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蘅見此,方縱身離堂。
他步掠祝好身前,不覺垂首輕觑,方今應行近十笞,小娘子咬腕忍痛,隻聞縫中斷續傳來嗚咽聲,她渾身冷汗透濕,将己身血水暈渲似梅,荊條翩飛間,驟見荊條倒刺尚垂血肉。
小娘子倏地對上他的眼,四目相交,她眼中氤氲水霧,卻非雨下空洞,而是雨中乍見春陽。
尤蘅移目,步出堂檻。
祝好徹悟,方絮因之所以在藥引裡參入嗜睡藥味令她昏睡十餘日,無非早知此行為入虎口,方絮因千方百計阻她上堂指供,卻籌劃憑己一人捱下諸刑。
方絮因亦不曾料她竟提前緩醒罷?
祝好于心頭默數,如今已至二十五笞,她脊背如火灼,方連骨柱皆近碎散。刑近終,她身覺衙役揚荊欲下死手,尤衍及堂上狗官竟欲令她無從啟齒陳冤嗎?笞刑本受于皮肉,她卻痛延骨髓。恍惚間,她乍聞辛辣嗆鼻,傷患處如萬蟻啃噬,祝好左腕牙印滲血,她捱至極點,淚與聲皆自體内迸發。
衙役揮荊未止,祝好高舉哆嗦難抑的臂膀相阻,她聲微攜顫:“民女此身,共行三十四笞。既已至三十笞,你們……憑何濫用私刑?衙外百姓皆睹,張大人作何解釋?”
“呸!”尤衍指着祝好,“三十四?何人親見?!誰人閑得慌數你個臭娘們受笞幾何?!”
“我!我看見了!我還數了哩!”
衆人循聲而望,竟是個髡首稚童,他氣勢頗足,兩手叉腰,“我數哩!方方好三十四笞!”
尤衍将身側太師椅踹飛,他罵道:“誰家黃口豎子?毛未長齊豈敢置喙老子?!若不曾上書塾便将嘴閉上!算個破數方得你爺爺我教你嗎?”
“上得哩!書塾!”稚童面無膽怯,鉚足勁道:“相鼠有皮!人而無儀!”
衆人聞此無不低聲竊笑,稚童見起勢頗足,他方欲再言,卻被伸來的胳膊拉至後側,幾息便隐沒在人堆裡。
張謙複拍驚堂木,衆人方歇哄笑,“除卻方才的黃口小兒,可另有旁人親算笞刑為幾?”他兩目畏避,迅急接言:“看來是不曾有了,然小兒幼沖,所言自是算不得數。”
言盡,衙役将祝好拽下刑杌,她兩膝跌跪,欲行近前卻渾身失力。
祝好掃眼衙外,她未見尤蘅身影,懸着的心終得暫歇。
今日堂前陳冤,方絮因苦求十日方遂,她卻失期未至,其間定存隐衷,或則……她身困險境,命臨挾制。
她蓄意将尤蘅支開,所為便是方絮因,如今見他消身于此,理應勘破她的玄外之音。
她一人雖獨木難支,卻得力持至尤蘅與方絮因入得此衙。
祝好将思緒理清,忽聞張謙假作關懷道:“這……祝氏,本官瞧你傷骨難支,不若另日再審?”
祝好眼觑衙役掌間荊枝,讪笑道:“不必,民女偏得今日審。”
尤衍聞此,閑步被告石,他卻未作跪,倒是朝祝好叫陣道:“既如此,祝氏便屈膝爬至前罷?想畢身經笞刑,腿腳已不大利索了?”
豈料尤衍言盡,衆人竟見祝好拖着滿身笞傷亭立,她走得趔趄,每行一步皆似踩身雲霧。
論她走勢如何狼狽,皆未見尤衍所言以爬跪而行。
祝好步履維艱,所行之處滴血成珠。
她于原告石上落跪,聲雖虛虧,卻可穿膛:“需跪之時,民女自會屈膝。反之,縱然折其身骨,亦不伏膝。”
張謙臉色鐵青,強壓心中憤懑,他問言:“祝氏有何冤苦?欲告尤氏何罪?”
祝好矯首高瞻,張謙落坐明堂,牌匾上書“明鏡高懸”四個大字,下方則繪《海水朝日》圖,隻見紅日升長空,千浪卷祥雲,仙鶴振翅齊飛。
其官當如此畫,清如碧海,明似朝陽。
祝好咂摸着忽作低笑,張謙複敲驚堂木,“祝氏!明堂之内,豈敢兒戲?”
她俯身跪拜,直言:“民女祝好,欲告尤衍謀殺之罪。”
“半月前,民女姨母祝岚香收下尤衍二十兩銀,祝岚香明面将我賣予尤琅為妾,實則與尤衍合謀,欲将我戕害作尤琅陪葬女。尤家喜婆至祝家迎我時,尤琅早已身隕數日,尤衍與祝岚香視人命作區區二十兩銀,他們視人命為草菅,民女懇請張大人,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