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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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很難想象原身和托馬斯吵架,雖然沒有和原身接觸過,但通其圍圍人的言行可以推斷出,利爪德雷克是一個傲慢自負的家夥,這類人對争吵的态度往往帶着些許不屑,冷淡地觀賞他人情緒崩潰,被認為有趣不過.可吵架是兩個人的事,無論是托馬斯,還是德雷克,都不像全為某事失态的人。
“管家說,德……你成年後的當晚和托馬斯争吵,并摔門而出。”格雷森懶得揭穿提姆并非利爪德雷克而是外來者的真相,事實上,提姆也沒有真正地僞裝起來,馬甲随意地披在肩頭,一扒便落,顯得很不專業。
聽上去像是青春年少時的叛逆行徑。玩家摸摸下巴,換了個問題:“你很擔心我和托馬斯吵架嗎?”“我讨厭所有争吵。”
格雷森一語概括所有,帶了些許咬牙切齒的意味: “你們如果吵架,我會在第二天的早餐面包裡加胡椒。”
“……”真是一個有創意的報複方式。“我知道了。”提姆伸手棒揉少年的腦袋, “我不會和托馬斯吵架的,保證。”原主的腦子不見得比玩家的難用,大概率早已發現了定位器的存在,卻不知為何,選擇了默認。而作為外來者的玩家,沒有資格做出違背原身願意的行為。
話題結束,兩人發現托馬斯已經出發,迅速閉了嘴,開始忙活于跟蹤工作。當提姆打開自己的筆記本電腦,調出定位頁面,企圖查找到托馬斯開走的那輛車,隻是不經意的一眼,他猛然頓住;“shít…”無數白髒話在腦子裡冒出,他隻吐出了一句。格雷森被提姆奇怪的音行吸引。探過頭想了解,提姆卻猛地關上電腦說:“你說你來定位的,我去準備别的東西。”說完就跑,留下一臉茫然的少年在原地皺眉。
玩家再次自閉,他為才在屏幕上看到了貓頭鷹标志的定位.不用質疑,那是夜枭。利爪德雷克的筆記本上為什麼會有夜枭的定位,不知道,但也不敢猜。玩家能夠理解定位器的意義,但不代表可以接受定位器的存在。NPC之間的複雜問題讓玩家放棄思考權力。
可憐的格雷森沒想明白自己的便宜兄長發的是什麼疾病,安靜地坐在車上敲鍵盤,響起好聽的“嗒啪”聲。他的電腦技術多是托馬斯教的,偶爾的情況下,德雷克會前來指點一二。由于兩位老師使用的程序常有出入,格雷克會因感道:“德雷克的計算機技術是你教的嗎,托馬斯?”
“我隻教了基本常識,”托馬斯回答, “他自學了一段時間後,去哥譚大學計算機系蹭了兩學期的課。德雷克……在這方面很有天賦。”
正因為如此,格雷森破解系統時的風格由角分了兩方,既穩重又輕挑,像是有兩方勢力在攻擊防火牆。不過這一回,他必須小心,因為沒人知道前方是怎樣的陷進。輕則被管家拎回莊園關小黑屋,重則整個法庭的相關數據随風飄散,雖然……夜枭那肯定有備份,但沒人想參與小黑屋五日遊。
當兩位利爪正準備出發時,夜枭已經離開了哥譚市,毫無疑問,這位超極罪犯的眼裡沒有超速的概念,如果提姆想追上他,隻剩下飙車一個方案。這到是讓玩家想起不久前刷遊戲論壇知道的遊戲機制,即駕駛員撞車三次,系統會彈出輔助駕駛的隐藏功能,供玩家選擇。當然,絕大多數玩家對開泥頭車創人有無端興奮,所以有男者無視輔助規則,狂撞42次,達成[因車技爛獲删漲]的成就,還附加了一堆賠償單。遊戲沒玩多久,卻開始還債。相較之下,至今撞車紀錄為0的提姆像個NPC。
[不必憂心,先生。]或許是清楚玩家在思考什麼, Timy說,[如果玩家能保持遊戲内一年不撞車,可獲得“老司機”稱号。]
“……”還是撞車去吧。
深夜,這座城市蘇醒時間,單是經過兩條街道,玩家就目睹了一起縱火,兩起搶劫,可以稱得上熱鬧非凡了。警局對犯罪的态度也暧昧得很,提姆閑得無聊打去一個電話,接通員不耐煩地說:“那家便利店沒有開燈,我們不會接收此案。”這款遊戲的反諷,一向做得出色。
(注:在USA的某城矩内,商店必須保持夜晚亮燈,否則遭遇偷竊無法報案。筆者忘記具體内容了,隻記得有,讀者有心可以去查查看)
抵達開潭灣,海腥味泛湧而上。哥潭市臨海,空氣總是濕潤的,海風襲來,冷卻不鋒利。離開牙潭市,是玩家擴大遊戲版圖的第一步.很快, Timy的聲音響起:
[恭喜玩家成功離開初始城市,現為玩家加載地圖,請稍等…]
中心城、大都會、海濱城、天堂島…無數地标出現在遊戲版面上,但都是灰色,和哥潭表現出的黑金色對比起來如同平民,暫且未被挖掘的寶藏點。
夜枭的定位徑直朝大都會駛去,大都會……終極人,不過夜枭不是什麼重情誼的人,甚至可以用絕情來評價。所以夜枭突然決定前往大都會,絕不是因為他與終極人之間聊剩于無的情感,應當是為了别的。全和犯罪辛迪加有關嗎?提姆想,這樣一個世界級的罪犯組織,夜枭并非共正才成員,而是顧問。蝙蝠俠……好像也是正義聯盟的顧問來看?相反對稱,蝙蝠俠是布魯斯·韋恩的又一間樓證據。
格雷森沒撐往,歪歪腦袋睡倒,他沒有再繼續之前那個哭到喘不過氣的睡,而是出現在了車的後座。提姆坐在主駕駛,把着臂生悶氣,是的,提姆,不是利爪德雷克。格雷森不知道年長者為什麼生氣,但他又清楚始作俑者并非自己。他轉頭看向副駕駛座,那裡,利爪德雷克在把玩着手裡的匕首,口中哼着小曲。
這個場景有點詭異,但格雷森并沒有因此感到驚奇,他知道面前的兩個人都在等他開口,他又看了看才說:“這是哪?”
“地獄。”德雷克說,他回頭沖少年笑,露出口中的白牙,擁有四顆小尖牙,顯得俏皮許多, “覺得很意外嗎?”
“在地獄見到你,不是很意外。”格雷森不像托馬斯一樣經曆過訓練,他分不清夢境和現實,思維因此混亂, “所以你是死了嗎?他才會占據你的身體?”這個“他”就是指提姆。
“提姆”氣消了些許,也轉過頭來,不過面無表情。兩人中的其中一位單獨挑出來,格雷森會有點分不清真假,但當他們共同出現,差距再明顯不過。德雷克張揚,提姆淡漠,他們近似,如同一對孿生兄弟。少年忍不住腦洞大開,或許“提姆”是德雷克的雙重人格呢?住在同一具身體裡的兩個人?如果提姆知道格雷森的想法,定會用壞表進入夢境來扒扒小利爪的腦子裡到底裝了些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可他不知道,也暫時沒想用懷表。
“啧。”德雷克調笑一聲,說, “我可沒死,小家夥。利爪是活死人,早是屍體一具。身體是我自願給出去的,和他無關。”
這個回鄉出乎小少年的意料,他愣了愣問:“為什麼你會主動把身體交出去?”
“因為一個交易,一個很好玩,也很有趣的交易。我不能告訴你太多,小家夥,你該醒了,已經抵達目的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