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茜,你去說。”回到局裡,秦正皓召集大家開會,讓孫茜上白闆前說一下情況。
“好的。”孫茜走上前,指着最中間的趙太義,“趙太義,53歲,9月15号下午三點被路人在河邊發現,由該片區的消防隊撈起來。120判斷已死亡,現場警察調查監控發現患者于當日淩晨4點23分自行下水,所以判斷為意外,後移交給該去殡儀館。
當天晚上通過人臉識别,找到死者現任妻子李曉芬,通知其到的公安局認領屍體。
9月16日晚,李曉芬拿着從醫院開的死亡證明,到火葬場将死者火化,并且在案發當日就從分派出所領走了死者脫在岸邊的衣物。”
“現在衣服呢?”法醫孟凡明提問。
“已經燒了。”
“哎……”一片歎息。
“李曉芬說家裡不能遺留死者的物件,對後代不好,所以關于趙太義的東西,都處理的差不多了。”孫茜解釋道。“趙太義和李曉芬有一個兒子,22歲,在W市讀大學,案發當日他不在家,16号晚上才趕回來。”
“趕上最後一面了嗎?”于海問。
“沒有。”
“噗噗,燒的真快。”胡國強,十五年的老刑警,喝着茶,搖着頭說。
“是,這點市二醫院急診科醫生提供的信息也佐證了這點。”孫茜點頭。
“燒這麼快,怎麼看怎麼不對勁。”肖陽插話進來,“這要不是他女兒堅持趙太義不是自殺,還真就給混過去了。”
“現在還不能下決斷,萬一就是自殺呢?”刑警李平反駁道。
“好了,孫茜繼續。”秦正皓打斷二人。
“嗯。”孫茜點頭,“9月18号,也就是昨天,死者與前妻楊蘭蘭的女兒,楊春燕,到公安局報警,說趙太義絕對不可能下河遊泳。
因為趙太義根本就不會遊泳,而從監控視頻上的人明顯是會遊泳的。”
“單憑這一點也不能說明什麼吧,畢竟他們已經十幾年沒生活在一起了。”刑警李平說。
“對,趙太義後面學會遊泳也是可能的。”孫茜認可的點頭,“但是我們看,趙太義下河的時間是淩晨四點多,今年天氣是熱,但是淩晨四點這個時候恰好是全天氣溫最低的時候,如果一個人是怕熱下河,那為什麼會選擇這個時間點?
再者,趙太義在半個月前查出來肺癌,以他的身體狀況,不可能冒着受涼加重病情的風險下河。”
“如果是自殺呢?”刑警吳佳問道,“發現自己得了絕症,一時間想不開?”
孫茜搖頭,“趙太義的主治醫生,王醫生說,趙太義的肺癌極大可能處于早期,最差也是中期,完全可以做手術,甚至都不需要化療。
而且王醫生講,死者治療積極性還是很強烈,最近一次門診,也就是9月13号,他和死者确定好了手術的方案,已經辦理了預約入院,估計一個星期左右就能住上院。
這也是楊春燕認為趙太義不會在這個時間點去做如此危險行為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