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要都忙那可太不像話了。”
聽着也不像是什麼好話。
“這事我不幫忙你爹不會生氣吧?”
“你沒搗亂就算是幫大忙了,我總覺得這背後有人在……”
“是慶陽大長公主。”
清安放下筆,端着那盤含桃就坐到了雲塵邊上“王爺,會說就多說點。”
“本王是有問必答的人嗎?”
“你最好是。”清安說着,撚起一顆看起來很就酸的含桃塞進了他嘴裡。
得益于衆人的共同努力,幾日過去訴狀内容都已被查探清楚,皆屬實情。
這樣的結果并不令人意外,但足夠沉重。
抛開所謂的女子身份不說,這又何嘗不是一場盛大的百姓苦難,她們也不過是被一群親人宰割牟利的尋常百姓,隻是女子身份讓她們的處境變得更不利罷了。
衙門後堂,又已是深夜。
知曉丈夫這一陣忙于案子難得歸家,薛夫人前日也搬來衙門照料,他們如此相伴已有二十幾載,始于那一年夏日的穿堂風吹散了那厚厚一沓宣紙。
“當年家裡做主我的婚事,希望借我的婚事相幫大姐夫的差事,給餘下的妹妹換來好親事……這些年我偶爾也會想,若我當年不抗争會是什麼樣的結果,當年勸說我是門好親事的妹妹自己嫁了,這些年卻恨說是我害了她一生……”
薛夫人看着桌上被規整的告親訴狀,心中感慨萬千。
“刀未落在自己身上,說得盡是風涼話。”
“所以我不想讓清兒他們知道有這門親戚,一旦給了他們好臉色,便會被視作一塊肥肉,隻想盯着榨出油脂肥潤他們。”
“你做得對,恩恩怨怨都該斷在我們這一輩,不應讓孩子繼續背負。”
“去做吧,像從前一樣……天下苦女子久矣,難改的劣性唯有律法懲戒尚能管束一二。”
翌日早朝,大殿之上,朝臣如往常那般分列兩側。
皇帝身邊的太監高唱過後,往日朝臣眼裡不太愛說話的京兆尹大人率先出列,并使人奉上厚厚一摞訴狀。
“啟禀陛下,近日京兆尹衙門得子告親訴狀一百零三份,訴狀所言經查探皆為實情……”
江家二房的案子如今在京城已是街知巷聞,近來又有諸多百姓向衙門呈告親訴狀也不是什麼秘密,但在場人聽到仍是驚訝,驚訝短短數日竟已達這般數目。
當然,驚訝歸驚訝,衆人皆都是瞧熱鬧的心态,這樣的事縱是狀告又如何,根本撼動不了血親中的尊卑地位,像江家二房夫婦這種事拿出來至多是叫人嚼舌根。
父母謀算兒女婚嫁未必真要遭受實懲?
那豈不是要亂套去!
年輕的皇帝端坐龍椅之上,自複往日清瘦後他身上威嚴之氣更甚,此刻他招招手,讓身旁太監去取訴狀呈上來,而後他開始翻看訴狀,一張接一張,看得眉頭越來越緊,朝堂氣氛也随之緊繃起來。
薛大人站在這位年輕君王下首,神情恭順卻脊背挺直地看着他,他不知他是否當真為民情苦難觸動,還是與他的父皇一樣……
“去,分發給朝上諸位大人。”
然後,滿朝臣子人手一紙訴狀,這番操作讓衆人皆有些摸不着頭腦。
“各位大人好好看看,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朕想聽聽諸位大人所言。”
這是新皇登基以來最長的一次朝會,也是人均皆要求發言的一次朝會,朝會一直從清晨持續到晌午都沒有散去,朝臣們被留下用膳歇息,晌午過後繼續。
見上朝久久未歸,各朝臣家眷紛紛打探消息,得知是都被留下議事後懸着的心放下一半,另一半還懸着的是憂心朝堂又起動蕩。
家眷憂心,被拘在宮裡的朝臣們是一顆心都空懸着,午膳間休,一個個俱是神色凝重。
“何大人,幫看看我這訴狀,我一介武夫出身哪懂這些。”
“這老漢實在可惡,隻為了兩袋米面就将女兒許給了個鳏夫,鳏夫要典妻,女兒求到娘家,這老漢不相幫不說,竟還與那鳏夫合謀獲利,實在是可恥至極。”
“若不是禁賣良家,都不知要被他們賣去何處,如今京城這典妻之風實在猖獗!”
“我手中訴狀才真是離譜至極……”
朝臣們你一言我一語,然有幾位卻是始終沉默,蓋因他們訴狀都是出自官員家眷之手,叫他們高高在上評判百姓家事不難,可身邊同僚下屬的家事,他們實在是難開口得很。
“薛大人,這訴狀所言當真屬實嗎?本官不信,縱是庶女也是官家小姐,怎會棒打鴛鴦将其配給商戶做續弦。”
“有何不信的!我翰林院早年還有人為還兒子欠下的賭債要将女兒許給賭坊老闆呢,那可是真正的下九流,可為了兒子怎麼辦呢,當然是把女兒給賣了,風光時女兒是錦上花,落魄時女兒換錢花。”
“叫我看應将那敗家子賣了去還債才是,這世道女子不易啊!”
七嘴八舌了這麼久,終于有人說出了這句話——女子不易。
他們也不是看不明白這種種背後是父權孝道對女子的壓迫,把她們當做物件去擺弄去交易,但這話又難以說出口,因為他們都是受益人,是天生受女子益的一群人。
人一旦受益就會閉上嘴,多說一句實話都像是自己罵自己。
晌午過後朝堂集會繼續,直至日暮時分,這難捱的集會可算是進入了尾聲。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朕倒覺得諸位大人個個都是擅斷的賢能,能者勝其位,乃吾朝之幸。”
雲澈說着從龍椅上站起來,他居高臨下地望着下首一衆疲态的大臣,說實話他也累,但比起訴狀中真實發生的一切,他們所承受的根本不算什麼。
“朕以為百姓皆有三父母,一為受之身體發膚、養育之恩的生身父母,二為蒙受冤屈時為之伸張的官父母,三為視天下百姓為子民的君王。凡即日起,子告親,逢官不理不究,或對判決有異議者可于宮門擊登聞鼓,子告親先受刑十杖,凡陳情屬實親先亦受十杖刑,涉他另行論處。”
雲澈聲聲擲地,清朗有力的聲音響徹大殿。
“其次,明嫁娶暗買賣,以子女婚嫁抵償債務、謀非法之利,或明知對方為卑賤惡鄙者仍強行婚配,凡子告親,各州府衙門一律嚴查,查明屬實與謀害子女同罪論處……京兆尹薛大人,朕着你嚴判京城子告親之諸案,往後各地以此判例為準,直至新令推行。”
“臣遵旨。”
“陛下,臣以為如此嚴管民間婚嫁不妥,長此以往勢必會導緻諸多男子無法娶親安定,流于市井有礙安甯啊。”
“陛下,臣也以為若男子無法娶親,屆時人口凋敝,不利江山社稷,并非長遠利民之策。”
“所以要将女子當做安撫暴虐的工具許與他們嗎?惡行不顯于市井就與你們無關了是嗎?口口聲聲的江山社稷、百姓安樂,是全将女子排除在外嗎?”
“陛下,臣以為男當婚女當嫁,姻緣自有天定,覓良人乃是佳話,本就不是人人都得償所願之事。”
“陛下,自來女子以婚嫁為人生大事,出嫁從夫相夫教子乃是女子天職。”
“覓不得她們不想就不嫁,她們不嫁人還可以做很多事,她們可以從仕從商從農從匠……沒有女子一生隻能嫁人從夫的說法,有的男子無法成家立室應該好好想想是不是自己的問題,是否有屋可居,是否夠錢銀夠衣食,是否人品可堪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