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嘛,唐晴也樂意與寒時說話。
她就喜歡他清清冷冷、倔強有原則、裝腔作勢,時刻端着帶着優越感的樣子。
有意思。
像極了年少時期,學校裡那個她這窮姑娘永遠也攀不上的高冷富少學霸。
學霸叫李毓秀。是從大城市轉到她們鎮上借讀。舉手投足都和他們小地方的人不同。
世人總是會對從前沒有得到的東西抱有補償心理。
比如小時候家長不允許吃甜食,長大後瘋狂吃蛋糕冰激淩。
比如有的男孩家裡管得嚴,不允許随意交朋友、在外面過夜。長大後可能就會天天泡吧喝酒,亂搞女男關系。
當年唐晴呢,不僅沒追上李毓秀,反而還被侮辱了一頓。人家意思是看不上家境不好、學習差的。
唐晴為這事記了好久。最開始盯上劉意也是因為當初他身上有那股高冷味兒。
後來男神味兒散了,隻剩一股窩囊怨夫味兒。
說起與李毓秀相熟,還是一出狗血的英雌救美。
那天唐晴沒去網吧,自己拎着書包吊兒郎當地往家走。
路過小胡同時,見到一群校外的女混混正堵着兩個穿着七中校服的人。
她們學校的?唐晴挑挑眉,停在了巷子口。
還有人敢在她的地盤欺負七中的人?
雌性動物總是有領地意識的。
并非唐晴多想替别人出頭,她隻是不能讓别的女人在她的領地撒野罷了。
于是唐晴先是給自己的小妹們發去消息,讓她們快些過來支援。
接着揚聲喊了一嗓子:“住手!”
然後把書包單手甩到了左肩上,帥極了,完全裝到位了。
她先禮後兵。不過那群人并不吃這一套,直接上手。
唐晴也不是好惹的,她很少親自動手,但打起架來不要命,像隻脫籠的瘋狼。
寡不敵衆,身上挂了點彩,好在姐妹們及時到來。
打走了那群校外的混混。
巷子裡那兩個人,一個胖得流油,瑟縮着蜷縮在牆角,身上還有女人的尿液。
被侮辱得不輕。
不過衣服褲子都穿得好好的。
估計是那群女人看他是個肥豬坦克不感興趣,欺負一頓搶了錢就将其放在一邊。
也虧在這個胖子在,拖延了時間。
不然那群女人肯定要輪着把李毓秀玩了。
小巷子有些偏僻,沒什麼路人,李毓秀死了都沒處說理。
唐晴就這樣在李毓秀還沒被強女幹的時候碰巧救下了他。
自那之後兩人日日混在一起。
唐晴還帶他學會了抽煙喝酒逃課泡網吧。
有時帶他出去打架,那些小妹們也會管他叫上一句“姐夫”。
這也是唐晴為什麼那般喜歡劉意。
帶壞好學生,是會上瘾的。
這種快感别的戀愛給不了她。
後來呢……
李毓秀隻讀了一年就回到大城市去了。
唐晴當時年少輕狂,愛得熱烈、奮不顧身。
她追上李毓秀,拉着他的手說:“留下來好嘛?就當是為了我。”
可李毓秀隻是搖搖頭扒開了她的手,說:“我們本身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永遠都不會有結果的。現在我要回家了。”
唐晴不敢置信地晃着頭,“那這些日子都算什麼?耍我嗎?”
李毓秀淡着臉,“我們隻是朋友而已。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從來沒有說過在一起這類的話。”
沒有說,就不算。
唐晴被打擊得頭腦發懵,想了半天,她又抱着最後的希望扯住他的袖子,眼神堅定,“那我跟你走!”
“我和你回h市。我們不分開。”
李毓秀沒有回答,就這樣靜靜看着她。
看了足足四五分鐘,才開口道:“你配不上我,抱歉。”
這句話落地,唐晴瞬間松了力氣,胳膊落回腿側。
第一次認真戀愛,轟轟烈烈,卻破碎不堪。
打那之後,唐晴徹底變了。
表面溫和儒雅從不欺負人。實際三天兩頭就換一個,玩過的男人數都數不過來。
這種情況到了大三和劉意談了之後才好一些。
認識她的朋友都說她海王上岸。
其實是唐晴玩夠了。
人呐,年輕時還是不要太過透支身體為好。
回想這段記憶不過幾秒鐘的時間。
“獎勵?都可以。”唐晴看着寒時回的消息内心一陣無語。
她最讨厭男人說什麼都行。
什麼都行,就是什麼都不行。就是要她猜要她想。
她這一天天應付劉意都沒完,還要揣測旁人的心思?
可為了副會長的職位,唐晴還是耐着脾氣說:“好,等下次線下見面帶給你。”
寒時發了個‘好’就下線了。
唐晴正想着要不要自己開一把玩會兒,就聽玄關傳來了開門聲。
這麼快就後悔了?沒用的東西。
肚子‘咕噜’一聲,她才想起來還沒吃飯。
于是起身拉開卧室門,十分自然地吩咐道:“去給我做飯。”
結果對上了一雙水盈盈的眸子。
是手上提着包裹,穿着薄外套,略顯狼狽的潘喜荷。
“你怎麼回來了?今天不是休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