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誰在李顯死後,擁有決定诏書内容的能力,在那段短暫真空期掌握國家最高權力?
是太平公主嗎?
皇帝的妹妹有權力決定皇位繼承人、拍闆誰來主持政事?
答案很簡答。
是韋後!所以《資治通鑒》記載他人對诏書不滿,想要更改诏書;而韋後對诏書是滿意的!注意!注意!對上官婉兒所寫诏書不滿的,不是韋後!
韋後沒有對上官婉兒拿出的遺诏,表現出絲毫不滿情緒,為什麼?
主要是上官婉兒拿出的诏書,韋後就承認?上官婉兒随便拿出張紙,韋後就承認?上官婉兒與太平公主會面之前,便明确知道韋後的利益訴求,她是如何做到的?是誰賦予上官婉兒制诰的資格?
【上官婉兒是韋後的代理人,談判官!】
【上官婉兒是韋後的代理人,談判官!】
【上官婉兒是韋後的代理人,談判官!】
因為遺诏内容本就是韋後派遣上官婉兒,與太平公主,商議的結果。
若上官婉兒在韋後心中不算自己人,上官婉兒拿出诏書那刻便是個死人了,僞造先帝遺诏的罪名夠上官婉兒死八百回!
若韋後對上官婉兒沒有絕對的信任,不可能在李顯死後,仍讓上官婉兒肩負制诰任務。
若韋後視上官婉兒為政敵,身為皇後的她有太多機會除掉一個昭容,尤其在李顯死後。
回到開篇問題,上官婉兒是不是韋後一黨?
韋後告訴你:是的。上官婉兒是我的人。
小結:
若《資治通鑒》記載無誤,則“太平公主與上官昭容謀草遺制”便是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商量分蛋糕之景。遺诏公布,韋皇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宗楚客(因李旦“參謀政事”)被搶蛋糕大為惱火,帶領宰相們鬧事。最終遺诏内容修改,李旦方的利益沒有得到保障,引發後續問題【唐隆政變】。
韋後、宗楚客、上官婉兒等因此死亡。
《資治通鑒》對“遺诏”态度平和;《新唐書》大不同,“矯诏”!“矯诏”!兩次使用“矯诏”字眼,不認可一幹人等行為,判為僞造诏書假傳聖旨。
某抄襲不僅抄情節抄人物,還要四處“充足”曆史資料,為什麼?為了炮溫泉那點“黃”醋才包的餃子。對曆史沒興趣,老抄襲搜集資料隻為屎上雕花,欺騙低齡消費者說巧克力。
資料不足是百合,
資料充足無cp;
有得抄時就雙開,
沒得抄時總休息;
日常大呼“女互助”,
童叟全欺屎克力!