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青瑤和曹鎮紛紛向清安投去敬佩的目光,還真是一個猴有一個猴的拴法,不這麼說這貨是真不會當回事啊!
“我也是這個意思!”
“沒錯,我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也趕緊跟上節奏。
得益于清安神來一筆的轉折,算是化解了這險些要起的争端,但曹鎮還是打定了主意,這頓飯之後,在這個問題沒解決前再不能讓好兄弟和媳婦兒見面了,不然真吵起來不得了。
飯後,曹鎮急急找了個借口,帶着謝朝先走了。
齊青瑤令人給清安包了兩提糕點帶走“一提帶回六扇門,一起帶去京兆尹衙門,都是往日要繞大個城才能買到的老字号,如今在我這兒都有。”
“合着我給你宣傳是吧?”
“你說怎麼才能把我這店寫進六扇門的話本子,這樣的話,甭說是京城的人,外地人進京也都會循着來我這兒。”
“郡主,您真是被埋沒了的經商奇才!”
清安提着糕點道别了齊青瑤,回六扇門前先去京兆尹衙門。
要說咱薛大人這些日子是真忙,先有吳嫀犯案受審引得吳氏族人内部互相攀咬,讓一樁本是證據俱全的簡單案子變得複雜起來,再是江琳琅的案子。
江琳琅傷人算是有律可循,依法處置不是難事,難的是她受了十杖刑要狀告雙親,盡管事實明擺着是江家二房夫婦為一己私利行惡事,律法也确有言明父母不仁子可告雙親,可到底要如何判如何懲卻是個大問題。
如父母虐傷子女可判傷人,以此論罰。
可這父母拿捏着可做主兒女婚嫁的便利,行着坑害兒女之事該如何論?
莫說律法上一片空白,咱薛大人眼下腦子裡也是一片空白。
“爹,嘗嘗這茯苓糕。”清安拆開紙包,遞了一塊茯苓糕給自己的怨種京兆尹爹“這家的茯苓糕往日可是要排小半個時辰才能買到,茯苓甯心安神,是味好藥,也是味好食。”
薛大人放下手裡的陳年卷宗,接過自家閨女遞來的糕點,咬了一口,說實話心頭壓着事,嘴裡吃什麼都不得勁兒。
“爹,你甭看了,京城沒審過告親。”
“清兒,你知道爹在愁什麼吧?”
“此事是非公道已然擺在眼前,江琳琅告得沒錯,她确實是苦主,但人倫綱常又擺在那裡,自來婚嫁又都是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雖告得有理有據,可律法尚不能以此懲戒她的父母,官府也無法做主為她解除這紙婚約。”
“是啊,既無從罰,也無法使她擺脫這樁婚事,即便我判說她父母定下的是樁坑害女兒的婚事,但婚嫁乃是百姓自由,即便男方品性惡劣,官府也無權幹涉。”
“江琳琅這一告也是為了拖延不是嗎,甯受杖刑之苦。許也是想逼一把父母,讓他們提出退親,這婚書是他們簽下的,兩家早已換了庚帖,隻要孫家一日拿捏着,即便那孫家子斷了根子,江琳琅也被他們捏住了後半生。”
“她可以頑抗不嫁,可往後也再難有安生日子……這有何公道可言?”
“江琳琅也曾作惡不少,我是希望她受到懲戒的,但不是這般,她當是為自己做過的惡事受到懲戒,而不是成了其他人宣洩惡的受害者,這确實不公道。”
“世間竟有如此父母,許也正是有這樣的父母,她從前才會那般。”
“江家老太爺已歸,但二房那頭卻遲遲未有動作,我猜想二房是已與孫家聯手,鐵了心要拿江琳琅做富貴路上的投名狀。孫家是絕不會放過江琳琅的,若是沒那一刀怕是還有回轉……江琳琅确實是把場面弄得很難收拾了。”
“明日就要開堂審理告親,我心裡卻還沒個章法。”
“爹,我覺得這世上有錯便該罰,才能以此警戒世人,若沒有懲戒的律法根據,那就從無到有,這世上本沒有路,有人走了出去身後有人跟上,千千萬萬大道由此生。”
“我也曾……”
“爹,别管那上頭坐的是什麼人,可以失了對那人的期許,但為民之心從與他無關。我們看似是為朝廷賣命,但實則是為什麼,為的是守住這世道的良善與公義。”
清安知道自家爹對太上皇有心結,連帶着對皇室也是如此,她不清楚往事,但一朝天子一朝臣,她相信自己爹願意在新帝繼位後歸京,除了所謂的得高人指點尋女歸宗,必然也是帶着未了的期許的。
她亦相信他所想與自己是一樣的,隻是還沒邁過心裡那道坎。
第二日,江琳琅告親一案正式開堂審理,京兆尹衙門裡擠滿了百姓,衙門外也是難得一見的人潮湧動,上一次這麼熱鬧的陣仗還是審理韶華郡主的案子。
公堂之上,江琳琅素面囚衣,整個人消瘦憔悴了許多,那十杖刑着實讓她吃了極大的苦,若不是衙門沒有拘着允許親眷每日探望照料,她怕是命都要折在牢裡。
當然,這親眷并不包括她嫡親的父母與祖母,就連身懷六甲的大伯母都來探過她,她知道他們是怕她真折了,可那三人卻可以當無事發生。
“肅靜!江琳琅,本官再問你一次,是否決意告親?”
江琳琅擡首看向堂上,又看向身旁已将她視作仇人的父母,二人眼中毫不掩飾的怨毒令她發笑,她昂首朗朗聲道“回大人,民女心意已決。”
“大人,我們也要告親。”
江琳琅話音剛落,公堂栅欄外,一個梳着婦人發髻的年輕女子舉着狀紙嚷道。
“何人喧嘩?”
“大人,民婦張氏告雙親以十貫錢财将我嫁予惡賭暴虐之徒。”張氏說着撈起衣袖,雖已開春但寒氣猶在,單薄半舊的衣衫下滿是新舊交錯的傷痕“他們明知是惡賭之徒卻為了錢财将我嫁……不,是賣給了這惡徒!”
“民婦楊氏……”
“民婦關氏……”
張氏身後女子也紛紛出聲手呈狀紙,略看去大約有十餘人,她們或還年輕或已滿面風霜,雖說婚嫁本就帶着買賣交換的意味,世人也早已默認這其中的規則,但終究不可定論為徹頭徹尾的買賣。
既不是徹頭徹尾的買賣,那兩姓結親、父母主嫁娶之事的初衷又是什麼?
父母之愛則為之計深遠。
父母之惡則為利推之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