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現階段的證據,那個服務員對她的指控根本不成立。
倒不是說萩原研二對她「見死不救」,隻是,目前的情形,很明顯是松田陣平借故把她叫下來,如果二選一,她和松田陣平,不用想,萩原研二肯定站在松田陣平那邊。
“剛才,和我一起的那位警官在上面發現有一處地方有拖拽的痕迹,還找到了線頭,還有其他纖維痕迹,恐怕是犯人作案時留下的。”萩原研二向田中敬子他們解釋起來:“任何犯罪手段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隻要能從死者身上或者通風管道旁找到不屬于他的東西,比如衣服纖維,或者皮屑之類的,進行對比,想要鎖定真兇并不難,隻不過法醫檢測比較花費時間罷了。”
說到最後,他沖着未來眨了下眼:”小未來現在的衣服這麼整潔,要是小未來是兇手,能穿的就是今天回來時的衣服,如果不能從天花闆和犯人身上找到小未來衣服的纖維,或者DNA,就不能說你是兇手,剛才小未來是這個意思吧?“
“差不多,”人的證詞可能會有偏頗,但證物不會,未來半月眼說道:“不過要是警方能先一步找出真兇,不用等法醫檢測結果也是可以的。”
“說的也是,我們會努力的。”萩原研二看向田中敬子說:“這邊還要勞煩你們配合。”
田中敬子和那兩個服務員望向萩原研二的眼神頗為幽怨,真是的,如果早知道烏丸小姐不是兇手,為什麼不在他們一開始舉報的時候告訴他們,搞成現在這樣,誣陷客人。
未來沒參與他們的對話,而是仔細打量起浴室,估算了一下浴室的高度,還有找了一下現場能利用的工具——一個一米多高的垃圾桶,還有掃帚,她還是傾向于兇手是男性犯罪者,至少就憑她的力氣想把人推到天花闆上,再拖下來完成一系列操作幾乎是不可能,就算借助工具,難度也很大。
從中午到晚上的時間,監控是開着的,直對門口,如果在這期間隻有她一個人來過浴室,犯人是怎麼把屍體放下來的?還要從袋子裡拿出來。
毫無疑問,這是一件密室移屍案。
那麼,第一命案現場在哪裡?作為關鍵證物的兇器現在在哪裡?
從創口來看,很大概率是由棒球棍之類的東西擊打留下的傷口。而作為棒球棍的常用材料主要有木材、金屬、複合材料以及混合材料,以銷毀程度來說肯定是木質的要容易一些,如果她是兇手的話,會優先選擇這種。
但是,話又說回來,犯人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浴室?
就算搬到這裡,為什麼他沒有直接把屍體放在浴室隔間,而是通過天花闆隐藏起來,之後再把屍體放出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正當未來思索時,一隻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未來回過神。
“小未來,想什麼呢?”萩原研二問道。
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未來突然就想明白了最後一個問題,脫口而出:“今天晚上這件案子的兇手和早上的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