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時間有限,小琴來不及問當事人李蕙娜更多事,隻能描述個大概。
李蕙娜由于常年遭受家庭暴力,造成身體多處損傷,在今天終于爆發,殺死多年多次家暴她的丈夫劉宗強。
殺人後,李蕙娜第一個念頭就是跑,還将劉宗強的屍體“打包”帶一起跑。
李蕙娜不敢跑去娘家,隻想去一個沒人認識的地方。可她知道這不可能。她不知道投靠誰,就聯系上許垚。
按理說李蕙娜這樣的處境不太可能會認識許垚,拿到許垚的工作手機号也是機緣巧合。
因姚氏旗下一個慈善基金會舉辦了救助弱勢群體的活動,向東區街道捐贈物資,專門派發給殘疾人、孤寡老人和失業者。名單和受捐贈者的情況,最後都要進行回訪,還要留下姓名電話并簽字。
就這樣,失業的劉宗強和腦子有問題的李蕙娜的“故事”傳到基金會耳中。
回訪那天中午,劉宗強喝了一肚子酒,歪在床上睡着了,怎麼叫都叫不醒。
家裡安了兩道門,一道木門,一道有镂空紗窗的老式防盜門。防盜門從裡面反鎖着,李蕙娜沒有鑰匙,隻能打開木門和外面的人對話。
李蕙娜對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描述情況時條理十分清楚,說劉宗強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不找工作,拿着低保,整天在家裡酗酒,喝多了就打她,沒錢買酒了也打她,還到處說她有病,這次又借這件事騙基金會的同情心和物資。
工作人員當即一驚,其中一個小姑娘剛要問具體情況,就被居委會的人打斷說,是李蕙娜記錯了,而且時常搞不清楚現實和幻想。
李蕙娜看着幾人,沒哭沒鬧沒反駁,隻面無表情地冷嘲熱諷:“對,是我記錯了。沒有人相信我是正常的,我就該打。等哪天我被打死了,再吓你們一跳。”
這件事給基金會的工作人員留下很深印象,兩人商量了一下,走訪完就單獨行動,又折回李蕙娜家。
那時候劉宗強快要醒了。
李蕙娜站在門口扯開了一點領口,工作人員隔着門上的紗窗看到了,脖子和肩膀上到處淤青。
那個小姑娘不好一直站在門口問情況,就急忙将一串電話告訴李蕙娜,讓李蕙娜記在手機裡,還叫她一定要先報上自己的名字。
可李蕙娜沒有手機,便保證一定會把号碼記在腦子裡。
回到基金會,這件事很快報上去。
許垚負責基金會救助弱勢女性的工作,每一項都會過目,自然不會錯過這段“插曲”。
但聽工作人員的意思,李蕙娜想要向外求救實在太難,居委認為她精神和智商都有問題,劉宗強能拿出病例。
這裡最大問題是李蕙娜沒有手機,不管她身上的傷是家暴所緻,還是真有精神問題,“發病”磕碰出來或是自殘導緻的,她們可能永遠都接不到李蕙娜的求救電話。也許幾天後李蕙娜就把号碼忘記了,也許李蕙娜真的會被打死在家裡,吓所有人一跳。
沒想到過了不久,許垚就從電話裡聽到這個名字。
李蕙娜的情況和基金會以往接觸的案子不同,特别是還“攜帶”了一具家暴者屍體。
事實上,許垚和小琴也隻和李蕙娜聊了半個小時,詳細情況并不算了解。
這會兒小琴描述完,羅斐放下手機,低眉沉思了幾秒,像是存了很多疑點。
手邊的咖啡見了底,許垚給他續上咖啡,問:“羅律師有顧慮?”
羅斐這才正色道:“為什麼沒有報警,為什麼不當場勸李蕙娜自首?”
許垚打量着羅斐,幾次接觸下來,羅斐本人就和他在直播間裡的形象差不多,心有正義,有自己的一套原則。
許垚回答:“她沒有人可以求,我們是她的救命稻草,她是出于信任才撥通電話。反手報警,就是出賣。勸她自首,這個口我開不了。在我看來,家暴者就該死。”
“那麼你确定箱子裡的屍體是劉宗強嗎?”羅斐又問。
許垚說:“李蕙娜打開箱子讓我們看了一眼,被五六層塑料布和膠帶纏住了,說是為了能将整具屍體塞進箱子才這樣固定。我們隻看到少量血迹,肯定沒有分屍。至于身份,我還沒有證實。但李蕙娜長期被‘囚禁’在家裡,根本不認識外面的人,沒理由也沒機會殺死其他人,所以死者應該是劉宗強。”
說到這,許垚又補充道:“行李箱是整個放進冰櫃的,我們沒有接觸,沒有留下痕迹。”
“那冰櫃是新的嗎?”
“不是,裡面放過一些食物。”
“行李箱是什麼材質?”
“塑料殼,拉鎖那裡有尼龍布。”
“放過食物,就會留下痕迹、氣味兒,這些物質會通過冰霜和水分附着在行李箱上。塑料面可以擦拭,但尼龍面根本處理不幹淨。這些痕迹到了法醫、痕檢那裡,很快會得出行李箱進過冰櫃的結論。要裝一個成年男子,箱子肯定是大号的,能放下大号行李箱的冰櫃,要用多少電?什麼樣的家庭,多大的廚房能放下?警方很快能推斷出結論,要麼就是餐廳後廚,要麼就是廚房尺寸誇張,或是帶有地下室的别墅。”
“等等。”許垚擡了一下手,遂帶着不确定的語氣問,“你說的這些……是打算驚動警察嗎?這不會是唯一的辦法吧?”
羅斐回答:“這是最安全的辦法。”
許垚沒有接話,隻是直勾勾看着羅斐,像是審視,也像是在評估。
羅斐雙腿疊在一起,上半身很筆直,任由許垚打量。這顯示出他沒有左右搖擺、猶豫不決,他給出的就是最優解。
半分鐘過去,許垚收回視線,拿起旁邊座位上的Ipad,點了一下監控設備APP裡的關閉按鈕,這才開口:“我要事先聲明,接下來我說的隻是一種‘讨論’,并不是我的個人意向。”
羅斐聽出言下之意,不由得露出一絲微笑。
許垚問:“如果就是不報警,會怎麼樣?”
“路上有監控,别墅區也有,李蕙娜大半夜拖着一個大号行李箱,已經足夠惹人注目。”
“今天的雨很大,連站在幾步外的人都看不清,監控隻能拍到一個穿着雨衣的女人艱難趕路。”
“她為什麼不坐車?”
“末班車時間過了。”
“還可以打車。有後備箱不是更方便嗎,起碼不會淋濕箱子,除非是心虛。”
羅斐道出的“可疑之處”都是将來警方看到監控後産生的合理疑惑,疑惑越疊越多就會引起動靜。
許垚又道:“每天來往那麼多人,李蕙娜就算惹人懷疑,也不一定引起重視。除非警方肯定劉宗強已經遇害,嫌疑人就是李蕙娜,确定雨夜趕路的女人就是她。可李蕙娜全程都低着頭,戴着雨帽,監控根本拍不到臉。至于别墅區的監控,小琴會去處理。”
羅斐點頭:“那我這麼問,為了一個無親無故的陌生人擔上包庇罪,值得嗎?”
許垚反問:“照你這麼說,警察一定會知道,半點僥幸都不容喽?”
羅斐沒有直接回答:“劉宗強有家人吧。”
許垚看向小琴,小琴回道:“父母都在老家。”
羅斐說:“兒子突然不見,連兒媳婦都失蹤了,老兩口難道不報警嗎?如果警方去他們家裡查看,看到屋裡的情況,不會起疑嗎?李蕙娜确定自己都清理幹淨了?還是她跑得太匆忙,根本沒有清理。”
許垚輕呼一口氣:“劉宗強家裡窮,父母很缺錢,可以給他們補償。”
羅斐笑意漸深:“嗯,包庇罪之外又加了一項妨害作證。還有,劉宗強喜歡喝酒,這類人通常有酒友,他們就不會察覺嗎?”
“外人更容易處理。”
這番一問一答落下,羅斐正色問:“許小姐,你這些解決方案都是認真的嗎?如果是,你不該找我來,令這件事多一個知情者。其實你很清楚下一步要做什麼,你是不方便出面才找律師,對嗎?”
許垚别開目光看向走廊的方向,李蕙娜就在裡面的房間休息:“如果她隻是家暴的受害者,我有很多辦法幫助她。我也知道報警是現在唯一的選擇。我隻是有點不甘心,想知道會不會還有更好的出路——一條道走到黑,有沒有可能看見希望。”
羅斐接道:“天亮就自首,這是最後的機會。再遲,可能生出變故,自首就失去意義了。”
許垚垂下眼睛:“據我所知,如果找不到屍體,就無法證實人已經死了。隻要不能證明劉宗強死亡,就不能說李蕙娜殺人。夫妻倆一起出去玩,最後回來一個,另一個下落不明多年的案子有的是,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但就是因為找不到屍體而無法立案。”
“如果李蕙娜家裡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劉宗強遇害,那麼即便找不到劉宗強的屍體,也可以認定李蕙娜的殺人行為。到時候又要多加一條故意毀壞屍體罪。”
的确,有些案件死不見屍,還是可以将兇手繩之以法,就是因為作案痕迹鐵證如山。
許垚不是法盲,當然知道眼下“讨論”的是一種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