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孩子喜歡讓人驚喜,可若是被較勁了十八年的死對頭喜歡,那就是驚悚了。
現在時間,淩晨00:30。
盛雲闊躲在被子裡,鬼鬼祟祟編輯着一段文案。
【求助,和我作對了十多年的宿敵忽然關心起我的身體健康,每天早起給我做飯,還因為有人喜歡我而生氣,他這是怎麼了?】
拇指懸停在“發送”按鍵上許久,盛雲闊終于心一橫,閉上眼,仿佛那個按鈕是核彈發射鍵般,毅然決然地敲了下去。
盛雲闊在小綠書上多少有那麼些粉絲,流量還不錯,很快就有了評論。
【網友A:這還不夠明顯嗎?他饞你身子,想把你養肥了吃掉。】
盛雲闊:……
【網友B:我以為你是男的,沒想到居然是萌妹子?】
盛雲闊:【我是男的。】
【網友B回複:啊?我看你寫的宿敵是“他”,哦,我懂了,你們是男同!】
盛雲闊扶額。
【網友C:宿敵就是宿敵呀,宿敵是不可以變成妻子的,如果宿敵變成了妻子,那你們隻能在床上甜甜蜜蜜……啊不對,我是說,妻子隻能是宿敵……】
盛雲闊:???
【網友D:懷疑是秀恩愛。】
【網友E:别是引流吧,引流的吃泡面沒調料。】
【網友F:太太繼續說,飯飯,香香!】
帖子收獲了意料之外的熱度,後面各種各樣的人都湧了進來,盛雲闊看得頭疼。
但無論來了多少人,反正所有人都覺得他倆不清白。
這下,即便真相再荒謬,盛雲闊也不得不相信了。
——林杳他,真的喜歡自己。
可惡,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果然太有魅力也令人苦惱,自己該如何拒絕林杳?
兩家的長輩交好多年,尤其自己外婆特别喜歡林杳這小子,幾乎把他當親孫子,要是和林杳鬧掰了,自己放假回去怎麼交代?
雖說以前倆人關系也不好,是仇敵。但大人眼裡,小孩子互相掐架根本不算什麼,握個手還是能和好。
但現在夾雜了複雜的感情,事情又不一樣了。林杳喜歡自己,自己拒絕,他們之間就會永遠有個結在那兒。
盛雲闊無法想象以後大年三十他和林杳坐在一起看春晚會有多尴尬。
由于思考太過沉浸式,盛雲闊沒能注意到有一隻手忽然從自己身後伸了出來,精準地握住了他的手機,使勁兒往外一抽,便把手機奪了過去。
這架勢跟午夜兇鈴似的,盛雲闊差點吓死,彈跳起身,轉頭才看見林杳不知何時跪在了床邊,他手裡捏住自己的手機,表情不悅。
“又熬夜是吧?”
見到是林杳不是鬼,盛雲闊先是松了口氣。
但随即他想起了自己帖子的内容,蓦地慌張起來,伸手便要去搶回手機。
林杳往後退去,把手機背在身後,死死攥緊,不撒手。
盛雲闊原本想強行去搶,可手機在林杳身後,要拿的話,就得把林杳抱住。
那姿勢太吓人了,盛雲闊想想就頭皮發麻,再不敢動。
“我馬上就睡,你把手機還我。”
盛雲闊宛如一名正在與綁匪交涉的警察叔叔,謹慎地要求林杳綁匪釋放手機人質。
那神情緊張得林杳一下子就發覺不對勁。
林杳挑眉,問:“你這麼緊張做什麼?在和女孩子聊天?就是今晚那個對不對?”
“不是!就算是又怎樣,和你有關系嗎,你為什麼這麼在意?”盛雲闊做賊心虛,伸出手,“把手機給我。”
林杳被他劈頭蓋臉吼了一頓,默然瞬間,而後冷哼:“你覺得我管太寬了對吧?”
說罷,林杳将手機輕飄飄扔在床上,轉身走到門口,回首:“明明是你自己答應過我的,現在又後悔了。那随便你吧,你是死是活我再不管了。”
“碰——!”
門被重重甩上。
盛雲闊呆坐在床上。
完了,林杳恐怕還不是一般的喜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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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内,林杳做完課後作業,點開了文件夾中一個名為“遺書”的文檔。
近段時間以來,林杳有空就會寫寫遺書,想到什麼就往裡面添幾句。
今天沒有要增加的内容,林杳隻是略看看,改了幾個标點符号,又打開另一個标題寫着“遺願清單”的文檔。
林杳把清單上的“喝酒”與“逃課”兩項打了勾。
當然,好學生林杳此前并未将逃課納入過遺願清單,不過既然已經逃過了,那麼寫上去也不是不可以。
盯着清單内的待辦條目,林杳心情愈發沉重。
頭上的數字就像是達摩克利斯之劍,不知何時便會發作,帶來死亡。
昨晚自己生盛雲闊的氣,怕也是由于死亡當前,自己變得越來越焦躁了。
提前知道自己即将面臨的命運并非是件好事,因此林杳不打算告訴盛雲闊生命值的事情。
盛雲闊全然無知,不願意養生很正常。人類隻有在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才會驟然意識到生命的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