!!”,林笙追過去,她都恨不得脫下高跟鞋打人了,可是她那細胳膊,細腿的,還沒上前就被人一把推在地上。

身前穿着黑色制服的人,擰緊了眉,他冷冷地警告林笙:“這裡沒有什麼綁架,那是程家的人,什麼該管,什麼不該管,你心裡有數!”

程心…是程家人?

哪個程家?

在這裡敢稱一句程家的,也就隻有辰生集團的程家了。

林笙有些恍惚,程心,那個跟她住了兩年多,相依為命的男孩是程家人。

她的腦中猶如被洶湧的波濤席卷而過,将她對程心原有的認知盡數打破,她心裡開始慢慢浮現出那些不合常理的點,程心那優雅的禮儀,刻在骨子裡的規矩,以及溫和沉靜的性格,這些都是需要長年累月的熏陶和浸潤。

這樣性格的人怎麼會是和她一樣真的從爛泥裡長出來的人一樣呢?

這些疑點彙聚成一張密不透風的網,她不敢再回想,也不想再回想,她隻覺得她的腦子裡好亂,頭疼得厲害。

她回身走了兩步,忽地兩眼一黑,跌下樓梯。

兩天後。

林笙睜開眼,空氣中濃烈地消毒水味仿佛也在同一時間灌進她的口鼻,這讓林笙不由地蹙起眉,她輕微挪動了一下已經壓麻的半邊身子,擡起手臂遮擋住窗邊透過來的刺眼陽光。

耳邊傳來醫生嚴肅的話。

模模糊糊的。

“是輕微腦震蕩,還有左腳腕骨折。”,醫生下完症斷書,把單子給了一旁的唐昭就走了。

林笙微微啟唇。

“阿昭……你這幾天不是還有采訪麼……你趕快回去吧?這裡不用你操心。”,兩天未曾說話,林笙嗓子有些幹啞,喉嚨裡似堵着一口血。

唐昭偏頭掃了她一眼,一面說,一面倒水,放好吸管,遞到林笙手邊,“醒啦?醒了就好好躺着,喝點兒水,不要說什麼‘狗話’。再說了,我走了誰來照顧你,咱們倆一個福利院裡出來的,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咱倆啊…誰也擺脫不了誰。”

“況且,我都還沒問你呢?你怎麼回事?把人程家少爺養家裡自己不知道?”

林笙嗆了一口水,埋頭裝鹌鹑。她隻是撿隻流浪狗,怎麼知道會撿到小金人,要是她知道他一點兒也不可憐,她才不會撿他。

唐昭鄙夷道:“好了好了,看你那一臉喪氣樣,我去警局問過了,他确實是程家人,人家那是回家,你也别去找他了,再說了天下男人多的是,這個沒了再找一個,你當下最重要的是好好躺着,養好傷。”

“……”林笙無力辯解,“我知道這些,我不會再去找他,我也能照顧好自己……我又不是三歲小孩了……

林笙現在不想想這些事,她的心敏感地想将這些痛苦悲傷隐藏起來,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

她說:“昭昭,你的采訪工作不正是關鍵時候,你不是說這次采訪工作做得好,你就有機會調到政|治部嗎?你不用在這裡照顧我,真沒事兒,小時候條件不比現在差多了,不也挺過來了。最重要的是現在!我希望你夢想成真!”

你想要的都得到。

一個普通人一生遇到的能夠改變命運的機會并不多,一旦錯失,很可能錯失的就是一生的前途。唐昭得到這次采訪機會并不容易,她已經連續請了兩個工作日的假在這裡照顧她。

說着,林笙就開始趕人了,“快去快去,我這裡我請一個護工就好了,你别看我這腳腕上繃帶一圈圈的包得吓人,其實一點事兒沒有,過兩天我就能下地走路了。”

林笙知道她一路走來有多不容易,她被安排去韓國,去了一年才換來的采訪機會,報社那些人好不容易才松口,如果這次采訪工作做得好,就答應讓唐昭進政|治部試試。

唐昭一直想做的事,她是知道的,她怎麼能讓唐昭這麼多年的努力因為照顧她這點兒小事就白費。

唐昭看着她,無奈地長舒一口氣,心裡軟下幾分。

林笙朝她搖頭晃腦地笑笑,“去吧,去吧,我相信你的,阿昭。”

當年下午,林笙吃過晚飯就出院了。林笙沒有請護工,她的左腳腕骨折,估計得養三個月的時間,她可不想在醫院裡住上三個月。她買了一副拐杖,自己杵着拐辦完出院手續就打車回臨福小區了。

剛走到單元樓門口,林笙就遇見了那個不想遇見的人,真是不是冤家不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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