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做飯做不了一點
小走地雞的行禮動作莫名戳中了許奉雪的笑點,有點可愛又有點搞笑。
一下子擁有三個屬下,承位魔羅聖君的許奉雪大搖大擺離開地下,帶着驚墨幾個到地面收拾出一間荒廢宅院,打算用來居住。
大雪紛飛之中,遍地哀嚎聲聲,“餓啊”“好餓”皆是諸如此類的吵雜。
阿藏綠帶着自己院中的幼魔們去摘了大量果子,給魔疆百姓果腹。
魔疆終年飄雪,不因前聖君逝去而停止,前左、右使皆亡,不再有屍肉與其血液作為食物,送進魔羅族魔疆。
數月之後,魔疆鬧起了饑荒。
許奉雪雖然能視物,卻聽不見魔羅族百姓凄慘餓嚎,不明所以看着阿藏綠分發果子,詢問驚墨後才通過紙張字符,得知饑荒一事。
魔疆分為人種和獸種,獸種龐大駭人,怎麼看許奉雪都覺得心裡毛毛的,可是幼年的人種,看着就和七八歲小孩般稚嫩。
前世四肢肌肉萎縮,吃東西艱難,許奉雪自己也是孩子年紀過來的,難免心生憐憫。
再給他們吃人類屍肉,絕對不可能。
仔細回憶一番,忽的憶起一段有用信息。魔羅聖君曾經提及過,魔羅族吃人肉喝血,大概和人餓了要吃肉、渴了要飲水一個道理。
肉在天寒地凍的魔疆是鐵定沒有的,水……(一拍腦袋),這個可以有啊!
于是,吩咐下去,“小白你去挖些幹淨的雪,越多越好,拿個大鍋燒化成水。”
雖說驚墨不懂燒雪用意,但主人所說自有道理,他便照做取雪燒水。
“先喝些水,食物我盡快想辦法解決。”許奉雪捧着一碗碗幹淨熱水,沿路分發給魔疆人種和獸種,因為魔疆氣溫低熱水送到手已然溫熱。
溫水入喉潤氣,自會讓身體舒服不少,魔疆人種道了謝,許奉雪聽不到也無空應答就跑去送下一碗水。
獸種示好方式與動物無異,欲要舔他臉。
奈何獸種龐然大物,長得還奇形怪狀。
别别别,搞不到人血,大兄弟你随便喝點,不合胃口也别千萬吃我啊!
許奉雪還以為要吃他,吓得放下裝水的碗就跑。
阿藏綠看着自處奔波的少年,臉上似有三分笑意,尋到燒水的驚墨問話,“你的主人很聰明。溫熱之水對魔疆确實是罕見之源,但光有水不夠。代替屍肉的食物,你可有主意?”
驚墨一邊忙着手中活,一邊搭着話,“人界食物繁雜,總有合适的,我想聖君亦是這個意思。”
“聖君?”
阿藏綠有些疑惑,很快反應過來魔羅聖君已然易主,那個少年或許就是新主。
萬幸,新任聖君雖是個人族,卻并不會對魔羅族漠然置之。
有了水,許奉雪就開始思索起代替屍肉的食物,正如驚墨所說,得從人界下手。
思來想去,按照原先世界能代替屍肉又不是屍肉的東西,辣條必須是辣條,辣條的源頭是黃豆。
若把黃豆種子埋在地下暖和之處,也能開花結果,再磨豆子做成肉塊就成了。
種豆得豆,種草莓也能得草莓的吧。
嗯~冬季最适合摘草莓了,好想念師尊種的超甜大草莓。
于是乎,他就把驚墨叫來吩咐了幾句,“知道人界怎麼去的吧?去找些黃豆種子和草莓種子回來。要是能去雀淺山谷摘一把新鮮草莓回來。”
驚墨辦事,許奉雪絕對放心。
當然,微生瑾會是那個讓許奉雪破防的不穩定因素。
人狠話不多的驚墨去的正是雀淺山谷,的廚房,而且是去偷東西。
雀淺山谷内,行不落有意布禦魔法陣,但也不是一天兩天便可完成的,所以驚墨入谷時依舊十分順利。
熟門熟路摸索到廚房,驚墨想找現成的草莓,被一隻手拍了拍右肩,“在找什麼呢?”耳邊不是責問而是細語詢問。
被微生瑾歹個正着,驚墨看着那張比草莓更嬌嫩的面容,張了張嘴半天說不出話,半天才憋出“草莓”兩字。
微生瑾并不知他年歲,隻是看他和奉雪師弟一般年紀,像待弟弟一樣擡手摸摸他頭,“想吃草莓啊,我幫你洗一點。”
微生瑾不問他從哪來回哪去,真的僅僅是洗了草莓給他吃。
他順勢而為向微生瑾追問到,“我想要黃豆和草莓的種子,可以嗎?”
“抱歉,我隻有黃豆種子。”黃豆的種子好找。不過,草莓種子不歸他管。
草莓一向種在山谷深處,是師尊親自種植的。
如今師尊不僅保管着種子,更是在主院裡也種下草莓苗,整天念叨着奉雪師弟愛吃,多種些等奉雪師弟回來就能吃上。
可惜,草莓快要腐敗潰爛,始終沒等到奉雪師弟回來。
奉雪師弟已經逝去近一年了,師尊還是不願接受事實。
廚房外傳來一聲,是與驚墨有六分相似音色的清朗偏柔少年呼聲,“哥,回家了。”
微生瑾聽他弟弟喊他,“你還有弟弟啊,你再帶些草莓給你弟弟吃吧。”說罷,又洗了些草莓裝筐讓他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