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森沉默片刻,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勾,自嘲地笑了一聲:“我可沒時間跟幻覺聊天。”
說罷,他伸手拿起床頭那頂紅色的頭盔,冷冷地凝視着自己在鏡面中的倒影。
夢,是奢侈的,而他早已不是那個還能安心做夢的年紀。
“蝙蝠俠,”他喃喃低語,語氣冰冷得近乎寂靜,“我們,是該好好聊聊了。”
他緩緩起身,肩膀的肌肉在月光下起伏,宛如被鐵鑄成的兵器,他知道,這場對話不會溫柔,不會原諒,不會有答案,但他必須去問,哪怕隻是問出一句“你為什麼不殺小醜”。
夜已深,哥譚正好眠,而他,要讓這個城市重新睜開眼睛。
5.
事情一開始并不複雜,至少傑森·托德是這麼認為的。
他在追蹤一條走私毒品的路線——一批不明成分的新型藥物在貧民區迅速蔓延,已經造成三起癫狂暴力緻死案,吸毒者會在短時間内出現幻覺、極端攻擊性,甚至會在笑着的同時自殘,死狀極慘,像是某種精神系毒素和生物試劑的混合體,哥譚見多識廣的急救醫生都被吓得不敢亂碰屍體。
傑森不是什麼英雄,他從不自稱義警。他是紅頭罩,在哥譚某些角落裡,黑白之間勉強維持着一點秩序的存在,他不禁止毒品流通,畢竟哥譚永遠不會徹底幹淨,但在他的地盤上,規則要有人守。
三成抽成、不得碰女人和孩子——這是他立下的規矩,誰要是裝糊塗,他就幫你清醒清醒。
為了這個規矩,他曾在一周内殺雞儆猴,把哥譚大大小小的黑.幫二把手全都幹掉了,從天黑鋸到天亮,鋸了整整一個晚上的腦袋。
消息傳出去之後,哥譚的黑市安分了幾周,乖得像被收拾完的小狗,但哥譚永遠不缺新來的蠢貨,總有人想鑽空子,尤其是這批“白色粉末”,來得突然,價格離譜,卻總有人搶着吞。
6.
傑森循着線索一路追查,從地下酒吧、廢棄倉庫再到一座早該拆除的教堂殘骸。典型的哥譚風格:沒人管的角落,最适合藏些見不得光的勾當,傑森早就習慣了。
教堂地下室的門是鎖着的,但這從來難不倒他,踹門、下樓,一把槍指着前方——動作娴熟到像是在打卡簽到。他甚至沒特地放輕腳步,在他看來,這種破地方裡藏着的,要麼是幾個毒販,要麼是幾個無膽的瘾君子,無論哪種,都不足以讓他謹慎到貓步潛行。
他預期看到的,是熟悉的一幕:地上散着幾袋毒品殘渣,牆角躺着癱軟成一灘爛泥的瘾鬼,幾個打赤膊的毒販正在磕藥、分貨、吵架、打牌,桌上擺着快空的伏特加和沒擦幹淨的血迹。
但迎接他的,卻是完全不同的畫面。
整間地下室燈光昏暗,像是故意調低了亮度,唯一的光源是角落裡插着的幾根黑蠟燭,火苗搖曳不定,照得牆上那些塗鴉一樣的血痕隐隐發亮。
一群人圍成圈蹲在中央,披着發黴的黑布鬥篷,臉上戴着用動物骨頭打磨出的面具,猙獰、空洞、表情僵硬得仿佛在嘲笑入侵者,他們口中低聲吟唱着某種古怪的咒語,語調不穩,像是在模仿語言而不是說話,每個音節都帶着粘膩的回響,讓人頭皮發麻。
空氣裡混雜着血、潮濕、焚香和黴爛的氣味,像墳墓裡蒸出的霧氣。
傑森站在門口,眉頭一挑,心裡閃過一個念頭。
——Son of a bitch,這不是毒販,這是文藝複興版的中二病年會?
他有點想笑,更多的是不耐煩。
看來是找錯地方了。
他心裡這麼想着,拇指輕輕撥了下槍的保險,畢竟哥譚的家夥就算是搞事情,也不會選擇邪教這種下三濫的方法,太慢、太蠢、不實用。
畢竟哥譚的壞人講究效率:槍、毒、錢,砰的一聲世界清淨,搞什麼獻祭、吟唱、血紋陣圖?誰有這閑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