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那是我寫的書!那是我新出版的推理小說!
我精神了一秒鐘,感到微妙的尴尬,像是看到熟人演戲扮演大人那樣——隻不過我是那個“熟人”,雲雀才是那個見證者。
算了,我又擺爛地松懈下來,手稿他都看過,成品書有何不可,不過他不是一直不感興趣嗎?果然還是太無聊了吧?
我滾來滾去,他纡尊降貴地騰出一隻手,沒有擡眼,然而依舊精準地握住我的腳踝,幹燥平滑的掌心蒸騰着微微的熱。
接收到狩獵的訊号,我湊過去,毫不珍惜地揮開那本讓我一舉成名的代表作,占據他胸前的位置與視線,像動物那樣舔舐他的嘴唇。
雲雀垂下睫翼,他的眼睛很美,睫毛也是同樣,濃密又撲朔,烏黑又迷離,我環抱他的脖頸,将他納入我的蛛網,知道他永遠不會逃。
在這細密的蛛絲、無可脫逃的天羅地網之中,我們的嘴唇相依,鼻尖幾次錯開複又靠近,他的鼻息是我的鼻息,我的舌是他的舌,我們親密地感知、辨認彼此的唇語。
我幾乎有些微微地暈眩,為此感到着迷,空氣中彌漫着似有還無的蜜。直到他開口破壞這濃稠的氛圍,姿态漫不經心,“謎底是什麼?”
我說:“哈?”
我一頭霧水地推開他,随後明白他在問我故事的結局。不是,我們在接吻啊?誰會在接吻的時候問這種問題啊?你是福爾摩斯、蝙蝠俠還是金田一?不對,金田一真的有青梅竹馬啊!而且布魯斯·韋恩狀态的蝙蝠俠也絕不會問這種話煞風景的問題。
其實隻要翻到最後一頁不就知道了嗎。我想,但還是笑起來了:他想聽我說出故事的結局,讓我親手揭曉謎底。
“這個啊,推理小說的常見謎題,不過常看常新嘛。”我語氣輕松地說,“火燒鏡宮的正是偵探本人。”
他垂頭看我,意外的神色轉瞬滑過眼底。深色的天空,沉寂的湖泊,填充着諸多濃郁而低純度的底色,他卻反而是一顆火彩動人的美麗寶石,豔溢香融。
我說,“讀者往往首先排除偵探、也即是主角的慊疑,破案的偵探怎麼會是幕後黑手呢?——大家都這樣想。然而,将古老鏡宮焚燒殆盡的也正是小鏡,假若以文學的筆法評判訴說,那她一定是唯一一個有資格名正言順地毀掉鏡宮的人。”
小鏡是我的主角。她有一個拗口的名字:鏡宮鏡。
她燒毀了自己的家族——鏡宮所留下的古宅,正如她燃盡了古宅中所有的罪孽與鮮血。在故事中,“鏡宮”是一座可怖的兇宅,同時也是一座陰森而美麗的黃金屋。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或為權力,或因金錢,鏡宮發生過多起惡性殺人事件。她也為此決心脫離家族,成為一名偵探,然而造化弄人,即使離開家族,鏡宮的罪孽也仍未得到終結,人們還是為了權與利,為了錢财與私心争鬥相殺,命案接連不斷地發生。
疲憊的偵探不斷地勘破謎題,找出一個又一個兇手。她意識到:隻要鏡宮還存在,這一切都不會結束。
必須把鏡宮燒掉,不燒掉鏡宮不行。如果罪就是鏡宮,她想,那我一定要毀掉它。燒毀她的火,也定會燒毀鏡宮*,讓“鏡宮鏡”這個名字随“鏡宮”而去。
直到大火将照徹人心醜惡的龐大鏡宮吞沒。久曆鏡宮風雨的鍍金銅鳳凰*直至最後也挺立在屋頂頂端,再一次,最後一次,于枯竭流盡的時光中傲然地嘹亮長鳴,于永無止境的火海中悲鳴着熔作灰燼。不變的鏡宮,封存着世間數之不盡的私心與惡德的鏡宮,這座更近似于一個象征着罪孽的概念的建築,終于帶着那與它相伴而生的所有的罪、此世全部的惡,迎來了吞噬它、燒盡它、毀滅它的火,迎來了它那位于世界盡頭的終局。
鏡宮那“古來世居于此,将來亦永駐不動”*的高高在上的表情終于瀕臨破碎,黃金燒熔,零落成泥,它再也無法裝作超乎其上。
一切都被大火吞去,一切都被大火洗去。到此為止,一切都結束了。
而不再是鏡宮的小鏡也終于抛棄了這個姓氏,從火海中重獲新生。她的故事遠未迎來結局,未來未竟,未來未知。
“你的主角身邊一個人也沒有——盡管我想她不會需要,”雲雀說,“她沒有華生和羅賓。”
咦。他居然知道福爾摩斯,還知道蝙蝠俠。我一直以為他不會讀推理小說,更不會看美式漫畫,我以為他隻會看那種頗具文學性色彩的作品,像是《雪國》啊、《羅生門》啊什麼的。事實上他确實不看,或許隻是偶然瞥見過我翻開的書頁。
“小鏡不需要啦,她不像我,沒那麼軟弱。”我沒太在意,想了想,又捧起他的臉頰,唇齒相依之間,我輕輕地說,“不過,我不一樣。我需要恭彌。”
這個人的雙唇一張一合,用他那漂亮的嘴巴說着氣人的話:“因為你很軟弱?”
“才不是呢……”我說,嗓音悶悶的,一點一點地沉下去,“因為我……”
我頓住了。
為什麼?
然而,這個問題的答案本就沒那麼重要,“沒有為什麼,我就是需要恭彌、想和你永遠在一起。如果能夠輕易說出理由的話,人心就不會是那麼難以讀懂的東西了。”我說。
他似乎笑了一下。很輕、很輕,如同一陣風,仿佛一場夢,幾乎讓人難以聽清,難以辨明。那是否是幻影?又或許隻是夢境。他說:“那,我也是一樣。”
而且,我想,你是我的鏡宮哦。
直到被大火燒盡,小鏡才得以從鏡宮中脫身,這個與她如影随形的存在才從她身上剝離。我們也是一樣。
我說過的吧?雲雀是我的一部分。我們是至死方休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