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相信她嗎?周默回憶着高峰的表情,絲毫看不出高峰已将他定位兇手的迹象,但仔細回味高峰的語語,确實有引他入甕的嫌疑。
而再回味青春痘警員的神态與行為,敵視的眼神,連出門都要緊張地阻攔,青春痘似乎确實将他視為了兇手了。
但眼前的這個女警的話真的值得相信嗎?從她的現身方式及現身後的言行,都透着股捉摸不透的氣息,她是可以相信的嗎?再說在酒店中她原本對我痛恨之極,她為什麼還要救我?如果說她不是真心救我,那麼她這樣做的真正目的何在?
周默對她将信将疑,但看着白警官的俏麗面容,不自覺地就打消了些懷疑,好為什麼要騙我呢?騙我對她沒有任何好處嘛!于是心态平和了下來,靜靜地等待着女警員下一個動作。
周默在紙上寫道:你不是已可證明我無作案時間嗎
白警官在紙上回複:随便找個人作僞證,就能證明你在場。
白警官從口袋裡取出一張相片,相片中顯示的是一個人上半身的照片,胸口處一個大木棍,右側的衣領下耷着,一段鎖骨顯露在外,很明顯,這是校長陳志庭的屍體。然後女警員又取出一張同樣尺寸的照片,再遞到周默眼前,在廁所昏黃的類光下,兩張照片看起來幾乎一模一樣。但細看之下,卻又有所不同。前一張屍體銷骨處沒有血迹,但第二張銷骨處也被血迹所掩蓋着。其中定有詭異!
周默向女警官投去疑惑的一瞥。
白警官在紙條上寫道:“前一張是初到場時所拍,後一張是後來所拍,期間隻有高峰接近過屍體。”
白警官用手指着第一張照片上屍體的鎖骨處,周默順着白警官雪白細嫩的手指望去,就見屍體的鎖骨下隐隐有一個圖案,這個圖案并不完整,下面的部分被擋在了襯衫之下,露出的部分,中間是一個半圓弧錢,外圍是一條鋸齒狀線條,乍看像線條勾勒的向日葵的一部分。一看那線條就明白,這是死者生前就刻有的紋身,但這個部位,這個圖案,确透着股莫名的怪異。
作為一校之長,在身上刻下紋身,很不可思議,要知道,在中華民國時期,隻有地痞流氓幫派人物才會紋身,并且往往紋在手臂這種顯現的位置,而陳校長将紋身留在鎖骨下方這種隐敝的位置,很明顯是不想張揚。再說這個紋身的圖形,也不是流行的左青龍右白虎之類,并且都會染上色,而陳志庭這個紋身,是純線條,這個線條純粹是刻劃的痕迹,完全沒有上色,不注意看,會以為是不經意的細小傷痕。
更為怪異的是,高峰為什麼要将這個神秘紋身用血漬隐藏起來?周默百思不得其解,但唯的肯定的是,那一定是他要刻意掩蓋什麼,不想讓世人知道。白警官在紙上寫道:“很明顯,高處長不想讓人看到這個符号,他隻想找到替罪羊,而你就是。”
周默明白白警官的意思——校長台曆上有自己的名字,再加上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他與陳校長有語言上的沖突,六十多名同學與二十多名警察都可以證明,再加上自己的學号最後兩位是11,媽的這就是高峰設的陷阱,一個天衣無縫的,自己卻不知死活地跳了進來。
“為什麼要幫我?”周默在紙上寫下了這句話,他實在不想去懷疑這個絕色女警,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
白警官緊盯着周默的臉,明眸如電。周默顯得慚愧地低下頭,再次告訴自己,不該懷疑她的,小美人肯定傷心了、生氣了。但女警官臉上的怒意轉瞬即逝。
白警官揮筆寫道:因為你不是兇手。
周默的心裡湧起一股暖流,一個素不相識的小美人,為了心中的正義感,竟然不惜與上司為敵救自己,這是何等偉大的精神啊,萬一被發現,丢掉官職不用說,搞不好還有坐牢收監的風險。女警官因為靠得太近,周默不僅心猿意馬起來。男人就是這副德性,管天管地,卻管不住自己,他在心中默念:高黑子高黑子,把眼前的美人想象成那個該死的高峰,此招果然神妙,轉瞬之間,周默便清心寡欲起來。
周默冷靜心神,全力思考應對之策。
看來高黑子放任自己在這裡必是緩兵之計,他剛才一定是要那個去暗中調查去了,當務之急,有兩個方案:方案一、急時逃走,方案二、及時跟證人聯系上,趕快串供,否則晚矣。方案一顯然不是明智之舉,一旦此時逃開,也就坐實了自己的罪名;方案二串供最優,能輕松為自己洗白,但是執行難度太大啊,高峰定然不會放我與女警獨自離開現場,所以難以串供。但即使如此,就方案二而言,高黑子有他自己的劣勢,他不熟悉我的同學還有女警的朋友,要聯系到一定費時不淺,而這些卻是目前我與女警的優勢。
所以當務之急是,如何将信息傳達給自己的那兩個同學,讓他們承認我确實吐在一個女人身上過。而白警官當務之急是要通知她的表姐也就是酒店曹平,證明她當晚确實到過她的酒店,并且,衣服被人吐髒了。至于其它人證不用擔心,面具晚會上,燈光原本昏暗,誰會在意誰,看不見我吐酒也正常。
廁所後是一個火災逃生通道,能通到三樓,三樓有一個公共電話,那就是他們的救命電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