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五年前的一個冬天。北半球的冬天。
那天天氣不算太冷,而皇後區的一家地下場所氣氛煞是火熱沸騰。人頭擁擠,喊聲震天,發了瘋的嘶吼,像是要把場館給掀翻了天。
青黃紅綠交接的燈光晃得人眼花缭亂,當光線掃過場下觀衆時,每個人的臉上都露出了無比激動的神情。他們緊張地關注着比賽,每一寸皮膚都在興奮,眼裡透着精光,振臂高呼着——
“打死他!”
“打死他!”
“打死他!”
“……”
也不知道是誰先喊出這句,總之整個場館裡,“打死他”的喊聲此起彼伏。他們目露兇光,好像參與台上生死決鬥的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拳拳到肉的搏擊聲,流不盡的汗水臭裡混雜着血腥味,擁擠的場館裡,熱吻泛濫,熱血沸騰,欲望的狂嚣在熱烈上演。
血///腥與暴///力激起了這群為生活苟且的人的快感,而血///腥與暴///力也是窮途末路之人未能守住道德與法律底線的一項選擇。
但是——
在這個名曰“地獄天堂”的地方,沒有人在意死去之後能不能去天堂,因為當他們知道了此處,又聚集在此處,那就意味着他們心甘情願地選擇下地獄。
他們唯一在意的隻是勝負!
誰赢了,誰就獲得更高聲地歡呼與更多的金錢。而誰輸了,誰就成喪家之犬。他們的世界裡沒有尊重比賽一說,勝者王敗者寇,就像叢林野獸為了領地撕咬争鬥一樣。
*
三十五歲的賀峰正值壯年,且有着豐富的地下城打賽經驗,他一身腱子肉,強壯結實,強大的力量和敏銳的反應力,讓他穩穩占據了此場比賽的上風。
所以此刻,賀峰用手肘将對手的脖子死死壓住。眼神裡的狠厲如滔天巨浪,洶湧澎湃且極具壓迫性,他扯着冷硬的嘴角,一個字一個字地問道:“服?還是、不服?”
對手是一個和賀峰看起來差不多年紀的東方面孔的男人,體型較賀峰要瘦削一些,他上半身赤裸,紋///身遍布,長及肩的頭發卷而淩亂,被汗水打濕,發上還有絲絲血迹,粘稠地貼在臉和脖子上。
此刻,他的樣子實在算不上好看,甚至顯得很滑稽、很惡心。
有人發出了看熱鬧的譏笑聲,那笑聲像是被壓迫許久後的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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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地獄天堂”的大多數人都是附近的亞裔,他們或是相識有一定的金錢合作關系,或是相看兩生厭,無非是誰搶了誰的生意。
而被賀峰壓得一動不動,龇牙咧嘴的男人,他的名聲還算響亮,主要是做的事實在挺不是人的。此時的他,嘴巴緊緊地抿成一條線,陰鸷的目光看向賀峰時像是要射穿他。
賀峰冷笑一聲,“我看出來了,你很不服。”
他當然不服。
因為一旦他認輸,那麼他在這條街區将再沒有了威信,他“野狼”的名聲也會變成“野狗”。
野狼是他的外号,他的真名叫何偉。何偉覺得自己的真名太過于普通,沒有氣勢,所以他給自己起了個野狼的外号。
野狼在皇後區開了一家收保護費的店,隻收亞裔。平日裡嚣張跋扈,橫行霸道,在附近一帶的勢力不可小觑。
一周前,野狼聽說“地獄天堂”來了個打手,打手有個很crazy的外号,中文翻譯過來就是“瘋子”。
瘋子場場比賽都是不要命了地打,場場比賽也讓瘋子站到了最後,所以短短一個月的時間,瘋子的名聲逐漸響徹整條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