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看慣了這世間的羅生門72
我記得那夜雨下的很大,關台一到夏天就瘋狂下雨,韋雨昕被她的導師性侵了,是我替她去報的警,大家都理所應當的認為被性侵的是我,我覺得無所謂,隻要那個狗導師可以去死,我的名聲就不算什麼。但是令我不解的是,韋雨昕撤案了,她不想告了,那時她為了躲避流言蜚語已經住在了校外。
大晚上我冒雨去她租的房子那裡找她,不斷地敲門,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們都說好的要一起把那條狗送進監獄,我雖然打着傘但是耐不住雨太大已經被淋了個半濕。
“你開門啊,不是說好了一起堅持下去的嗎?”我不聽拍門,那個時候學校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把我們分别叫到辦公室,請了專門的輔導員來給我們施壓,大概意思就是學校怎麼怎麼難,女生被性侵一旦被承認以後的路怎麼不好走,希望我們能替學校考慮一下,學校願意給我和韋雨昕保研名額,如果我們堅持告下去,我們将會被給予處分或者警告,面臨畢業困難的狀況。
那時候的我沒有現在這麼強大,但是事情的輕重緩急還能分得清,我覺得無論怎樣這件事都必須真相大白,學位什麼的都排在這之後,隻有這樣韋雨昕才能光明正大沒有後顧之憂的活下去,但我确實害怕,因為我從來沒有一個人面對過這麼多權力,我才20歲,面對那麼多警察、那麼多領導,面對30~40歲的所謂的掌權者,我害怕我會丢掉學位,但是那個狗導師必須死。
我瘋狂的拍門質問韋雨昕:“你害怕了?名聲我都替你擔着,你怕什麼?我們又沒有做錯什麼,我們是受害者啊。”是啊,我們什麼都沒做錯,但是好像受傷的隻有我們,韋雨昕是遭到了心理上和身體上雙重打擊,我則是背着爛名聲和風言風語...後來我才知道,韋雨昕保研了,但我并沒有接受學校所謂的“補償”,我覺得這不是一種補償,這是一種羞辱,如果我接受了,那将會讓我在數次被提起研究生這個名頭的時候想起這個名頭的由來,那是我像權力地位下跪的象征,是我出賣靈魂向魔鬼交換來的“榮譽”。
我在她家的樓道裡給我媽打電話:“媽媽,我覺得我攤上事了,但是我覺得我想回家先住一段時間。”我爸15分鐘就開到了韋雨昕家樓下,他下車給我打傘,給我遞紙擦眼淚和鼻涕,上車後問我發生什麼了,我一五一十把事情說了,我爸說這事我不應該管。我在家休息的這段日子,都是我爸開車送我上課,在學校裡我不和班級裡任何人搭話,實際上是他們躲着我,我隻是偶爾和許飛他們出去喝酒,許飛也不敢在我面前說什麼,隻是陪我喝,聽我說,幫我擦眼淚。
我厭惡學校,厭惡老師,厭惡所有人,天天在家裡躺着床簾都不拉開,隻是躺着想一些亂七八糟的事。學校沒出任何問題,一樣的名聲大好,畢竟省委直屬,有錢又有實力,那個導師什麼事都沒有,那條狗依然在上課,沒有任何問題,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什麼貨色,但好像也沒對他造成什麼影響。
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太脆弱了,是不是不夠強大所以才會這樣,那個時候我厭惡走在學校的路上時有人對我投來異樣的目光,讨厭他們的竊竊私語,我的自媒體生意一度暫停,我恨所有人,恨學校,恨社會,我産生了一種很想殺人的想法,那個時候我每天在小區附近的花園踢樹木解氣,明白這個社會禁止持槍是多麼正确的選擇,如果那個時候的我有一把槍,我真的想把整個學校掃射一邊。甚至我媽都說我不該管這件事,後來想想确實是我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