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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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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從辦公室裡出來,林冬迎面碰上剛出電梯的賈迎春,禮貌點了下頭算打招呼。不想老賈同志跟沒看見他似的,徑直朝後勤處辦公室走去。說不尴尬是假的,但林冬很少會把真實情緒端在臉上,既然人家不搭理他,那就沒必要硬往跟前貼。以前他不覺着賈迎春是個情緒化的人,但事實證明,隻要是人就一定會有情緒,問題在于觸發點為何。

事實上他嘴上說着不管,可轉頭就跑了趟檢察院調原始卷宗。已結案的卷宗會從公安局移交到檢察院,俗稱走卷,未結的才留在他們自己手裡。而未結的情況通常有兩種,一個是壓根就沒鎖定嫌疑人,一個是鎖定了嫌疑人但未能抓捕歸案。

捋完卷宗,他發現,證據确鑿,不但有物證還有人證。一名在船上工作的服務人員說,在排爆結束後,看到邦臣從一等艙的某間客房裡拎了個黑塑料袋出來。而那塊金勞力士被搜查出來時,就裹在一個黑色的塑料袋裡、塞在邦臣的旅行包内側夾層之中。

有些人确實至死都不會認罪,這也是邦臣當時被重判的原因之一。究其緣由,要麼是真的蒙受了冤屈,要麼是自尊心使然,隻要不認罪就代表自己沒幹過。如果單看查辦經過,邦臣确實有被陷害的可能性,問題表上的指紋如何解釋?陷害他的人總不可能攥着他的手按上去——邦臣将近一米九的個頭,體格健壯,誰能強迫得了他?還有那名服務員,他壓根就不認識邦臣,但證詞裡卻精準地描述出案發當天邦臣的着裝細節,以至于辦案人員一聽就知道他說的是誰。

唯一引起他思考的點,是塑料袋上沒有檢測出邦臣的指紋——正确地講,是壓根就沒檢測塑料袋。畢竟表上有指紋了,這證據足以摁死邦臣,袋子上有沒有并不重要。案子是于瑞福辦的,那家夥是出了名的急功近利,要擱林冬自己,袋子也必須得刷一遍。能不能提取到有效指紋另說,至少活兒幹的得細緻,上法庭不至于被辯方律師揪到小辮子。

當初負責起訴邦臣的公訴人是姜彬的師父,司法系統巾帼榜長期霸榜第一的女檢察官方覺英。于是林冬找姜彬走了個後門,拿到了庭審錄像。有意思的是,他在錄像裡看到了助理檢察官時期的姜彬,那臉嫩的,一掐一出水的感覺。

“對,我現在是老豆腐幹兒了,你有意見?”面對損友的調侃,姜彬絕不忍氣吞聲:“有空你也照照鏡子,快二十年了,誰那臉能扛得住地心引力?我記得你以前的外号是小裴勇俊,現在?祈銘是不是管你叫冬瓜來着?友情提示,冬瓜皮挂霜,你确定他不是内涵你白頭發多?”

——嗯,他還管你叫生姜呢,隻是你不知道罷了。

林冬但笑不語。冬瓜咋了,冬瓜上有霜說明新鮮。話說回來,比起白頭發,他還真沒莊羽多,他是一巴掌白發,莊羽如果不染的話,頭發都花了。古人稱頭發為三千煩惱絲,想來莊羽華發早生,是這些年替被自己派出去卧底販毒集團的譚曉光提心吊膽所緻。畢竟他們莊家沒有少白發的基因,人家莊檢察長五十多的時候還幾乎滿頭黑發,而且從來不染。

回到眼前,老賈漠視林冬的舉動讓文英傑稍感詫異,進電梯後小聲問:“林隊,你和賈處……鬧别扭了?”

“不該問的别問。”

林冬漠然作答,眼睛直視電梯門上貼着的《警員行為規範守則》。不光賈迎春托他辦案子,以前也有人找過他,但隻要不進入案件重啟流程的,他從來不會與組員們分享,最多和唐喆學念叨念叨。沒有不透風的牆,斷絕流言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說出去。但這一原則并不影響他成為全局知道八卦最多的人,好像大家有什麼事都願意跟他分享。

沒辦法,這該死的魅力。

到看守所提上人,林冬将主審工作交給文英傑,自己旁聽。文英傑的身體尚處于恢複階段,并且不管再過多少年也不可能像嶽林他們那樣頻繁地出外勤,最優選擇就是把審訊能力提上來。對于自己的組員,林冬不單單要求他們完成手頭的工作,而是根據每個人的優勢進行定向培養,期望他們未來能在自己專長的領域有卓越表現。

這是有責任心的領導該具備的基本素養,亦是他從第一任師父、現任市局一把手方嶽坤身上學到的為人處世原則。外語學院出身的方嶽坤除了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辦案能力算不上有多優秀,但人家年紀輕輕能升任處長,靠的就是有一雙發現他人長處的眼睛。林冬去涉外警務處報道不足一禮拜,方嶽坤就看出他是有“野心”的人,确認他的能力足以匹配那份野心後,便把他引薦給更高層的領導,助力他未來的發展。

實話實說,他現在所做的工作,間接回報了方嶽坤的這份知遇之恩。一樁樁陳年積案的偵破,榮譽不光是懸案組的,也是局領導的。每回去省廳開完彙報會回來,他看老頭兒都跟踩着七彩祥雲似的,身形輕盈面帶紅光——前提是局裡那幫活土匪别捅婁子。

今天這事兒要是靠譜,林冬估計結案後老頭兒得掉雲彩堆裡。被提審的嫌疑人名叫柴立華,男,現年四十一歲,因運輸毒品被抓。數量夠吃好幾顆槍子兒了,他要想活命,那必須得有重大立功表現。而他所說的事情,一旦核實所言不虛,也确實能讓他躲過死刑判決書。

柴立華所說的案子,是曾經轟動一時的富商綁架案。案發時間為千禧年,正是經濟蓬勃發展、外來投資者絡繹不絕之際,也是刑事案件的高發期。被綁架的富商名叫富家年,歸國華僑,原本計劃着投資建廠,結果剛和市發改委的開完會,出門就被一夥劫匪綁架了,一起被綁架的還有随行的保镖和司機。

劫匪要求兩百萬贖金,送口信的同時還送了司機的一隻手,所以家屬一開始沒敢報警,想着給錢就能把人換回來。然而這幫人拿了錢壓根就沒放人,還獅子大開口再要三百萬。家屬擔心這樣下去沒完沒了,更怕他們撕票,謹慎權衡過後選擇報警。

案子當初落唐喆學他爸唐奎手裡了,并且唐奎還因此案拿了個人三等功——徒手跟匪徒搶手/雷來着。所以說案子本身是破了,有五名劫匪落網,可實際上劫匪共有六名。那名漏網的劫匪是主犯,身份已确定,但到現在為止也沒能把人抓到。這種類似尋人啟事的活兒,懸案組幹的比較少,林冬正準備把嫌疑人确定但未歸案的卷宗整理整理轉給省廳追逃處,畢竟那邊找人更有經驗。可這說話就來活兒了,能在自己手裡結的案子,他沒必要轉給其他人。

嗯,就這麼小氣。

柴立華說,自己有個隔房堂叔,離家好多年了,今年年初才回來。有傳聞說,這人已經死在外面了,突然回來給所有人都吓一跳。貌似挺有錢的,過春節時相了個二十出頭的小媳婦,用八十萬彩禮“抹平”了彼此間三十多歲的年齡差。

讓柴立華起疑的點是:“我覺着他不是我那位離家多年的堂叔,長得和年輕時的照片不太像,後來我在手機上刷到條視頻,上面羅列了公安部A級通緝犯的照片,我越看,越覺得他像你們要找的那個綁匪。”

冒用他人身份是逃犯的慣用手段。既然這位“堂叔”敢回來,說明這套身份原始的主人大概率已死。

“你這堂叔現在在哪?”文英傑問。

柴立華聳肩:“那我不太清楚,他經常出去談生意,在家裡的時間不多。”

“你這小嬸子叫什麼?”

沒承想柴立華繼續聳肩:“不知道,沒問過,我沒見過真人,就看了眼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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