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幫人修屋頂?”李霜關上木門,走到桌前坐下。
“對啊。他當初買了房子想做民宿。我記着他說當時人家急需用錢,他就低價入手了。那賣房的哥到處宣揚他是個好人,讓他在鎮裡出名了。看到鎮裡有老人的房子出現問題,陳春決就忍不住幫忙。久了就和鎮裡的人關系挺好的,都挺喜歡他的。”程椰給李霜倒上茶,就轉身去書架找書。
“原來是這樣,那他在這裡混得挺好的。”确實是陳春決的性格,想到他笑起來鼻翼側的那顆痣,讓他整個人更生動,李霜也忍不住笑。
紅茶濃厚,第一杯的味道比較重,李霜感覺程椰不太會泡茶。但好喝就好,熱愛生活的人總挑不出錯。
她羨慕這樣的人,于是猛灌兩杯茶。
“你要的書找到了。”程椰看她一臉悲壯地喝茶,笑出聲,“小霜,喝不了就不喝,那邊還有飲料。”
“沒有,挺好喝的。”李霜接過書,是她想要的那本《在絕望之巅》,“謝謝你幫我找書。”
“這有什麼,之後還想看什麼就告訴我,我幫你找。”
“你這裡借書要怎麼計算啊?”李霜翻書随便一問。
“不用給我,你沒事陪我來聊聊天,我就很開心了。”程椰蹲在書架前擺書,陽光落進來,落在她的背上,柔和。
李霜垂眸,笑:“那好啊。”
三月初,最後一場雪結束後,氣溫回升。兩難的季節正在努力跑遠,似乎北半球每個人的内心都在叫嚣,春天馬上到來。
可李霜内心卻毫無起伏。
接下來的兩日,白天的時候李霜就窩在書店的角落。書店雖小,但靠窗的位置有榻榻米,她就坐在上面蓋着有流蘇的毛毯,喝着熱茶,讀書。荒度一天,而後在日落時分和程椰關門,一起去診所打吊瓶。
三天的吊瓶打完,李霜不必再前往診所。
身體在好轉,情緒在平穩。
李霜想,就這樣躲在這裡度過餘生也好,哪有太多意義去尋找,也沒有更多的人生去想探索。
某日午後,李霜将看完的《在絕望之巅》歸還。
程椰驚訝:“你看書好快,做編輯的都這樣速度嗎。”
李霜輕笑,“沒有,其實讀外文書很慢的。”
“還要讀外文?”
“嗯嗯。我後來去了另一家出版社,譯文出版社。換了個崗位,做圖書策劃,偶爾需要讀外文書的。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做策劃方案。”
“好玩嗎?”程椰的眼睛很亮,與陳春決的眼睛不同。
她的眼睛是堅韌而自由的。
“不好玩的。”李霜突然想把以往自己喜歡的事物的另一面暴露出來。
“出版編輯真的不賺錢,很痛苦的。絕不是那種隻會看書的清閑職業。而且出版社的水很深。行業也很亂,經常有公司跑路。不過我在的這兩個公司在業内評價已經算不錯了,所以沒有太糟糕的經曆。”
“啊——果然世界上沒有好工作啊。我之前是做設計的。也是特别痛苦的工作,每天都在改方案,改了八百遍,我可憐巴巴聯系甲方,結果他說——”程椰坐正,模仿讨人厭的語氣,“小程,我覺得吧,還是最初的那版效果好,你覺得呢。”
“我當時整個人都氣炸了,還你覺得呢,我做了一個月啊,你怎麼不早說,當時我都想把桌上的茶倒在他頭上。但還好作為優秀牛馬的我,忍住了。”
李霜被她逗笑,眼睛眯着,整個肩膀都在顫動。
程椰也在笑。
“所以,你才辭掉工作來這裡休息嗎?”
“不是的。我其實那時候很喜歡大城市的生活,雖然工作很痛苦,但我覺得忙碌會讓我上瘾,好像這樣我就會特别成功。”程椰望向窗外,陽光讓她的眼睛成琥珀色,像是幼時的她收集的黃水晶。
“我以為我會在大城市裡生活一輩子,但我弄丢了我爸。這家店是他開的,他總說這裡很好,但我總因為忙而挂掉電話。
而且那個時候我還有男朋友,他說要和我結婚,但我們倆買房子還差一些錢,于是我就瘋狂接單,埋頭工作。結果我爸他生病去世了,那個時候我才發覺,原來一直在躲避的話,生活會給你重重一擊。”
“對不起,我不該……”李霜放下茶杯,垂眸盯着放在烤爐上的桂圓,圓圓的,被火烤得膨脹起來。
“用不着對不起呀,他離開之後,我就接手了這家店。我來了之後,發現這裡确實挺好的。”好到讓我覺得之前的生活方式是錯的,它沒那麼适合我。
“你應該是能量很高的一類人,在這裡不會孤單嗎?”
“有時候會想念那些高樓大廈,甚至我的腦袋裡會偶爾聽到打卡機‘叮’的聲音。但換種生活方式也沒什麼不好的,或許我本身就有靜的一面。也可能等哪天膩了,或者我真的做不到這件事,我就離開去探索更多其他的可能性。”
李霜給她倒上熱茶,歪頭,“我覺得你做得很好。”
程椰噗嗤笑出聲,“怎麼突然這樣正經。”
“因為每本書你都照顧得很好,所以你的人生你也會照料得很好。”
這四天,李霜都窩在書店讀書,她坐在榻榻米讀書時,程椰會在店裡忙其他事。把書架用濕抹布擦過,再用幹抹布擦幹。有小孩過來亂翻書,把書弄皺,程椰會教訓他們一頓,再把損壞的書壓在厚重的書底下,讓重力盡量複原。店裡有快遞二手書的業務,發快遞時,她也會把書包裹整齊,盡量每個邊角都照顧到,還會在快遞盒裡放上一張明信片,提醒顧客小心對待書籍。
得以窺見一角,她對待書籍或許也是她對待生活的一角。
“這是什麼邏輯關系?”程椰覺得這個女孩有點可愛。
“我的道理。”
“那我信了。”程椰笑,眼珠一轉,“你多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