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為自己和李暮成了戀人。
即是兄妹,又是戀人——世上沒有比這更親密的關系了。
他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栖身地。
……全是假的。
*
“老四不可以。”
走到街道上,他牽住李暮的手揣入自己兜裡,心底怒意不減,“……别的人也不可以!小暮,雖然我們沒法結婚,但我會一直對你好的。”
李暮卻在低頭沉思,半晌才給出回應:“二哥,林總不是在催婚嗎?”
林山滞了一瞬:“我會應付過去的,大不了我們換個地方生活,你想看極光嗎?”
“我想留在Z市。”李暮呵出一口白氣,直到它消散才拉上了圍巾,“二哥,你有試過去喜歡其他人嗎?其實不難吧?你看,你原來那麼喜歡林月。”
“……你在趕我走嗎?”
林山慌了,他們本來就是見不得光的關系。如果李暮抛棄他,那這件事甚至不會留下任何痕迹。
而李暮根本不喜歡他,她……
等回到家,他一遍遍想要她撤回那些發言:“不可以……我誰都不要給,你隻能是我的,李暮,你既然給了我趁虛而入的機會,就已經沒有退路了。”
“二哥,我吃了藥。”她半夢半醒間将手背搭在額頭,“就算懷了我也會打掉的。雖然有小概率是正常胎兒,但我不要生孩子,我不要她來這世上受苦。”
沒有退路的是他。
沒有來路的也是他。
*
“你和老四做了?”
“嗯。”李暮呆呆地泡在水裡。
“什麼感覺?”
他在自虐嗎?
“沒有特别舒服……也沒有不舒服。”李暮任水沒過頭頂,又緩緩浮出,“……都一樣。”
“為什麼?”
“因為他也說喜歡我。”
林山簡直氣笑了:“這麼便宜的話你就能上鈎嗎?你是不是賤啊?”
“肯定算不上貴。”李暮像是浮在水中的睡蓮,雙手交疊在胸前,“二哥,你有沒有覺得,你是被血脈蒙蔽了雙眼?你喜歡的隻是我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