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睡沈常易家裡的沙發上,她還能厚臉皮,這搬來卧室睡覺,卻讓她很不自然。
才兩三天,沈常易愈發寡言,吃飯時候還會皺眉,一副有心事的模樣。
“沈常易,你不要勉強自己,不想和我在一起就别在一起,看到你這樣,我也很難受。”
“現在說這話不覺得太及時了?”沈常易這話說得諷刺。
連清被堵得不舒服,心想還是不要整天留在這裡看沈常易的臭臉,她要出去玩,不到晚上十點不回家。
她本來就是個愛熱鬧的人,嫁給沈常易之後,很少出去玩,現在不就是個好機會。
況且她也是個人來熟,在哪都不會落單。
他說過她太鬧騰,太熱情,這非常不好,要改掉。
她也的确聽他話去改變,但現在不一樣,現在他都不管她,還厭惡她,所以她才不要聽他的話。
今天下午就去酒吧嗨。
她不接話,沈常易也不再說話,吃完飯收拾好碗筷桌面,去書房待着。
連清翻着自己的包包,找到便利貼本子,撕下來一張便利貼,寫下「今晚晚歸,不用留飯。」,寫完之後,貼在餐桌上。
化上豔麗妝容,穿了條黑色的修身裙,細高跟,拎着包包,出門。
…
酒吧晚上九點也算個高峰期,熱鬧的不行,連清把白蘭地、威士忌、金酒為酒基的雞尾酒都喝了遍。
沈常易是她的初戀,和他在一起之前,她經常同朋友們去酒吧喝酒,那時候從不會想什麼女孩子去酒吧喝酒危險,女孩子在外面危險。
她把每一天活得像最後一天,永遠覺得及時行樂最重要。
當時幾個姐妹還打趣她,那麼浪,不找個男人爽一下。
和她玩在一起的姐妹,每一個的前任都是一雙手數不過來,腳踏幾條船的也有,渣的不行,她就像個異類。
可以玩,可以喝酒,打架都可以,但男女之事,她不想去碰。
她和她們玩,不代表她想和她們一樣放縱随便。
遇見沈常易,是在她二十二歲的夏天。
天氣炎熱,連清心情煩躁,這天,她一個朋友腳踏的兩條船遇見了。
簡直就是大型事故現場,兩個大男人扭打在一起,周圍勸架的有,看熱鬧的卻是居多。
連清沒想摻和進去,打算叫上另外幾個好友離開,她不是什麼熱心的人。
想走卻是被那朋友拉住,說是不能見死不救。
她都敢玩幾個,還會怕這種事情?
連清和這朋友關系本就不是很好,生生被弄煩,她不是什麼好人,在一些方面,她向來隻考慮自己,利己主義。
兩個頭頂綠光的男人還在打,路邊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連清手被朋友扯着,“你腦子沒問題吧,還不趕緊走,要等他們打完,陪着去思想教育?”她語氣不耐煩,朋友卻是被點醒,松開她的手,跑了。
連清本打算離開,卻是見着人群後面步履匆匆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