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更快活了,能每天早上出府前看一眼大公子舞劍,能每天聽課時看一眼大公子的後腦勺,聽他用爽朗的聲音與夫子讨論詩文,晚上他們一家圍坐用膳時,她也能站在一旁看一眼他,聽他斯斯文文地道着家長家短。
她喜歡他。
鄭雲兒是這麼想的,她不知道,她的這種喜歡是什麼樣的喜歡,是多深的喜歡,能喜歡多久,但從往年裡閱讀的無數情愛話本子中研究出,這就是喜歡。
她喜歡他。
她看到他練劍時會開心,看到他背影時會開心,聽到他念詩文時開心,看到他閑聊家話時偶爾露出的笑臉,更開心,對,這就是喜歡。
鄭雲兒停了手中的筆,告訴李子檀:“我喜歡他,喜歡你哥。”
李子檀嘴裡嚼着燒鵝,含糊地嗯了一聲,鄭雲兒疑惑,便把李子檀的臉掰過來正對自己,一字一句鄭重其事地重複一遍,“我喜歡你哥。”
李子檀眼皮不帶一皺地回答:“好,我知道了,喜歡就喜歡呗,喜歡他的人能從城南排到城北,多稀奇似的,不過你們的喜歡沒什麼用,他隻能屬于淮南郡主。”
是了,那個被全城嚼爛舌也還未蓋章的皇命指婚,隻要李子槿敢中第,那官家就敢蓋印頒旨下發了。
一想到婚姻,鄭雲兒感覺心裡有點後退,不那麼喜歡了,雖然知州府後院還算和諧,但夫人小姐們常聊的話題裡,都是東家納妾雞犬不甯,西家争寵雞飛狗跳,好似名門貴族光鮮的大門後邊,全是喧嚷與争鬥,大戶人家後院女人衆多,又都閑出病來,有點動靜就是天崩地裂,今日議論他家的天崩地裂,明日這道雷就劈到自己身上,循來反複,好不熱鬧。
但這種熱鬧,鄭雲兒是一點也不想參與的。
這話本子看得太多,自然隻願遇到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一夫一妻,一世一雙人,鄭雲兒心裡并不失落,又不是想嫁他,隻是想喜歡他,當下,享受這種喜歡就好,這種喜歡比吃糖餅還甜,現在喜歡他的人太多,也沒人在意她的喜歡,喜歡便是她自己一個人的事,她便喜歡地更自由更大膽了。
她現在不用賊眉賊眼地偷瞟了,直接大咧咧地盯着瞧,甚至打上招呼,再奉承兩句劍好詩好的屁話,閑來無事找他的近侍李深瞎掰扯家長家短套一下他的喜好,反正又不用嫁他,能占點便宜就多占點,不然等他中了第,娶了郡主,就沒得玩了。
現在府上是個人都知道鄭雲兒喜歡大公子,不過沒什麼關系,府裡是個婢女都多多少少有點喜歡大公子,府外喜歡他的名門貴女送的信物拜貼都能用竹筐裝,有啥好稀奇的,反正他一個都不喜歡,他隻喜歡他的書,他的劍,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