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郗細碎的劉海被壓在帽子下,隐隐約約的把那雙狹長眼遮住,看着姜勝允,似乎半天才理解他的意思,點點頭“恩。”
姜勝允又笑了起來,攬住他的肩往外面走“你還沒成年,等下可不能喝酒”他手不經意碰到全郗的手臂,覺得有點燙,剛開始也沒在意,猜想是練習了那麼久熱的。但他過了一會兒,感覺到全郗的呼吸聲有點沉。于是還是問道“你是不是不舒服?”
“恩?”全郗應了一聲,卻是疑惑的,然後淡淡道“沒有。隻是有點發熱”
發熱?那不就是發燒?姜勝允差點被他輕描淡寫的好像今天天氣很好一樣的語氣給恍過去,這下把手探上人的額頭才生氣道“呀,你小子瘋了嗎,什麼叫有點發熱,這麼燙,不行,你得跟我去醫院”
姜勝允完全被那個驚人的溫度吓了一跳,他都懷疑全郗是不是有點被燒傻了。
“上來,我帶你去醫院”他拉住全郗的手腕,然後就打算把人背起來,剛蹲下松手卻被全郗反手捉住,姜勝允轉頭看着全郗,對方拉着他的手腕,劉海下的眼睛靜靜地看着他,神情依舊平靜,除了唇色有點不正常的紅,他對姜勝允慢慢道“沒事,已經吃了藥,會退燒,所以,不用去醫院。走吧。”他早在早上感到不舒服的時候就在公司附近買了退燒藥,所以不用去醫院。
姜勝允慢慢起身,看了全郗半晌,在那種平淡卻堅持的眼神下敗下陣。他無奈的笑了笑“真是...好了,我知道了,但是一會兒你有什麼不舒服一定要告訴我。”
忽然想到什麼,看着比他矮些瘦些,完全弟弟模樣的全郗道“就算你不想讓别人知道,那起碼告訴我,就當做,不去醫院交換。能答應哥吧”
全郗有些驚訝的看着他,最後垂下眼,清亮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平穩“内”
最後又到:“謝謝”
姜勝允伸手想拍拍他的頭,然後又克制住了,隻是拉住全郗的手腕,開始往外走。
就算那麼說,他是真怕這個固執的小子突然暈過去。
不過,他微撇頭看着明明平時好像大家都有距離但現在任他牽着低頭不語的全郗,其實,這個孩子,一點也沒有拒絕過什麼。異國的陌生,新環境的競争,沒有任何适應時間的練習生涯,這個孩子,全都用這樣平靜的樣子在消化,早熟的不像話,完全是那種咬着牙在努力但臉上卻讓你一點瞧不出來的人。
姜勝允知道全郗堅持的理由,在雖然不算陌生但也沒有熟悉到哪種程度的一群練習生哥哥中,沒辦法開口訴求什麼,也不會拒絕什麼。
其實他大可以說自己身體不舒服而回宿舍休息,可是他卻沒有,畢竟是大家第一次邀請他參加的集體活動不想掃大家的興。
姜勝允想着,握着全郗的手不由得緊了緊,看着全郗奇怪的擡起頭,姜勝允沖他扯起嘴角笑了一下。
怎麼辦,突然對這個小子很有好感啊。雖然他一直不讨厭他。
*
時間在似乎永遠沒有止境的練習生活中流逝,全郗在韓國迎來了2012的新年,也是他來到這裡的第一個新年。
跟大家的關系也在那天聚會後變得更加融洽起來,雖然全郗覺得自己除了在那裡吃就沒幹過其他事。
不過,宿舍裡大家似乎都很多不回家過年,南泰弦宋闵浩李勝勳是回家的,至于姜勝允,金振宇卻并不回家。
“全郗,你不回家嗎?”看着全郗似乎也沒收拾行李準備回家,姜勝允還是開口問了一下。
這下,原本在客廳各自忙活的衆人都看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全郗。
“我?”全郗慢吞吞的把注意力從電視上轉移,才淡淡道“沒有,我不回去。”
還不滿18歲的少年身形和南泰弦差不多,或許還要再瘦些,此時穿着前段時間生日時金振宇送給他的針織毛衣盤腿坐在沙發上,寬寬松松的,米色的顔色很舒服,給人有種說不出的小。臉上沒什麼表情,很平淡的樣子,不過,他确實真的小,年齡擺在那裡,再沉穩的不像個少年,青澀的容貌也是不變的。
最小還是遠赴外國來的弟弟,這個節日也不回去和親人團聚,還表現這麼早熟,比哭着說想家的孩子還要讓人覺得有點心酸。
南泰弦平時因為和全郗年齡最相近,都是94年,所以更喜歡對全郗動動這,動動那的親近,這個時候他也是跑過去雙手拿着倆枕頭把全郗的臉包住,看着枕頭中間全郗依舊表情不變的看着他,就笑道“哎一古,那忙内跟我回家吧,恩?”
“xilo”
全郗口吻淡淡的拒絕,然後就把枕頭從自己臉頰臉邊扒開。
“你就回家吧”
衆人看着南泰弦捧心一副十分傷心,全郗又繼續看電視的畫面,發出一陣的笑聲。似乎驅散了剛剛過于心酸的氣氛。
等其他三人走了,金振宇走進全郗的房間準備問他吃點什麼。全郗是後面住進來,所以隻有騰出一個單人間給他,随着練習時間流逝留下的練習生也越來越少,而金振宇他們這幾個人公司現在也是把他們分配成一個隊開始練習,當然,接下來的每個月末測試依舊還是會淘汰掉不需要的人。
金振宇一進房間,就感覺到全郗房間實在幹淨簡潔的不得了,和他們許多的帽子鞋子不同,全郗的房間能看到的帽子除了幾頂黑色的英文字母帽子,就是生日時宋闵浩送他色彩類似彩虹那樣的帽子,還叫他穿衣服要時尚一點,畢竟他們可是唱hiphop的。至于鞋子,全郗很偏愛高幫的運動鞋,但對顔色卻要求不多,白色,黑色,灰色。不過大家都認證這家夥穿什麼都好看,金振宇常常覺得衣架子就是形容全郗吧,畢竟有時候看全郗隻是穿着件白色的T桖跳舞,都讓人覺得視覺受到了清潔。這是南泰弦的原話。
确實,金振宇其實真的很喜歡全郗那種不多話,但對什麼都遊刃有餘的樣子,雖然比他小,但卻讓人覺得安心和可靠。慢慢的接觸後,他反而最喜歡和全郗說一些心事。
全郗話不多,但一開口說的話卻經常讓他覺得茅塞頓開。而且,和全郗說話的話,就算唠唠叨叨也會很舒服,因為對方雖然表情很平淡,但确實讓人感覺到他在認真傾聽。那種被尊重的感覺,沒有人會不喜歡。
敷衍和煩躁,那種感覺他從沒從全郗身上感覺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